J-Newsletter-35 漏盡的阿羅漢(Arhat)、「無餘依涅槃」之相關資料
大乘稱有關漏盡的阿羅漢(ARHAT)以及無餘依涅槃境界多「灰身滅智」「善惡因果一切俱捨」,就好像絕對的死亡絕對的空無…以下彙整相關資料:有《阿毘達磨發智論》卷2-說無餘依涅槃諸結永盡…、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三十二、《雜阿含經》卷5-9 YAMAKA問阿羅漢涅槃是不是「身壞命終更無所有」而被舍利弗斥為惡邪見但是也並未說明清楚、《雜阿含經》卷38:(一○七六)陀驃摩羅子請求佛陀同意入涅槃經過、以及引順導師《學佛三要》:「十一、佛教之涅槃觀」--提供參考。藍吉富老師的〈灰身滅智與留惑潤生〉一文更有詳盡說明。
另外經典中多有 阿羅漢有能力決定自己入滅 時機 方式...。 舍利弗(Sariputta)徵求佛陀允許返鄉入涅槃、DabbaMallaputra請求佛陀同意入涅槃後入三昧升空以禪定力自焚、瞿低迦因常常生病六次從阿羅漢退位請求佛陀同意後在仍是阿羅漢的時候入滅--佛陀有一次告舍利弗「...若有捨此身,餘身不相續者,我不說彼有大過也...」乃同意阿羅漢入滅是因為阿羅漢死後已不會再落入輪迴了,以與同意人自殺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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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發智論》卷2:尊者迦多衍尼子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雜蘊第一中愛敬納息第四
愛養敬力滅 涅槃蘊究竟
取遍知三歸 此章願具說
云何愛。答諸愛等愛喜等喜。樂等樂。是謂愛。云何敬。答諸有敬有敬性。有自在有自在性。於自在者。有怖畏轉。是謂敬。云何愛敬。答如有一類。於佛法僧。親教軌範。及餘隨一有智尊重同梵行者。愛樂心悅。恭敬而住。若於是處。有愛及敬是[2]謂愛敬。云何供養。答此有二種。一[3]財供養。二法供養。云何恭敬。答諸有恭敬有恭敬性。有自在有自在性。於自在者有怖畏轉。是謂恭敬。云何供養恭敬。答如有一類。於佛法僧。親教軌範。及餘隨一有智尊重同梵行者。施設供養恭敬而住。若於是處。有供養及恭敬。是謂供養恭敬。云何身力。答諸身勇猛強健輕捷。能有所[4]辦。是謂身力。云何身劣。答諸身不勇不猛。不強不健。不輕不捷。無所能辦。是謂身劣。身力身劣。幾處攝。幾識識。答一處攝。謂觸處。二識識。謂身識及意識。如二力士相扠撲時。手腕纔交。互知強弱。又如強者執弱者持。力之勝劣。相知亦爾。
云何擇滅。答諸滅是離繫。云何非擇滅。答諸滅非離繫。云何無常滅。答諸行散壞破沒亡退。是謂無常滅。非擇滅。無常滅。何差別。答非擇滅者。不由擇力。解脫疫癘災橫愁惱種種魔事。行世苦法。非於貪欲調伏斷越。無常滅者。諸行散壞破沒亡退。是謂二滅差別。
如契經說。有二涅槃界。謂有餘依涅槃界。及無餘依涅槃界。云何有餘依涅槃界。答若阿羅漢。諸漏永盡。壽命猶存。大種造色。相續未斷。依五根身。心相續轉。有餘依故。諸結永盡。得獲觸證。名有餘依涅槃界。云何無餘依涅槃界。答即阿羅漢。諸漏永盡。壽命已滅。大種造色相續已斷。依五根身。心不復轉。無餘依故。諸結永盡。名無餘依涅槃界。涅槃當言學耶無學耶。非學非無學耶。答涅槃應言非學非無學。有作是說。涅槃有學有無學。有非學非無學。云何學。謂學得諸結斷。得獲觸證。云何無學。謂無學得諸結斷。得獲觸證。云何非學非無學。謂有漏得諸結斷。得獲觸證。於此義中。涅槃但應言非學非無學。而汝說涅槃。有學有無學。有非學非無學耶。答如是。汝何所欲。諸先以世俗道。永斷欲貪瞋恚得。非學非無學離繫得。彼於四諦。未得現觀。修習現觀。得現觀已。證不還果。轉成學耶。答如是。[5]又何所欲。諸先以世俗道。永斷欲貪瞋恚得。非學非無學離繫得。後證不還果時。即彼離繫應轉成學若彼今時。轉成學者。先應是學體常住故。未證不還果。未有學得。已名為學。不應正理。汝何所欲。阿羅漢向。學諸結斷。證阿羅漢果。彼轉成無學耶。答如是。又[6]汝何所欲。阿羅漢向。學諸結斷。證阿羅漢果時。即彼結斷應轉成無學。若彼今時成無學者。先應是無學體常住故。未證阿羅漢果。無無學得。已名無學。不應正理。汝何所欲。[7]諸阿羅漢。無學結斷。退阿羅漢果時。彼轉成學耶。答如是。[*]又何所欲。諸阿羅漢。無學結斷。退阿羅漢果時。即彼結斷應轉成學。若彼今時轉成學者。先應是學體常住故。未退阿羅漢果。無有學得。已名為學。不應正理。復次涅槃不應先是非學非無學。後轉成學。先是學。後轉成無學。先是無學。復轉成學。又涅槃不應有學有無學有非學非無學。若如是者。應成二分諸法。不決定故。應有雜亂。是則不應施設諸法性相決定。佛亦不說涅槃有學有無學性。以涅槃恒是非學非無學諸法決定。無有雜亂。恒住自性。不捨自性。涅槃常住。無有變易。是故涅槃但應言非學非無學。
如契經說。彼成就無學戒蘊定蘊慧蘊解脫蘊解脫智見蘊。云何無學戒蘊。答無學身律儀。語律儀。命清淨。云何無學定蘊。答無學三三摩地。謂空無願無相。云何無學慧蘊。答無學正見智。云何無學解脫蘊。答無學作意相應心。已勝解。今勝解。當勝解。云何無學解脫智見蘊。答盡智無生智。無學慧蘊。與解脫智見蘊。有何差別。答無學苦集智。是無學慧蘊。無學滅道智。是無學解脫智見蘊。復次無學苦集滅智是無學慧蘊。無學道智。是無學解脫智見蘊。復次無學苦集道智。是無學慧蘊。無學滅智。是無學解脫智見蘊。是謂差別。
如世尊說苾芻當知。[1]唯一究竟。無別究竟。此中何法名究竟耶。答世尊或時於道說究竟聲。或時於斷說究竟聲。於道說究竟聲者。如世尊說。
一類聰慢者 不能知究竟
彼不證道故 不調伏而死
於斷說究竟聲者。如世尊說。
已到究竟者 無怖無疑悔
永拔有箭故 彼住後邊身
此是最究竟 無上寂靜迹
清淨不死迹 諸相皆盡故
又契經說。有一[2]梵志。名數目連。來詣佛所。請問佛曰。喬答摩尊。教授教誡。諸苾芻等。彼受教已。皆能證得最極究竟涅槃界不。世尊告曰。此事不定。一類能證。[不>一]類不能。
如契經說。佛告苾芻。有諸外道。雖同施設斷知諸取。而彼不能具足施設。謂但施設斷知欲取見取戒取非我語取。此有何義有作是說。此是世尊。率爾說法。彼不應作是說。所以者何。世尊說法。非[3]全無因。或少因故。復有說者。此言顯彼少分斷者。彼不應作是說。所以者何。異生亦有能斷少分。我語取故。然佛世尊。為天人等。無量大眾廣說法要。無倒開示。令隨類解。有諸外道。竊聞佛說蘊界處蓋念住乃至覺支等名。或有具足。或不具足。是諸外道。若有得聞欲取名者。便作是言。我亦施設斷知欲取。若有得聞見取名者。便作是言。我亦施設斷知見取。若有得聞戒取名者。便作是言。我亦施設斷知戒取。如多苾芻集在一處有諸外道。來作是言。如喬答摩。為諸弟子。宣說法要。謂作是說。汝等苾芻。應斷五蓋如是五蓋。能染污心。[4]令慧力劣。損害覺分。障礙涅槃。於四念住。應善住心。於七覺支。應勤修習。我等亦能為諸弟子。說此法要。則喬答摩所說法要。與我何別。而今汝等獨歸彼耶。然彼外道。尚不能識五蓋名相。況能了達。住四念住。修七覺支。然竊佛語。故作是說。施設斷取。應知亦然。又如外道摩健地[5]迦。不了自身。眾病所集。剎那不住苦空非我。來詣佛所。鼓腹而言。吾今此身。既無諸病。應知即是究竟涅槃。彼尚不知無病名相。況能了達究竟涅槃。然竊佛語。故作是說。施設斷取。應知亦然。何緣外道。但有施設斷知三取非我語取。答彼於長夜。執有真實。我及有情。命者生者。能養育者。補特伽羅。彼既執有真實。我等寧肯施設斷我語取。說同施設斷知諸取。斯有何義。答是佛世尊。隨彼言說。如世尊說。彼諸外道。施設實有有情斷壞。然依勝義。無實有情。但隨彼言。而作是說。此亦如是。故無有過。如契經說。有二遍知。謂智遍知。及斷遍知。云何智遍知。答諸智見明覺現觀。是謂智遍知。
云何斷遍知。答諸貪永斷。瞋癡永斷。一切煩惱永斷。是謂斷遍知。世尊或時於智說遍知聲。或時於斷說遍知聲。於智說遍知聲者。如伽他說。
儒[6]童賢寂靜 能益諸世間
有智能遍知 貪愛生眾苦
有智言應作 不作不應言
[7]智者應遍知 有言無作者
於斷說遍知聲者。如契經說。佛告苾芻。當為汝說。所遍知法。遍知自性。能遍知者。所遍知法。謂五取蘊。遍知自性。謂貪永斷。瞋癡永斷。一切煩惱永斷。能遍知者。謂阿羅漢。諸漏永盡不執如來死後有等。不應記法。
諸歸依佛者。何所歸依。答若法實有現有想等想。施設言說。名為佛陀。歸依彼所有無學成菩提法。名歸依佛。諸歸依法者。何所歸依。答若法實有現有想等想。施設言說。名為達磨。歸依如是愛盡離滅涅槃。名歸依法。
諸歸依僧者。何所歸依。答若法實有現有想等想。施設言說。名為僧伽。歸依彼所有學無學成僧伽法。名歸依僧。」(CBETA, T26, no. 1544, p. 923, a9-p. 924, c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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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三十二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雜蘊第一中愛敬納息第四之四
如是擇滅亦名涅槃。亦名不同類。亦名非聚。亦名非顯。亦名最勝。亦名通達。亦名阿羅漢。亦名不親近。亦名不修習。亦名可愛樂。亦名近。亦名妙。亦名出離。問何故擇滅亦名涅槃。答槃名為趣涅名為出。永出諸趣故名涅槃。復次槃名為臭涅名為無。永無臭穢諸煩惱業故名涅槃。復次槃名稠林涅名永離。永離一切[1]三火三相諸蘊稠林故名涅槃。復次槃名為織涅名為不。此中永無煩惱業縷。不織生死異熟果絹故名涅槃。餘如前說。問何故擇滅亦名不同類。答無同類因故。亦非同類因故。餘如前說。問何故擇滅亦名非聚。答離諸聚故。謂說有為無住相者。彼說有為法必四類共聚。謂自體及三相。若說有為有住相者。彼說有為法必五類共聚。謂自體及四相。復次諸界諸趣諸生諸蘊諸世諸苦皆名為聚。擇滅異彼故名非聚。問何故擇滅亦名非顯。答顯謂稱讚涅槃功德智者極成。不待稱讚故名非顯。復次涅槃功德無邊際故不可稱讚。如說。此八[2]技術無邊不可稱讚故名非顯。復次顯名毀呰涅槃功德究竟圓滿。如末尼珠周圓光淨不可毀呰故名非顯。復次涅槃功德究竟安住。如末尼珠體無增減。隨所置處即便安住不可毀呰故名非顯。復次顯謂顯說涅槃是聖現量所證不可顯說故名非顯。復次諸有為法有因有果。可得以因顯說其果。亦得以果顯說其因。涅槃無為無因無果不可顯說故名非顯復次顯謂顯示。涅槃寂靜無婆羅門剎帝利等種姓差別可以顯示。亦無青黃赤白等相可以顯示。故名非顯。復次顯謂顯現。諸有為法或體是色其相顯現或雖非色而依色轉亦可顯現。涅槃不然故名非顯。問何故擇滅亦名最勝。答以上妙故。如世上妙衣服飲食莊嚴具等名為最勝。涅槃亦爾。尊者妙音作如是說。擇滅涅槃於諸法中是最勝法。於諸義中是最勝義。於諸事中是最勝事。於諸理中是最勝理。於諸果中是最勝果。故名最勝。問何故擇滅亦名通達。答通達謂慧涅槃是慧果故亦名通達。如九遍知是智果故亦名遍知。亦如六處是業果故說名故業。復次擇滅涅槃是通達果故名通達。如天眼耳是通果故亦名為通。問何故擇滅亦名阿羅漢。答應受供養故。謂阿羅漢總目應義無有世間上妙供具擇滅涅槃不應受者。復次羅漢名應。阿之言不。擇滅涅槃於諸界趣不應流轉故名不應。復次羅漢名賊。亦名為怨。阿之言無。涅槃中無煩惱怨賊。是故擇滅名阿羅漢。問何故擇滅亦名不親近。答離親近本故。謂有親近有為法者以貪其果。如貪蔭涼花葉果等親近於樹。涅槃無果可令彼貪名不親近。問何故說涅槃智者應親近。答智者。謂佛及佛弟子。彼應解了及起得證故名親近。非貪其果故亦名不親近。問何故擇滅亦名不修習。答不在相續故。若在相續數數現前漸漸增進。名可修習。涅槃不爾故亦名不修習。問若爾頌說當云何通。
喬答摩樹下 靜慮不放逸
不久履道迹 涅槃在心中
答以涅槃得依心起故名在心中。非謂涅槃有修習義。問何故擇滅亦名可愛樂。答聖所愛樂故。謂諸聖者怖畏眾苦。涅槃離苦聖者愛樂。復次聖厭生死。彼無生死故聖愛樂。謂涅槃中永離一切流轉事故。復次聖厭破戒。彼無破戒故聖愛樂。謂涅槃中永離一切破戒事故。由涅槃故佛說無漏戒。名聖所愛戒。此戒能證得離破戒滅故。由此亦名時愛解脫待時愛樂得涅槃故問何故擇滅亦名為近答得聖道者現證得故如契經說。精進成就十五法者。名履學迹及近涅槃。復次不選相續而證得故。擇滅名近。謂剎帝利婆羅門等能修道者皆證涅槃。復次不選處所而證得故擇滅名近。謂在城邑或阿練若修習聖道皆得涅槃。復次由勝解故擇滅名近。謂諸聖者滅忍滅智現在前時。由勝解力如對目前明了觀故。復次如近事故擇滅名近。謂隨在處皆可證得。如品類足說。云何遠法。謂過去未來法。云何近法。謂現在法及諸無為。復次依近得故擇滅名近。謂現在世說名為近。依現在世起離繫得證得擇滅故名為近。復次捨近入故擇滅名近。謂現在世說名近法。捨此近法而入涅槃。是故涅槃亦名為近。脇尊者曰。勤修道者直趣涅槃。故名為近。復次聖道所依各有差別。涅槃無定故名為近。能修道者皆證得故。問聖道亦妙。如品類足說。云何妙法。謂學無學法及擇滅無為。何故涅槃獨名為妙。答以涅槃是妙中妙故復次聖道雖妙而雜無常。涅槃不爾故獨名妙。復次聖道雖妙有能對治。厭患善法謂空空等。涅槃不爾故獨名妙。問聖道亦是出離之法。如品類足說。
云何出離法。謂欲界善戒。及色無色界離生善定。并學無學擇滅無為。何故涅槃獨名出離。答涅槃是出離非有出離故。聖道是出離亦是有出離。般涅槃時出離彼故。復次涅槃是真出離法故。謂有漏法有二種捨。一斷捨。二棄捨。無漏有為雖無斷捨而有棄捨。[1]唯有擇滅二捨俱無。名真出離。復次涅槃是究竟出離功德故。如契經說。以色出離欲以無色出離色。以聖道出離無色。以涅槃出離一切有為法。
問已知非擇滅體非離繫。應說何故名非擇滅耶。答不由擇慧得此滅故名非擇滅。非擇果故。復次此滅不由一向劬勞一向加行一向功用[2]簡擇諸法得故。名非擇滅。復次。此滅不要由數數決擇苦等得故。名非擇滅。問若爾此滅由何而得。答由緣闕故。如對一方。餘方所有色聲香味觸等境滅。於彼能緣心心所法。由緣闕故畢竟不生。由此不生得非擇滅。問於何世諸法得非擇滅耶。有作是說。於三世諸法皆得非擇滅。是有為故。問若爾於何不得此滅。得與不得復有何異有餘師說。但於過去未來諸法得非擇滅非於現在。以現在法在身行故。問若爾此滅應一一念得已還捨捨已復得。謂未來法入現在時。彼非擇滅得已還捨現在諸法入過去時。彼非擇滅捨已復得。然非擇滅無如是義。或有說者。唯於未來法得非擇滅。非過去現在。所以者何。過去諸法已在身行。現在諸法在身行故。問若爾此滅得已應捨。謂未來法入現在時。彼非擇滅得已捨故。然非擇滅無如是義。評曰。此非擇滅唯於未來不生法得。所以者何。此滅本欲遮有為法令永不生。若法不生此得便起。如與欲法繫屬有情。現在正行過去已行未來當行皆有生義。故於彼法不得此滅問擇滅與非擇滅何者為多。有作是說。擇滅多。非擇滅少。所以者何。擇滅通於三世法得。非擇滅唯於未來不生法得故。有餘師說。非擇滅多。擇滅少。所以者何。非擇滅通於有漏無漏法得。擇滅唯於有漏法得。評曰。應作是說。非擇滅多擇滅少。所以者何非擇滅如有為法數量。擇滅但如有漏法數量故。若不爾者諸可生法若得不生應不得非擇滅。二滅自性多少雖爾而依得者。應作四句。有法於彼得擇滅不得非擇滅。謂過去現在及未來可生有漏法。有法於彼得非擇滅不得擇滅。謂未來不生無漏法。有法於彼得擇滅亦得非擇滅謂未來不生有漏法。有法於彼不得擇滅亦不得非擇滅謂過去現在及未[3]來可生無漏法。
問諸有情類。於非擇滅為皆共得不共得耶。答此不決定。於共有法非擇滅則共得。於不共法非擇滅則各別得。諸異生類若住一趣。於餘趣法。剎那剎那得非擇滅。以色等境念念滅時。緣彼眼識等畢竟不生故。如住一趣。一界一地一處亦爾。
問由何善法諸修行者於諸惡趣得非擇滅。答或由布施。或由持戒。或由聞慧。或由思慧或由修慧。諸修行者於諸惡趣得非擇滅。由布施者。有雖十二年開門大施而於惡趣不得非擇滅。如吠邏摩屈路羅等由彼不能厭生死故。有雖於一施一團食而於惡趣得非擇滅。由彼深能厭生死故。由持戒者有雖盡壽持別解脫戒而於惡趣不得非擇滅。如前說故。有雖能持一晝夜戒而於惡趣得非擇滅。如前說故。由聞慧者。有雖具解了三藏文義而於惡趣不得非擇滅。如前說故。有雖解了一四句頌而於惡趣得非擇滅。如前說故。由思慧者。有雖具思惟外內書論而於惡趣不得非擇滅。如前說故。有雖思惟少分觀法而於惡趣得非擇滅。如前說故。即不淨觀持息念等及諸念住。由修慧者。有雖具得八地世俗定而於惡趣不得非擇滅。如前說故。即是外道猛憙子等。有雖修習少分觀門而於惡趣得非擇滅。如前說故。即煖頂忍極鈍根者。得下品忍時。於諸惡趣皆得非擇滅。大德說曰要無漏慧覺知緣起方於惡趣得非擇滅。離聖道不能越諸惡趣故。評曰。彼不應作是說。菩薩九十一劫不墮惡趣。豈由以無漏慧覺知緣起。應作是說。或施或戒乃至下忍。皆於惡趣得非擇滅。問三惡趣非擇滅為一時得。為別得耶。有作是說。必一時得。問若爾天授如何已得二惡趣非擇滅非地獄耶。答彼於地獄[1]唯除一生。餘一切生與二惡趣皆頓得非擇滅。問既除一生。豈非別得。有餘師說。施戒聞等。若於惡趣得非擇滅。或別或總。順決擇分得必總得。問天授豈不得順決擇分耶。評曰。應作是說忍位總得。前位不定。已說惡趣得非擇滅。當說善趣得非擇滅。增上忍時[*]唯除欲界人天七生。色無色界一一處各一生。於餘一切生皆得非擇滅。預流者趣一來果時。不起定者加行道時。於欲六生得非擇滅。若起定者要至第六無間道時。於欲六生得非擇滅。一來者趣不還果時。不起定者加行道時。於欲一生得非擇滅。若起定者要至第九無間道時。於欲一生得非擇滅。爾時得欲界一切生擇滅。不退法者離初靜慮染時。不起定者加行道時。於初靜慮二生得非擇滅。若起定者要至第九無間道時。於初靜慮二生得非擇滅爾時於初靜慮一切生皆得擇滅。若退法者離初靜慮染時。若起定。若不起定。俱至第九無間道時。得初靜慮一切生擇滅。不得非擇滅。可退生故。乃至離無所有處染應知亦爾。不退法者離非想非非想處染時。不起定者加行道時。於非想非非想處一生得非擇滅。若起定者要至第九無間道時。於非想非非想處一生得非擇滅。爾時於一切生皆得擇滅。若退法者離非想非非想處染時。不起定者加行道時。於八地生得非擇滅。若起定者要至第九無間道時。於八地生得非擇滅。爾時於一切生皆得擇滅。
已說生處得非擇滅。當說煩惱得非擇滅。增上忍時。於三界見所斷煩惱得非擇滅。至見道中隨無間道得彼擇滅。聖於修道不退法者。離欲染時。不起定者加行道時。於欲界修所斷煩惱得非擇滅。若起定者隨至彼彼無間道時得非擇滅。爾時得彼煩惱擇滅。若退法者離欲染時。若起定。若不起定。隨至彼彼無間道時。得彼煩惱擇滅。不得彼非擇滅。乃至離非想非非想處染。隨所應當說。問諸退法者。何時於修所斷煩惱得非擇滅。有作是說。信勝解練根得見至時。時解脫練根得不動時。於修所斷已斷煩惱得非擇滅。評曰。應作是說。若得決定不復退。起彼煩惱時。於彼煩惱得非擇滅。問若時於彼得非擇滅。亦得彼擇滅耶。答應作四句。
有法先得非擇滅後得擇滅。謂三界見所斷煩惱。及不退法者不起定離三界修所斷煩惱等。有法先得擇滅後得非擇滅。謂退法者離三界修所斷煩惱等。有法俱時得非擇滅及擇滅。謂不退法者若起定離三界修所斷煩惱等。若退法者離欲界前八品染。隨無間道現在前時。彼品染污眼等五識。及相應法等。於現所緣得非擇滅及彼擇滅離欲界第九品染無間道時。彼品染污及善無記眼等五識。及相應法等。於現所緣得非擇滅及彼擇滅。離初靜慮前八品染。隨無間道現在前時。彼品染污眼等三識及相應法等。於現所緣。得非擇滅及彼擇滅。離初靜慮第九品染無間道時。彼品染污及善無記眼等三識。及相應法等。於現所緣得非擇滅及彼擇滅。有法或時於二滅俱不得。謂除前相。
已說煩惱得非擇滅。當說聖道得非擇滅。隨信行者於隨法行道得非擇滅。隨法行者於隨信行信勝解時解脫道得非擇滅。信勝解者若決定依信勝解道得無學果。於見至道得非擇滅。見至者於信勝解時解脫道得非擇滅。時解脫者若決定依時解脫道得究竟者。於不時解脫道得非擇滅。不時解脫者於時解脫道得非擇滅。聲聞種性於聲聞道得決定時。於佛獨覺道得非擇滅。獨覺種性於獨覺道得決定時。於佛聲聞道得非擇滅。佛種性於佛道得決定時。於獨覺聲聞道得非擇滅。阿羅漢果有六種性退法種性若依退道至究竟者。於上五道得非擇滅。思法種性若依思道至究竟者。於上四道及下一道得非擇滅。乃至堪達種性若依堪達道至究竟者。於上一道於下四道得非擇滅。不動種性於下五道得非擇滅。問若勝進時得非擇滅。此滅何故非道果耶。答不為此滅而修道故。謂為涅槃及為離染勤修於道。以修道故於惡趣等得非擇滅。若為此滅而修道者。於惡趣等不得此滅。非於生死不深厭患可於惡趣得非擇滅。故非擇滅不名道果。如品類足論說。云何果法。謂一切有為法及擇滅。云何非果法。謂虛空非擇滅。問非擇滅得是何心果。有作是說。此滅得是引眾同分心果。有餘師說。此滅得是續生心果。評曰。應作是說。隨住何心得非擇滅。即說此得是彼心果。問於何法得非擇滅耶。答於三界繫不繫法得。生欲界者於四法得。生色無色應知亦然。非擇滅得隨生何地即彼地繫。[*]唯是無覆無記性攝。[*]唯是等流。隨所依力起此得故。問非擇滅得於何法中漸漸增長。答若生欲界於欲界繫五識身等非擇滅得漸漸增長。亦有意識定緣現在。於此等法非擇滅得亦漸增長。然難知故不別顯示。於色界繫三識身等及於無量解脫勝處遍處等法。於無色界遍處法中非擇滅得漸漸增長。若生色界於欲界繫五識身等。非擇滅得漸漸增長。於色界繫三識身等。及於無量解脫勝處遍處等法。於無色界遍處法中非擇滅得漸漸增長。生無色界於欲界繫五識身等。於色界繫三識身等。及於無量解脫勝處遍處等法。於無色界遍[1]處法中非擇滅得漸漸增長。問聖者生色界。於欲色界何法得非擇滅耶。答若欲界沒生初靜慮。除欲界依上地起變化心品及所起法。於餘欲界法。及依欲界起色界法。皆得非擇滅。若欲界沒生第[2]二靜慮除欲界初靜慮。依上地起上三靜慮果變化心品及所起法。并初靜慮依上地起四識身等。於餘欲界初靜慮法。及依欲界初靜慮起色界上地法。皆得非擇滅。若初靜慮沒生第二靜慮除初靜慮。依上地起上三靜慮果變化心品及所起法。并初靜慮依上地起四識身等。於餘初靜慮法及依初靜慮起上下地法。皆得非擇滅。若欲界沒生第三靜慮。除欲界初二靜慮。依上地起上二靜慮果變化心品及所起法。并初靜慮依上地起四識身等。於餘欲界初二靜慮法。及依欲界初二靜慮起色界上地法。皆得非擇滅。若初靜慮沒生第三靜慮。除初二靜慮依上地起上二靜慮果。變化心品及所起法。并初靜慮依上地起四識身等。於餘初二靜慮法。及依初二靜慮起上下地法。皆得非擇滅。若第二靜慮沒生第三靜慮。除第二靜慮依上地起上二靜慮果變化心品及所起法。於餘第二靜慮法及依第二靜慮起上下地法。皆得非擇滅若欲界沒生第四靜慮。[3]除欲界初三靜慮。依第四靜慮起第四靜慮果變化心品及所起法。并初靜慮依第四靜慮起四識身等。於餘欲界初三靜慮法。及依欲界初三靜慮起第四靜慮法。皆得非擇滅。若初靜慮沒生第四靜慮。除初三靜慮。依第四靜慮起第四靜慮果變化心品及所起法。并初靜慮依第四靜慮起四識身等。於餘初三靜慮法。及依初三靜慮起上下地法。皆得非擇滅若第二靜慮沒生第四靜慮。除第二第三靜慮依第四靜慮起第四靜慮果變化心品及所起法。於餘第二第三靜慮法及依第二第三靜慮起上下地法。皆得非擇滅。若第三靜慮沒生第四靜慮。除第三靜慮。依第四靜慮起第四靜慮果變化心品及所起法。於餘第三靜慮法。及依第三靜慮起上下地法。皆得非擇滅。問聖者生無色界。於欲色無色界何法得非擇滅耶。答若欲界沒生空無邊處。於欲色界法及依欲色界起無色界法。皆得非擇滅。若初靜慮沒生空無邊處。於四靜慮法及依四靜慮起上下界法。皆得非擇滅。若第二靜慮沒生空無邊處。於後三靜慮法。及依上三靜慮起上下地法。皆得非擇滅。若第三靜慮沒生空無邊處。於後二靜慮法。及依上二靜慮起上下地法。皆得非擇滅。若第四靜慮沒生空無邊處。於第四靜慮法。及依第四靜慮起上下地法。皆得非擇滅。若欲界沒乃至生非想非非想處。於欲色界下三無色法。及依欲色界下三無色起有頂法。皆得非擇滅。若初靜慮沒乃至生非想非非想處。於色界下三無色法。及依色界下三無色起上下地法。皆得非擇滅。乃至若無所有處沒生非想非非想處。於無所有處法。及依無所有處起有頂法。皆得非擇滅。問聖者生無色界已得欲色界法非擇滅不。答不得。先已得故。問聖者生無色上地已得下地法非擇滅不。答不得。先已得故。問為先般涅槃者得非擇滅多。為後般涅槃者得非擇滅多耶。答前般涅槃者得非擇滅多。後般涅槃者得非擇滅少。如飲光佛時般涅槃者得非擇滅多。能寂佛時般涅槃者得非擇滅少。能寂佛時般涅槃者得非擇滅多。慈氏佛時般涅槃者得非擇滅少。問何等阿羅漢住最後心時。成就非擇滅最多。欲界耶。色界耶。無色界耶。答無色界。阿羅漢住最後心時。成就非擇滅最多。一切色法不現行故。爾時雖無先未得。今始得非擇滅者。而有無量非擇滅得猶現在前名多成就。有餘於此作問答言。頗有蘊界處不相續永滅。於彼不得非擇滅耶。答有。謂無色界阿羅漢住最後心時。雖有無量蘊界處不相續永滅。而於彼畢竟不得非擇滅。評曰。彼不應作是說。所以者何。無有蘊界處不相續永滅於彼不得非擇滅者。問無色界阿羅漢住最後心時。於不相續永滅蘊界處。豈非不得非擇滅耶。答雖非今得而名成就。先已得故。謂無色界阿羅漢若決定般涅槃時。除未來世正起剎那。於餘蘊界處皆得非擇滅。
如契經說。有二涅槃界。謂有餘依涅槃界。及無餘依涅槃界。乃至廣說。問何故作此論。答為廣分別契經義故。謂契經說。有二涅槃界。一有餘依涅槃界。二無餘依涅槃界。契經雖作是說而不廣[1]辨。云何有餘依涅槃界。云何無餘依涅槃界。彼是此論所依根本。彼所不分別者今皆應分別之。復次前說。云何擇滅。謂諸滅是離繫。此離繫是涅槃。然涅槃有二種。一有餘依。二無餘依。今欲分別此二差別。復次為止他宗顯正義故。謂或有執。有餘依涅槃界有自性。無餘依涅槃界無自性。為遮彼執顯二種涅槃界皆有自性。或復有執。有餘依涅槃界是有漏。無餘依涅槃界是無漏。為遮彼執顯二種涅槃界皆是無漏。或復有執。有餘依涅槃界是有為。無餘依涅槃界是無為。為遮彼執顯二種涅槃界皆是無為。或復有執。有餘依涅槃界是善。無餘依涅槃界是無記。為遮彼執顯二種涅槃界皆是善性。或復有執。有餘依涅槃界是道非道果。無餘依涅槃界是道果非道。為遮彼執顯二種涅槃界皆是道果。或復有執。有餘依涅槃界是道果。無餘依涅槃界非道果。為遮彼執顯二種涅槃界俱是道果。或復有執有餘依涅槃界是諦攝。無餘依涅槃界非諦攝。為遮彼執顯二種涅槃界皆是諦攝。或復有執。有餘依涅槃界是無學。無餘依涅槃界非學非無學。為遮彼執顯二種涅槃界皆非學非無學。由此所說種種因緣故作斯論。云何有餘依涅槃界。答若阿羅漢諸漏永盡。壽命猶存。大種造色相續未斷。依五根身心相續轉。有餘依故。諸結永盡得獲觸證名有餘依涅槃界。此中壽命者。謂命根。問何故不說眾同分耶。答是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復次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復次以命根眾同分俱是牽引業果。命根一向是異熟故。此中偏說。依此有餘色心等轉。於中大種是所依故。最初說之。依此大種所造色生。依所造色心心所起。心是主故。此中偏說大種造色者總顯色身依五根身心相續者顯心心所。亦有生等不相應行。難了知故屬前法故。不別顯說。如是諸法相續未斷所得諸結永盡。名有餘依涅槃界。有作是說。大種造色是身五根。是根心相續是覺此身根覺相續未斷。諸結永盡名有餘依涅槃界。如契經說。身根覺未斷名有餘依涅槃。有餘依故者。依有二種。一煩惱依。二生身依。此阿羅漢雖無煩惱依而有生身依。復次依有二種。一染污依。二不染污依。此阿羅漢雖無染污依而有不染污依故。所得諸結永盡名有餘依涅槃界。得獲觸證。文字雖別同顯一義。云何無餘依涅槃界。答即阿羅漢諸漏永盡。壽命已滅大種造色相續已斷。依五根身心不復轉。無餘依故。諸結永盡名無餘依涅槃界。此中壽命已滅者顯命根及眾同分已滅。俱是牽引業果故。且舉命根。當知亦即說眾同分大種造色相續。已斷者總顯色身相續已斷。依五根身心不復轉者。顯心心所不復相續。不說生等義如前說。有作是說。大種造色者顯身。五根身者顯根。心相續者顯覺。如是色身心心所法。或身根覺相續已斷。諸結永盡名無餘依涅槃界。謂阿羅漢將般涅槃。身中風起令不調適。不調適故內火羸劣。火羸劣故所食不消。食不消故不起食欲。無食欲故不復飲食。不飲食故大種損減。大損減故造色諸根亦隨損減根損減故心心所法無所依止不復相續。心心所法不相續故。命根等斷。命等斷故名入涅槃。無餘依故者無二種依。一無煩惱依。二無生身依復次一無染污依。二無不染污依無餘依故諸結永盡。名無餘依涅槃界。問此中何故不說得獲觸證言耶。答依現在得說得等言。現在得斷是故不說。復次依補特伽羅故施設得獲觸證。此中無有補特伽羅[*]唯有法性。是故不說。頗有阿羅漢不住有餘依涅槃界。及無餘依涅槃界耶。答理雖無有而依此中所說亦有。謂此中說具有三事者名有餘依涅槃界。三事皆無者名無餘依涅槃界。生無色界阿羅漢。無色身故非住有餘依涅槃界。有心轉故非住無餘依涅槃界。生有色界阿羅漢入滅盡定。已無心轉故非住有餘依涅槃界。有色身故非住無餘依涅槃界。生欲界不具根阿羅漢。不具五根故非住有餘依涅槃界。有色身故非住無餘依涅槃界。有說。此文應作是說。云何有餘依涅槃界。答若阿羅漢壽命猶存諸結永盡得獲觸證。云何無餘依涅槃界。答即阿羅漢壽命已滅諸結永盡。若作是說則生三界阿羅漢。若有色身。若無色身。若有心轉。若無心轉。若具五根。若不具五根。但有壽命皆名住有餘依涅槃界。壽命滅已皆名住無餘依涅槃界。應作是說。而不爾者是本論師為欲饒益諸弟子眾令易解故作如是說。問異生有學所得離繫。彼是何等涅槃界攝。答彼非二種涅槃界攝。謂諸異生所得離繫。但應名斷名離名滅名諦。不名遍知。不名沙門果。不名有餘依涅槃界。不名無餘依涅槃界。若諸有學所得離繫。名斷名離名滅名諦。有位名遍知。有位不名遍知。有位名沙門果。有位不名沙門果。不名有餘依涅槃界。不名無餘依涅槃界。若諸無學所得離繫。名斷名離名滅名諦名遍知。名沙門果。有時名有餘依涅槃界。有時名無餘依涅槃界。」(CBETA, T27, no. 0, p. 163, a19-p. 168, 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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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經》卷5:「[11](一○四)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有比丘名焰摩迦。起惡邪見。作如是言。如我解佛所說法。漏盡阿羅漢身壞命終更無所有。
時。有眾多比丘聞彼所說。往詣其所。語焰摩迦比丘言。汝實作是說。如我解佛所說法。漏盡阿羅漢身壞命終更無所有耶。
答言。實爾。諸尊。
時。諸比丘語焰摩迦。勿謗世尊。謗世尊者不善。世尊不作是說。汝當盡捨此惡邪見。
諸比丘說此[12]語時。焰摩迦比丘猶執惡邪見。作如是言。諸尊。唯此真實。異則虛妄。如是三說。
時。諸比丘不能調伏焰摩迦比丘。即便捨去。往詣尊者舍利弗所。語尊者舍利弗言。尊者。當知彼焰摩迦比丘起如是惡邪見言。我解知佛所說法。漏盡阿羅漢身壞命終更無所有。我等聞彼所說[13]已。故往問焰摩迦比丘。汝實作如是知見耶。彼答我言。諸尊。實爾。異則愚說。我即語言。汝勿謗世尊。世尊不作此語。汝當捨此惡邪見。再三諫彼。猶不捨惡邪見。是故我今詣尊者所。唯願尊者。當令焰摩迦比丘息惡邪見。憐愍彼故。
舍利弗言。如是。我當令彼息惡邪見。
時。眾多比丘聞舍利弗語。歡喜隨喜。而還本處。
爾時。尊者舍利弗晨朝著衣持鉢。入舍衛城乞食。食已。出城。還精舍舉衣鉢已。往詣焰摩迦比丘所。時。焰摩迦比丘遙見尊者舍利弗來。即為敷座洗足。安停脚机奉迎。為執衣鉢。請令就[*]座。
尊者舍利弗就[*]座.洗足已。語焰摩迦比丘。汝實作如是語。我解知世尊所說法。漏盡阿羅漢身壞命終無所有耶。
焰摩迦比丘白舍利弗言。實爾。尊者舍利弗。
舍利弗言。我今問汝。隨意答我。云何焰摩迦。色為常耶。為非常耶。
答言。尊者舍利弗。無常。
復問。若無常者。是苦不。
答言。是苦。
復問。若無常.苦。是變易法。多聞聖弟子寧於中見我.異我.相在不。
答言。不也。尊者舍利弗。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復問。云何。焰摩迦。色是如來耶。
答言。不也。尊者舍利弗。
受.想.行.識是如來耶。
答言。不也。尊者舍利弗。
復問。云何。焰摩迦。異色有如來耶。異受.想.行.識有如來耶。
答言。不也。尊者舍利弗。
復問。色中有如來耶。受.想.行.識中有如來耶。
答言。不也。尊者舍利弗。
復問。如來中有色耶。如來中有受.想.行.識耶。
答言。不也。尊者舍利弗。
復問。非色.受.想.行.識有如來耶。
答言。不也。尊者舍利弗。
如是。焰摩迦。如來見法真實。如住無所得。無所施設。汝云何言我解知世尊所說。漏盡阿羅漢身壞命終無所有。為時說耶。
答言。不也。尊者舍利弗。
復問。焰摩迦。先言我解知世尊所說。漏盡阿羅漢身壞命終無所有。云何今復言非耶。
焰摩迦比丘言。尊者舍利弗。我先不解.無明故。作如是惡邪[1]見說。聞尊者舍利弗說已。不解.無明。一切悉斷。
復問。焰摩迦。若復問。比丘。如先惡邪見所說。今何所[2]知見一切悉得遠離。汝當云何答。
焰摩迦答言。尊者舍利弗。若有來問者。我當如是答。漏盡阿羅漢色無常。無常者是苦。苦者寂靜.清涼.永沒。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有來問者。作如是答。
舍利弗言。善哉。善哉。焰摩迦比丘。汝應如是答。所以者何。漏盡阿羅漢色無常。無常者是苦。[3]若無常.苦者。是生滅法。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尊者舍利弗說是法時。焰摩迦比丘遠塵離垢。得法眼淨。
尊者舍利弗語焰摩迦比丘。今當說譬。夫智者以譬得解。如長者子。長者子大富多財。廣求僕從。善守護財物。時。有怨家惡人。詐來親附。為作僕從。常伺其便。晚眠早起。侍息左右。謹敬其事。遜其言辭。令主意悅。作親友想.子想。極信不疑。不自防護。然後手執利刀。以斷其命。焰摩迦比丘。於意云何。彼惡怨家。為長者親友。非為初始方便。害心常伺其便。至其終耶。而彼長者。不能覺知。至今受害。
答言。實爾。尊者。
舍利弗語焰摩迦比丘。於意云何。彼長者本知彼人詐親欲害。善自防護。不受害耶。
答言。如是。尊者舍利弗。
如是。焰摩迦比丘。愚癡無聞凡夫於五受陰作常想.安隱想.不病想.我想.我所想。於此五受陰保持護惜。終為此五受陰怨家所害。如彼長者。為詐親怨家所害而不覺知。焰摩迦。多聞聖弟子於此五受陰。觀察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非我所。於此五受陰不著.不受.不受故不著。不著故自覺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尊者舍利弗說是法時。焰摩迦比丘不起諸漏。心得解脫。尊者舍利弗為焰摩迦比丘說法。示教照喜已。從座起去。」(CBETA, T02, no. 99, p. 30, c12-p. 31, c14) Yamaka(焰摩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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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經》卷38:「[3](一○七六)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尊者[4]陀驃摩羅子詣佛所。稽首佛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我願於佛前取般涅槃。
世尊默然。如是三啟。佛告陀驃摩羅子。此有為諸行。法應如是。
爾時。尊者陀驃摩羅子即於佛前。入於三昧。如其正受。向於東方。昇虛空行。現四威儀。行.住.坐.臥。入火三昧。身下出火。舉身洞然。光焰四布。青.黃.赤.白.頗梨紅色。身下出火。還燒其身。身上出水。以灑其身。或身上出火。下燒其身。身下出水。上灑其身。周向十方。種種現化已。即於空中。內身出火。還自焚其身。取無餘涅槃。消盡寂滅。令無遺塵。譬如空中然燈。油炷俱盡。陀驃摩羅子空中涅槃。身心俱盡。亦復如是。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譬如燒鐵丸 其焰洞熾然
熱勢漸息滅 莫知其所歸
如是等解脫 度煩惱淤泥
諸流永已斷 莫知其所[5]之
逮得不動跡 入無餘涅槃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CBETA, T02, no. 99, p. 280, b25-c17) 陀驃摩羅子]~Dabba Mallaput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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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順導師《學佛三要》:「十一、佛教之涅槃觀」( Y 15p213 )
一 涅槃之意義
我國佛教徒,都說學佛是為了了生死。是的,了生死是佛教的主要目標。真能了生死的,就是得到涅槃。涅槃是學佛者的最高理想,被稱為「一切聖者之所歸趣」。得涅槃,在佛法中佔著主要地位,如神教以生天為最後目標一樣。到底什麼是涅槃呢?對於涅槃的意義,要有透闢的了解,才會以此目標而盡力以赴,以求得最終理想的實現。然在佛法中,這是甚深而最難理解的,我想從淺入深的加以敘述。
涅槃,是印度話,含有否定、消散的意義。我國古譯作「滅」,「滅度」,即意味著某些東西的消散了,消除了,又超越了的意思。除了這消散、超越的意義以外,還含得有:自由,安樂,舒適的意義,或可用「樂」字來代表;當然這是不同於一般快樂的。唐玄奘譯為圓寂:圓是圓滿,是應有的一切功德都具足了;寂是泯寂,一切不良的成分都消散了。這就是平等,自在,安樂的理想境地。「涅槃」這一名詞,不是佛所新創的術語。古代婆羅門教,及後來的印度教,都可說是以涅槃為歸趣的。涅槃,可說是印度文明的共同理想。但名詞雖同,內容卻不一樣。依佛法說,他們的涅槃觀,都是不究竟的。最庸俗的,以物欲享受的滿足為涅槃。如有一個外道,在飽食以後,拍拍他的肚子說,這就是涅槃了。一般印度宗教的涅槃,如呼吸停止,或心念似乎不起等,自以為涅槃,其實都不外乎禪定的境界。那麼佛法的涅槃觀,是怎樣的呢?
二 從生死說起
一、身心和合‧死生相續:要了解涅槃,最好從生死說起。若不明白生死,也就不會理解涅槃。因為涅槃是消散了,安樂了的意義,而消解的就是生死;生死是苦,所以超生死的是樂,這像光明是黑暗的反面一樣。那什麼是生死呢?例如人,從入母胎,出生,長大,由壯而老,末了是死:這就是生死的現象。生死有什麼問題呢?因為人並不是死了就完事的。佛法的根本信念,是:我們是有情識的有情體,生了會死,而死了並不等於沒有,死了還是要生的。現在這一生,也是從過去的死而來的。無始以來,死了又生,生了又死,一直在如此的生死死生的無限延續中。像太陽從東方升起,向西方沒落,落而又起,起而又落一樣。本來,凡是宗教,都有來生的信仰,信仰死了還有。如死了就沒有的話,就根本不成其為宗教。如天主、耶穌教等,說人死了,不是生天國,就是落地獄。可是他們只說未來有,不說過去有。佛法則從死後有生,了解到生前有死,一直是生死死生的無限延續。這樣的死生相續,死生就成為問題了。好像一個國家,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亂極則治,治而復亂。有史以來,一直是這樣,永久這樣下去,真是太無意義,應該有永久的治平,一治永治而不再紛亂才好。這樣,我國就有大同的思想。我們每一個有情,也是這樣。生在這個世間,為了物質的佔有,享受,常常是求之不得。人與人在一起,有種種恩怨,是是非非,也引起苦痛。
身體會生病,會衰老,最後是死。人在這從生而死的過程中,種種痛苦,沒法解免得了。如死了就什麼沒有的話,倒也罷了,可是事實並不如此,此生死了,死了又生。而且,有時生到天國,好像快樂些,不久又墮落下來,還到人間,或者墮落到地獄、餓鬼、畜生去。這樣的升了又墮,墮了又升,叫你無可奈何的,一生又一生的受苦下去,簡直沒個了局。這真成為大問題了!
人在世間,或是有錢的,有權勢的,有著作的,有發明的,受到人的恭敬,尊重,過著良好的生活。在這得意時,滿以為人生是頂理想的。可是時間過去,富的變貧了,權力喪失了,言論成為陳腐,發明又有新的來代替了。自以為滿意的人生,成為幻滅,陷於空虛的痛苦中。在這樣的生死延續過程中,就發生一種要求,要得到永遠的自由,永恆的安樂。這與要求天下大同,永久太平一樣。
人是多數怕死的,其實死有什麼可怕?怕的是死了又生,生了還是苦,或者更苦,才是無可奈何的事。宗教都有此同一心境,唯有儒者,對此不加重視,所以沒有引起生死問題(儒者是不成為宗教的)。孔子說:「未知生,焉知死」。對於死後,就這樣的不了了之。佛教深刻的注意到此,那怎樣去解決呢?要從人生是苦認識起。應該知道,病痛是苦,健康也一樣是苦。事業失敗時是苦,富貴在手時,也一樣是苦。不但人間是苦,地獄是苦,就是神教徒仰望的天國,也還是苦。因為生天還會墮落人間及地獄,沒有解除了墮落的可能性。如國家治平了,隨時會成為變亂,因為變亂的可能性,始終未曾解決。健康還會衰老,富貴會成為貧賤。人生的本質,是含有苦痛因素的,不能保持永恆的。所以生死的延續過程,始終是苦苦樂樂,哭哭笑笑。這個身心和合,死生相續的自己,就是真正的苦惱。
一般宗教,多數把人分為肉體與靈魂。以為人死了,肉體壞了,而靈魂是永恆的,還是那樣的,或者生到天上。不但多數的神教這樣說,甚至佛教的通俗說,也有類同此說的。一般的靈魂,印度有一特殊術語,叫做「我」。認為這本來是自由的,安樂的,不知怎的(當然各有各的解說),成為世間的苦痛有情,像囚在監牢裡似的。能脫出這苦難的塵世,就回復自在與安樂,這都是外道的想法。但一般都作此想:若沒有我,誰在生死輪迴受苦呢?又是誰了生死呢?但佛法不作此說,不承認有此常恆安樂的自我。反認為這種自我的執見,自我的愛染,正是生死苦惱的根源。「無我」,這是佛法異於一切宗教的特色。神教的幻想產物──我,靈,經科學考驗,解剖分析,都是無法得到的。所以佛但說身心和合,和合的相續的身心,經佛的智慧觀察起來,不是別的,只是五蘊,或說六界,或說六處。總之,無非身心的綜合活動,形成個體的假我而已。因此,佛法不像外道那樣,宣說真我、常我,而說:「但見於法,不見於我」。結胎出生,只是身心綜合活動的開始。到死了,舊的組合解體,又有新的組合自體活動開始。前生與後世的死生相續,即是身心的和合活動。
二、報由業感‧業從惑起:這是佛教一切學派所公認的事理。眾生在從生到死的一生中,在家庭,在社會,為國家,做的事,說的話,真是不計其數。這些身體的活動,語言的表達,都由善性惡性的內心所推動,都會留下一種或善或惡的力量,叫做業,深深的在我們自己的身心中保存著,深切的影響自己,決定自己。這是大家可以體驗到的,如前天做了一件好事,一想起來,就會身心愉快。事情雖已過去,影響仍然存在。作了惡事,也是一樣。他會內心痛苦,好像大石壓在心頭,坐臥不寧。甚至不經意所作的,雖然力量極微,也會留存力量。如故意而作的,則成善業惡業,影響力更大。惡業,現生能障礙我們向善,如加入了黑社會,就會受他控制,不容易離開他,走上自新的路。這種惡力量,一直支配自己,死了會受到惡業所感的惡果。善業,現生能抗拒惡力量,引發我們向善,將來會因善行而得樂果。行善有善、樂的結果,作惡有惡、苦的結果,這是一定的。平常人都勸人行善止惡,但為什麼要行善呢?一般人總是以為:做好事或壞事,是會影響家庭,社會,國家的。這當然是對的,但影響最深切的,還是我們自己。如人類,有聰明也有愚癡;有強健也有病弱;對人有有緣或無緣;做事有順利或乖逆。人生千差萬別的遭遇,都由於過去的(或是今生以前所作的)業力所感,所以說「報由業感」。這個問題,只有佛才能徹底的說明他,解決他,神教者是無能說明的。有人拉了一個生來就瞎了眼的人,來到耶穌的面前,問:「為什麼這個人生下來就是瞎子呢?是誰的罪呀?他也是從上帝那裡來的,為什麼別人的眼睛明亮,而上帝卻使他瞎眼呢」?這個問題,在神教中,原是不可能解答的。好在耶穌也還聰明,他說:「這不過上帝要在他身上,表現他的大能及權威罷了」!他隨手摸了瞎眼一下,眼睛便明亮了。當時,好多人讚美神,相信神的權威。其實,這一問題,根本不曾解決。現在世界上,千千萬萬生來就瞎了眼的,到底為了什麼?也是為了顯現上帝的權威嗎?假使這千千萬萬的生盲,死了也還沒有得到醫治,而是上帝的意思,那上帝是最極殘酷的暴君了。像這些,唯有佛法的「報由業感」,才能解答問題。換句話說:一生一生所感受的,都從前生的善惡業力所招感。今生作了善惡業,又會感來生的苦樂果。依著業力的影響,眾生便無休止的,一生又一生,受著不同的果報。自作自受,無關於神的賞罰?
生死果報,既由業力而來,那麼想解了生死,大家也許以為:把業力取消了就得。可是,業是不能取消(可以減少他的影響力)的,也是不必取消的。佛說:業從惑起,所以斷除了惑,生死就解脫了。什麼是惑?惑是煩惱的別名,就是內心種種不正當的,不清淨的分子。有人以為:作惡業,從貪,瞋,癡,慢等煩惱所引發,可以說業從惑──煩惱而起。我們整天為國家,為民眾服務,這些善業,那裡也從煩惱起呢?不知道,這還是離不了煩惱。煩惱的根本,是(人無我愚)「我見」。作善作惡,一般人都是為我而作:為我的生活;為我的財富,健康;為我的名譽,權力;為我的家;為我的民族,國家:一切都以我為前提,以我為中心。如不是為了我的,就不感興趣了。所以不但作惡事,是由煩惱所引起;即使作善事,也還是離不了煩惱。從煩惱而來的善事業,是不徹底的,可以變質的,可以演變而成為惡的。例如辦慈善事業,當然是善的。可是為了「我的」,見到別人辦的同一慈善事業,就會競爭,甚至有意無意的破壞他。好的事情,要由我來做,別人做,就不表同情,或者破壞他。這樣,好的事情,由於有「我見」在作祟,不是偏執自己的意見,就是偏重自己的利益,結果變壞了。為了我的家,我的國,我的教,處處從我出發,不能說沒有一些好的,但是與煩惱雜染相應,有時會演變得害盡世人,如西方神教徒的宗教戰爭之類。所以,一般人的活動,善的惡的,都不離「自我」的推動力,都是不離煩惱。
這樣,善的感樂果,惡的就感苦果。在身心的動作時,一切都為著我,一切都拉來攝屬於我,最好聽我的意見,受我的支配──這就是「我見」的表現。我的意義是「主宰」:主是一切由我作主,宰是一切由我支配。我,便是生死的根源,罪惡的根源。我見,像一種凝聚的力量,使一切人,事,社會,國家,都無不通過我見,而構成關係,而集合於一(有集合,就有分散,有我也就有人了)。有此我見,形成一種向心力,起著凝聚集合作用。每一眾生的身心,不論人或動物,為什麼會成為一個個的個體呢?就是因為有了我見,所作的善業或惡業,受我見的影響,攝引,凝聚,招感為有異於其他的個體。如青年男女,結合為一個家庭。後來意見不和,鬧翻了,便離婚。可是,一遇到因緣,又結合組織新的家庭。為什麼離了又合?這由於自身的要求,為了自我而吸引對方的集合力。眾生的個體也如此:老了,死了,身心組合破壞了。但由於我(見與愛)的欲求,引發以我見為本的善惡業力,又感得一新的身心組合,新的個體。生而又死,死而又生的永遠延續下去。假使沒有這我見的集合力,就能解脫這生死不斷的現象。阿羅漢,佛,是已經了脫生死的。但他們在生時,與常人一樣,說話,做事,有種種的活動。他們的行業是善的(佛是純善的),但他們的善行,並不會成為招感生死的業力。
為什麼呢?因為聖者不像我們以「我見」為中心,會集成一個個體,一個破壞了,又要求個體的延續。聖者的我見,已經破除了,通達無我,所以一了百了,從此了脫生死。一切人在現實的身心世界中,永遠是顛倒的,都有自我永恆的要求(無常計常,無我執我),好像自己是不會死的。等到死到頭來,還要求延續,求未來的存在(這叫「後有愛」),所以死了,便依善惡業力去感果。如善業有力的,此後感得好果;惡業力強的,就感苦果。所以,未能了生死的,還是多作善業,比較妥當。總之,死生由業,業由煩惱,煩惱的根本是我見。我見不破,生死問題永遠不能解決。
三 涅槃之一般意義
一、斷惑則得涅槃:上面已經說明,要解脫生死,必從斷煩惱,斷煩惱的根本──我見下手。眾生一向在生死中,有生有滅;若了生死而得涅槃,即是不生不滅,不生不滅是涅槃的特性。佛弟子修持定慧,漸斷煩惱,現生便能體驗到不生不滅的境地,叫做得涅槃。到這,我見為本的煩惱斷盡了,發業的力量也沒有了,也就不再感生死果。
由於不起我見,作一切事,不再依自我中心而出發。現在人,都會唱一些高調,什麼大公無私啦,為大眾謀幸福啦,實則最熱心於公共福利的,也不免以我為活動的主力。唯有聖者,從最深徹的智慧中,徹底通達無我,才是最高的德行。斷煩惱的,必有高超的智慧,自覺到我見消除,煩惱不再起,生死永得解脫。很多人都誤會了!以為死了才叫涅槃。不知道真正得涅槃的,絕大多數,都是在生存世間時,早就親切體證到涅槃了。如真能破除我見,體證涅槃的,一切是自由自在,無罣無礙,真是「哀樂不入於胸次」,「無往而不自得」。凡能親切體驗不生不滅的,名為證得涅槃。
現在的佛弟子,很少想現生得涅槃的。不是根機鈍,就是太懶散,這才把了生死這個問題,完全推到死了以後。從前,有一位比丘,獨自禪坐修行,有一外道見了說:「你是在修來生的安樂吧」!比丘答:「不,我修的是求現生樂」。
因為涅槃的境地,是學者現生所能到達的,現生能得大自在,大解脫的。無奈末世的人根鈍,不肯精進,無所成就,觀念才慢慢的轉了,都把了生死與得涅槃,看成死後的事。佛教的本意,是注重現生體驗的,要現生證得涅槃的。
二、業盡報息則入涅槃:我們的生死身,從過去的業力所感而來。有了這身心組織,便不能沒有欠缺,不能沒有苦痛。只要你誕生了,這一既成事實,在現生中,是不能完全解除的。所以,了脫生死,決不從苦果的改變上去著力。也不從業力的消除上去著力,因為有煩惱才會造業,才會使業感果。如果能證無我,斷煩惱,得涅槃,業力就不會起作用,生死的連索,便從此截斷了。對於這,許多人不明白,發生誤會,引出很多疑問。他們以為:有什麼業,感什麼報,這是佛說的。而且,作業而受果的,即使經過千劫萬劫,業力仍永不消失。因此就誤解:我們的生死,無法了脫。因為前生作了好多業,還沒有受報得了,而今生又作了好多善惡業。將來再感生死時,也還是要造業的。這樣,豈不是業力愈造愈多,永遠受報不了,這怎能了生死而不受苦果呢?這個想法,就是不知道佛法的因果道理。要知道,有了業要感果,但還要有助緣,煩惱就是業力感果的要緣。
如黃豆,是不是會生芽呢?會生長黃豆呢?誰都會說:是的,黃豆會生芽,會生黃豆。但黃豆的生芽結果,還要具足種種的因緣。例如,豆種要沒有變壞,要有適宜的溫度,水分等。如豆種壞了,或沒有水分等緣,他是不會生芽的。例此,業力所以會感生死果,也要煩惱來為他作滋生的助緣。如斷了煩惱,沒有助緣,業力也就無力生果了。所以說:業盡報息,則入涅槃。業盡的盡,不是沒有了,只是過去了,再也起不了作用。這樣,煩惱一斷,業種就乾枯了,生死的果報,也就從此永息。
眾生都是有情愛的。母子,夫妻等愛,無論愛到怎樣深,都是有條件的愛;只有愛自己──我愛,才是無條件的。
所以佛說:「愛莫過於己」。人愛自己的生存;到了病勢嚴重時,還存有大概會活下去,可能會好起來的欲望。到了絕望時,也要把希望寄於未來,這叫後有愛。有的,只要聽到死字,就害怕起來。其實,病才痛苦,死了又不知苦痛,怕什麼呢?他是怕沒有這個「我」呀!怕財富,權位,眷屬,都成為不是「我的」呀!由於這我愛的欲求,才會招感生死而不斷。如自我的愛見斷盡了,永不再感生死苦果;此生的報體結束了,就是入涅槃。
出家人死了,一般都說某某和尚入涅槃,這實在太恭維了。如不斷煩惱而死去,一定是死生相續,怎能說入涅槃呢?當破了我見,斷盡煩惱,證入法性時,名為得涅槃。涅槃是親切的體證了,但還不能沒有苦。有此身體存在,餓了還是要吃,冷了還是要穿,辛苦了還是會疲勞,會老,會病。不過,比平常人不同,雖然身體有苦,而不致引起憂愁懊惱等心苦,這叫有餘涅槃,就是上文的「斷惑則得涅槃」。到最後死了,這個身心的組合離散了,不再引生新的自體,新的苦果,這叫無餘涅槃,也就是「業盡報息則入涅槃」。
四 涅槃之深究
一、蘊苦永息之涅槃:煩惱的根本是我見,是迷於無我的愚癡,這唯有無我的深慧,才能破除他。有了甚深的空(無我)慧,便能破我見,體驗到人生的真理,獲得大自在。這是現生所能修驗的,也是聖者所確實證明的。等到此生的報體結束後,不再受生死果,這就是入涅槃了。大阿羅漢都是這樣的,釋迦佛八十歲時,也這樣的入了涅槃。如進一層推求,就難於明白。一般人想:入了涅槃,到那裡去呢?證了涅槃,是什麼樣子呢?關於這,佛是很少講到的。總是講:生死怎樣延續,怎樣斷煩惱,怎樣就能證涅槃。入了涅槃的情形,原是不用說的,說了也是不明了的。比方一個生盲的人,到一位著名的眼科醫生處求醫,一定要問個明白,眼明以後,是什麼樣子的,醫生怎麼說也沒有用吧!因為他從來無此經驗,沒法想像。只要接受醫治,眼睛明亮了,自然會知道,何必作無謂的解說。若一定要問明了才肯就醫,那他的眼睛,將永無光明的日子。涅槃也是這樣,我們從無始以來,都在生死中轉,未曾證得涅槃,所以入涅槃的境地,怎麼想也想不到,怎麼說也說不到,正如生盲要知的光明情形一樣。佛教是重實證的,只要依著佛的教說──斷煩惱,證真如的方法去修習,自然會達到自覺自證,不再需要說明了。
凡夫心境,距離聖境太遠了,無法推測,也不易說明。但世人愚癡,總是要作多餘的詰問。所以,佛曾因弟子所問而說過譬喻。佛拿著一個火,手一揮動,火就息滅了。佛問弟子:火到那裡去呢?這不能說火是什麼情形,也不能說火到那裡去了。生死滅了,證入涅槃,要問是什麼樣子,到什麼地方去,也與火滅了一樣的不可說明。再說一個經中常說的譬喻吧!因冷氣而結水成冰,有大冰山,小冰塊,什麼情形都有,各各差別。這像眾生從無始以來,各有煩惱,各各業感,各各苦果,也是各各差別不一。冷氣消除了,冰便溶化為水而歸於大海。這如發心修行的,斷煩惱,解脫生死苦果而入涅槃一樣。這時候,如問:冰到那裡去了,現在那塊冰是什麼樣子,那是多餘的戲論。
既已溶化,不能再想像過去的個體;水入大海,遍一切水中,所以是「無在無不在」。解脫生死而證入涅槃,也是這樣,不能再以舊有的個體去想像他。有些人,總覺得入涅槃以後,還是一個個的,還是會跑會說的,不過奇妙得很而已。這只是把小我的個體去推想涅槃,根本不對!如說某人入涅槃,是可以的;以為入涅槃後,仍是一個個的,便成大錯。如說黃河的水,長江的水,流到海裡,是可以這樣的。但在流入大海以後,如還想分別:那是黃河水,那是長江水,這豈非笑話。眾生為什麼在生死海中,不能徹底解脫?就因為以我為中心,執著一個個的個體為自我,總是畏懼沒有我,總要有個我才好。因此,永遠成為個體的小我,一切苦痛就跟著來了。得了涅槃的,如大小冰塊的溶入於大海,豈可再分別是什麼樣子!到達涅槃,便是融然一味,平等平等。經上說:「滅者即是不可量」。涅槃(滅)是無分量的,無數量的,無時量與空量的。平等法性海中,不可分別,不能想作世間事物:一個個的,有分量,有方所,有多少。
從前,印度有一位外道,見人死了,會說:某人生天,某人生人間,某人墮地獄。但一位阿羅漢入滅了,外道看來看去,再也看不出,不知道現在什麼地方。這是說明了:入了涅槃,是無所從來,也無所去的;無所在,也無所不在的。我們沒有證得涅槃,總是把自我個體看為實在,處處從自我出發。聽到消除了自我的涅槃,反而恐怖起來。所以理解涅槃是最困難的,難在不能用我及有關我的事物去擬想,而人人都透過我見去擬想他,怎麼也不對。入了涅槃,身心都泯寂了。泯,滅,寂,意思都相近。這並非說毀滅了,而是慧證法性,銷解了相對的個體性,與一切平等平等,同一解脫味。
到這裡,就有另一問題,大小乘便要分宗了!
小乘的修學者,做到生死解脫了,便算了事。苦痛既已消除,也再不起什麼作用了。這是小乘者的涅槃觀,大乘卻有更進一步的內容。這可分兩點來說:(一)、約體證的現(相)實(性)一味說:聲聞者證入法性平等時,離一切相。雖也知道法性是不離一切相的,但在證見時,不見一切相,唯是一味平等法性。所以說:「慧眼於一切法都無所見」。聲聞學者的生死涅槃差別論,性相差別論,都是依據古代聖者的這種體驗報告而推論出來。但大乘修學者的深悟,在證入一切法性時,雖也是不見一切相(三乘同入一法性;真見道),但深知道性相的不相離。由此進修,等到證悟極深時,現見法性離相,而一切如幻的事相,宛然呈現。這種空有無礙的等觀,稱為中道;或稱之為真空即妙有,妙有即真空。由於體證到此,所以說:「慧眼無所見而無所不見」。依據這種體證的境地,安立教說,所以是性相不二論,生死涅槃無差別論。在修行的過程中,證到了這,名為安住「無住涅槃」,能不厭生死,不著涅槃,這是小乘證悟所不能及的。但大小的涅槃,不是完全不同,而是大乘者在三乘共證的涅槃(法性)中,更進一層,到達法性海的底裡。
(二)、約修持的悲願無盡說:小乘者的證入涅槃,所以(暫時)不起作用,除了但證空性,不見中道而外,也因為他們在修持時,缺乏了深廣的慈悲心。像游泳的人,如發生了危險,那不想救人的,只要自己爬到岸上休息,便覺得沒事,更不關心他人的死活。有些想救人的,自己到了岸,見別人還在危險中,便奮不顧身,再跳進水裡去,把別人拉到岸上來。菩薩在修行的過程中,有大慈悲,有大願力,發心救度一切眾生,所以自己證悟了,還是不斷的救度眾生。在為人利他所受的苦難,菩薩覺得是:無上的安慰,最大的喜樂,沒有比這更幸福了。
由於菩薩悲願力的熏發,到了成佛,雖圓滿的證入涅槃,但度生無盡的悲願,成為不動本際而起妙用的動力,無盡期的救度眾生,這就大大不同於小乘者的見地了。但圓滿成佛以後,救度眾生,不再像眾生一樣,救此就不救彼,在彼就不在此。佛的涅槃,是無在無不在的,是隨眾生的善根力所感而起應化的──現身,說法等。佛涅槃是有感必應,自然起用,不用作意與功力的。佛般涅槃,像日光的遍照一切一樣。一個個的眾生,像一所所的房屋。有方窗,光射進來,就有方光;有圓孔,光射進來,就有圓光。光是無所謂方圓的。所以,現一切身,說一切法,都是隨眾生的機感而現的。如釋迦佛的在此土誕生,出家,成佛,說法,入涅槃,都是應化身;圓證涅槃的佛,是早已證法身了。因此,如想像圓證涅槃的佛,是一個個的,在這裡在那裡的,是壽長壽短的,便不能了知大乘涅槃的真義,不知應化身的真義了。必須放棄小我個體的觀念,才有悟解證入涅槃的可能。
涅槃,是沒有人與我等種種分別。所以了解涅槃,非從生死苦果,即小我個體的消散去了解不可。入了涅槃,如說永恆,這即是永恆,因為一切圓滿,不再會增多,也不會減少,也就不會變了。說福樂,這便是最幸福,最安樂;永無苦痛,而不是相對的福樂了。要說自由,這是最自由,是毫無牽累與罣礙的。沒有一絲毫的染污,是最清淨了。所以,有的經中,描寫涅槃為「常樂我淨」。這裡的我,是自由自在的意思,切不可以個體的小我去推想他。否則,永久在我見中打轉,永無解脫的可能。以凡夫心去設想涅槃,原是難以恰當的。所以佛的教說,多用烘雲托月的遮顯法,以否定的詞句去表示他,如說:不生不滅,空,離,寂,滅等。可是眾生是愚癡的,是執我的,多數是害怕涅槃的(因為無我了);也有不滿意涅槃,以為是消極的。純正而真實的佛法,眾生顛倒,可能會疑謗的,真是沒法的事。好在佛有無量善巧方便,為了這種深深執我的眾生,又作另一說明。
二、身心轉依之涅槃:「轉依」,是大乘佛教的特有術語。轉依即涅槃,表示身心(依)起了轉化,轉化為超一般的。這可說是從表顯的方法來說明涅槃。依,有二種:(一)、心是所依止,名為「染淨依」。依心的雜染,所以有生死;依心的清淨,所以得涅槃。心是從染到淨,從生死到涅槃的通一性。在大乘的唯識學中,特重於這一說明。(二)、法性(空性)是所依止,名為「迷悟依」。法性是究竟的真性,迷了他,幻現為雜染的生死;如悟了,即顯出法性的清淨德性,就名為涅槃。從心或從法性──依的轉化中,去表顯涅槃的德用,是大乘有宗的特色。
(一)、約染淨依說轉:我們的煩惱,業,苦果,是屬於雜染的;聖者的戒定慧等功德,是屬於清淨的。而染與淨,都以心為依止。這個所依心,唯識學中名為阿賴耶識,即心識活動的最微細部分;最深細的阿賴耶識,成為生死與涅槃的樞紐。眾生的生死苦,由於心識中有不淨種子(功能)。由此不淨的種子,生起煩惱,業,果。如從不淨種,生起貪、瞋等煩惱心行,於是所有的身口行為,都成為不淨業,如殺、盜、淫等。即使是作善,因從自我出發,所作的也是雜染業,要感生死苦果(生人天中)。
此報由業感,業從惑起的因果,實在都是從不淨的種子而發現。現起的不淨行,又還熏成種種不淨的種子。雜染種子積集的染心,持種起現,又受熏成種,因果不斷,這才延續流轉於苦海之中。這個雜染種子所積集的雜染心──阿賴耶識,從業感報來說,他是受報的主體,所以叫異熟識。從形成個體的小我來說,他是攝取及執取的阿賴耶識,而被我見錯執為自我(因為阿賴耶識,有統一性,延續性,而被錯執為是常是一的自我)的對象。依阿賴耶識而有雜染的種現不斷,那不是永遠不能解脫雜染的生死嗎?不!好在心的深處,還有清淨的種子。
所以,眾生是既非純善的,也不是純惡的,而是心中含藏著一切染淨功能種子。眾生並不是沒有清淨的功能──無漏種子,而是向來被雜染功能遮蔽了,才成為雜染的一家天下,煩惱業苦現行,不得解脫。要求得解脫,就要設法,把心中深藏的清淨種子,使他發現出來。如信三寶,聽法,誦經,持戒等,即是開始轉化。像走路一樣,向來走錯了,現在要換個方向走,向佛道走去。依佛法而作不斷的熏習,漸使雜染的力能減低,清淨的功能增強,發展為強大的清淨潛力。再進步,把雜染的功能完全壓伏,從無漏的清淨種子,現起清淨的智慧等,煩惱自然被伏斷了。一向為雜染所依的雜染心,現在轉化為清淨法的所依,就叫做轉依(究竟轉依在佛位)。悟證以後,清淨的功德現前,雜染的力能被壓伏,但染法的潛力還在,不時還要起來。這要經過不斷的治伏階段,與煩惱餘力搏鬥,到最後,達到純淨地步,才徹底消除了不淨的種子,而得究竟的清淨解脫,也就是得到究竟的涅槃。
修持的方法,不外乎修戒定慧,修六度,四攝。到達轉染成淨,不但消除了一切雜染,而且成就無量的清淨功德,無邊殊勝力量。所以大乘的涅槃,不是什麼都沒有了,也不是毫無作用。究竟轉依了的清淨心,和現在的雜染阿賴耶識不同。現在是虛妄分別的,與雜染相應的。到那時,轉識成智,是無分別的。圓滿的大智慧,具足種種利生妙用,一切清淨的功德都成就。
清淨的功德成就,在《阿含經》中,也透露這一消息。佛的弟子舍利弗尊者,回到自己的家鄉,入了涅槃。他的弟子均提沙彌,如法的火化了以後,把舍利──骨灰帶回去見佛,非常的悲傷。
佛就問他:「均提!你和尚入滅了,他無漏的戒定功德,和深廣的智慧,也都過去而沒有了嗎」?
「沒有過去」。「既然生死苦滅去了,一切清淨功德都不失,那何必哭呢」!
這是同於大乘涅槃,具足功德的見地。約染淨依說,著重戒定慧功德的熏修,轉染成淨,苦果消散了,卻具足一切功德。所以成了佛,能盡未來際度眾生,隨感而應,現身說法。
對於佛果的大般涅槃,切勿作「我」想,我想與涅槃是永不相應的。轉依的佛涅槃,以大菩提(覺)為本,徹證無我法性,所以佛佛平等,相融相入。具足一切功德的佛涅槃,徹證無我,沒有分別,所以從對立矛盾等而來的一切苦痛,成為過去。
(二)、約迷悟依說轉:佛有無量善巧,為了適應眾生,還有另一方便,約迷悟依說轉依。這個依,指法性而說,或名真如。真是非假的,如是不二的,這就是一切法空性,事事物物的實相。眾生為什麼輪迴生死?即因不悟法性,顛倒妄執,造業受苦。若修持而悟證了法性,即得解脫。法性是不二的,所以說:「在聖不增,在凡不減」。
《心經》所說的:「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也就是這個。諸法空性,雖本來如此,但無始以來,有無明、我見,不淨的因果系,迷蒙此法性,像烏雲的籠蓋了晴空一樣。雖然迷了,雜染了,而一切眾生的本性,還是清淨的,光明的,本來具足一切功德的。一般人都覺得,生死流轉中,有個真常本淨的自我,迷的是我,悟了解脫了,也還是這個我。現在說:眾生雖然迷了,而常住真性,不變不失。這對於怖畏空無我的,怖畏涅槃的,是能適應他,使人容易信受的。佛在世時,有外道對佛說:「世尊!你的教法,什麼都好,只有一點,就是「無我」,這是可怕的,是無法信受的」。佛說:「我亦說有我」,這就是如來藏。外道聽了,便歡喜信受。照《楞伽經》說:由於「眾生畏無我」;為了「攝引計我外道」,所以方便說有如來藏。眾生迷了如來藏,受無量苦;若悟了如來藏,便得涅槃,一切常住的,本具的清淨功德,圓滿的顯發出來。中國佛教界,特別重視這一方便,大大的弘揚。但是,如忽略了佛說如來藏的意趣,便不免類似外道的神我了。
要知道,這是佛為執我外道所說的方便。其實,如來藏不是別的,即是法空性的別名。必須通達「無我如來之藏」,才能離煩惱而得解脫。
約法空性說,凡聖本沒有任何差別,都是本性清淨的,如虛空的性本明淨一樣。在眾生位,為煩惱,為五蘊的報身所蒙蔽,不能現見,等於明淨的虛空,為烏雲所遮一樣。如菩薩發心修行,逐漸轉化,一旦轉迷成悟,就像一陣風,把烏雲吹散,顯露晴朗的青天一樣。雲越散,空越顯,等到浮雲散盡,便顯發純淨的晴空,萬里無雲,一片碧天,這就名為最清淨法界,也就是究竟的涅槃。
五 結說
生死是個大問題,而問題全由我執而來,所以要了生死,必須空去我見。無我才能不相障礙,達到究竟的涅槃。凡聖的分別,就在執我與無我。聖者通達無我,所以處處無礙,一切自在。凡夫執我,所以觸處成障。入了涅槃,無牽制,無衝突,無迫害,無苦痛,一切是永恆,安樂,自在,清淨。而這一切,都從空無我中來。
涅槃的見地,如苦痛的消散,無分別,無分量,寂靜,平等,這在大小乘中,都是一樣的,都是從無我觀中,消除個我的對立而說明的。而大乘的特色,主要在悲智一如的淨德,隨感而應。
涅槃,不是說明的,不是想像的。要覺證他,實現永恆的平等與自由,必須從實踐中,透過無我的深慧去得來。(慧瑩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