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14

J-Newsletter-15南傳佛學、40業處、禪坐、禪定

J-Newsletter-15南傳佛學、40業處、禪坐、禪定

為了對禪定的理解,未來會有一些阿含經增上心()學、清淨道論(內觀禪法)天台的小止觀、釋禪波羅蜜的比對。這裡先收集一些資料如下:我分別從「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以及 「印順 呂澂佛學辭典」之中,再節錄有關『南傳佛教,業處,打坐,定…』等等關鍵字的解說,總列如後,希望對您的修行比對有利益。

議題
南傳佛學 業處 禪坐 定
南傳佛學
呂澂 通途所說南方佛學,乃指以前由印度傳到斯里蘭卡並逐漸遠播東南亞各處的佛學而言。南方這一名詞雖然不太恰當,但用來表示這一系統的佛學確有它特殊的性質,還是很方便的。這一系佛學原來屬於上座部,在它傳播的漫長歲月中,曾有過一些變化,像攙入了方廣道人的理論或者密教的作法,可是作為它的中心思想的,始終不外乎上座部學說,而且後來仍舊是恢復了它的純粹性的。
現在,就全體佛學看來,南方佛學可說比較接近於原始佛學,值得重視,但它謹守上座系統的舊規模,不免有它的局限性。我們從這樣性質來理解它,可以在部派、典籍、學說、實踐等方面分別舉出些特點來說一說。
第一,就部派說,南方佛學可算是保有著上座系統中和法藏部相類的面目,或者就說它是法藏的南系也無不可。根據律家所傳,上座部在釋迦佛滅度以後百餘年,教團開始破裂時分了出來的,是代表保守的一派。其後還繼續有分裂,所以最初的派別稱為根本上座,南方佛學就曾經被看做是這一類。當然,根本上座部其先曾流傳於印度本土各處,像敘述佛學部派最著名的《異部宗輪論》便說從上座分出說一切有部的時候,本上座轉名雪山部(依清辨的解釋,這因依雪山居住而得名),這說明了印度北方雪山一帶原來是上座部流行的重要地區。不過其後說一切有部在北方的勢力發展了,上座乃逐漸消失。因此,從無著世親時代(公元第五世紀)以來,即將斯里蘭卡所傳的佛學看成上座部的代表(像世親的《成業論》裡說到承認「有分識」的上座部,玄奘所譯的一本稱為赤銅牒部,這就是斯里蘭卡的城巿名字用來代表上座部的)。到了律天時代(公元第八世紀)更認為整個上座部都存在於斯里蘭卡(律天所著《異部宗輪論部執略集》說上座部分為大寺、無畏山、祇陀林住三派,完全照斯里蘭卡當時的派別而言),大概那時候散在印度各地的上座部都已式微了。
不過,南方流傳的上座部學說,實際並不純粹是正宗。從來印度的佛教史家都看它做上座部的別傳,常常用「分別說」這一名目加以區別。有如玄奘所譯無性釋《攝大乘論》說到上座部稱阿賴耶識為有分識的一段(論卷二),結論就作如是等分別說部云云。而清辨敘述當時(公元第七世紀)大眾部和正量部所傳的佛學部派另用分別說部的名目概括上座系統中除去說一切有部所餘的一些派別(像化地部、飲光部等。詳見清辨所著《異部分別論釋》)。屬於分別說範圍內的南方佛學,算不得是根本上座。 現在,我們從南方七部毗曇中《論事》一書的敘述刊定它學說之所宗,特別以各部派爭論得最利害的十個中心問題(依《成實論》卷二〈十品論〉所舉)說,南方佛學是主張:() 過去未來法無體,() 並非一切法都實有,() 四諦可以頓得現觀,() 一定沒有「中有」,() 阿羅漢不退,() 沒有真實的「補特伽羅」(詳見《論事》第一品六、七、八章,第二品九章,第八品二章,又第一品一、二章)。
這些主張都和從上座部分出來的化地部相同。不過化地最重要的一種主張是佛在僧數,它的涵義說佛和二乘(聲聞、緣覺)同一解脫並同一修道,而南方佛學反對此說,主張佛和二乘修道不同(參照《論事》第八品五章),這倒更接近於化地分出的法藏部。另外,我國蕭齊時僧伽跋陀羅翻譯了南方律論《善見律毗婆沙》,因為論中所譯的戒本很像法藏部的四分戒本,所以一向誤認為四分律論,這也可證明南方佛學和法藏部是有密切關係。我們說,南方佛學不妨看作法藏南系,其理由在此。
第二,明確了南方佛學的部派所屬以後,我們對於南方佛典為何在文字上內容上都和北方的顯然不同,也可瞭解它的原因。據真諦的《部執異論疏》(吉藏、圓測諸家著述所引)說,化地部分派的原因之一,即在於它變更了佛典所用的語言。晚世西藏佛教史家也傳說著佛家根本四部(上座、大眾、有部、正量)用語各別,上座部用一種中間語,介於梵語和訛略的俗語之間(詳見布敦《善逝教法源流》英譯本 The History of Buddhism in Indiaand Tibet by Buston, partⅡ,p.100),這當然指化地部等上座派別而說。
至於從化地再分出法藏部,依照《大集經》卷二十二說,他們受持十二部經,書寫讀誦,顛倒解義,顛倒宣說,以倒解說復隱法藏,故名達磨(法)鞠多(藏)。由此法藏部的經典對於其他部派的特別是化地部的,非但解釋不同,並且各部分的次序亦復歧異。現在我國翻譯的佛典裡就有大眾部系統的《中阿含經》、《增一阿含經》,又有化地部的《長阿含經》、《雜阿含經》,用來作對照的資料看南方的四部(中、增、長、雜)經典,文字上(從音譯的專名說)次第上都鑿然各別,這應該是和南方佛學屬於法藏系統的一事有關的。
就這一點,如果從南方佛典裡的論藏去看,尤覺顯著。南方有七部論書,它的順序是:《法聚》、《分別》、《界說》、《人施設》、《論事》、《雙對》和《發趣》。這裡面除去《論事》一種,其餘的都相傳為佛說。但這些論書的結構很參差,裡面好像沒有一定的聯繫。從前學者間也嘗將它們和北方佛學裡的各種毗曇做過比較研究,大抵認為對於《舍利弗毗曇》最相類似(像日本的學者椎尾辨匡、木村泰賢都作此說)。
我們知道,屬於法藏部的《四分律》(卷五十四)以及律論《毗尼母經》(卷三)說到論藏來都列舉有問、無問、攝、相應、處所這五分,實際即係結構《舍利弗毗曇》的五個部門,所以法藏部的毗曇當然為《舍利弗》一類,而南方佛學由於部派的關係,也必在論書方面看到這樣交涉的情形了。這還可以進一層去研究。根據我國譯籍裡的資料(像《分別功德論》、《撰集三藏傳》等所說),最原始的毗曇結構出於佛說,而由大迦旃延結集,呈佛印可。依真諦法師所傳,這就是「九分毗曇」(九分名目,見圓測《解深密經疏》所引,但文字有訛略處,現經考訂,應該是戒、世間、因緣、界、隨眠、慧、定、業和諸蘊,這些都連著「分別說」而立名,如說「分別說戒」等)。最初用毗曇方法解釋「九分毗曇」的至少有兩大派:隨文分析的是目犍連系統,現在北方所傳《施設足論》還保存它一部分的雛形;另外以義為類的是舍利弗系統,現存《舍利弗毗曇》也可看成它的縮影;但這些原本都不存在了。
我們以為,南方論書大體即由《舍利弗毗曇》的各分發展變化而成,這像《法聚論》、《人施設論》出於無問部分,《分別論》出於有問部分,《界說論》出於攝和相應部分,《發趣論》出於處所部分,它們中間的脈絡都比較容易弄得清楚。因此,我們可以說,從論藏方面去看南方佛學和法藏部的關係,它們有密切的聯繫是極其顯著的。
第三、就由於部派的限定,南方佛學在基本理論上突出了兩個特點,() 心性本淨說,() 佛道不共說。
心性本淨的典據是南方《增一部》經文。《增一部》〈一法品〉的第六節有對舉體裁的兩段,大意說:「心性本淨,為客塵染,凡夫未聞故,不如實知,亦無修心」;「心性本淨離客塵垢,聖人聞故,如實知見,亦有修心。」這樣的解釋心性本淨,在佛家各派用「分別說」方法理解佛說的都相信它,祇是對於自性淨心和客塵煩惱的內在關係看法各有不同。有些部派以為客塵所染的心便夾雜著染污,在離染的時候,必須轉變染污部分成為清淨。又有些部派以為客塵所染不會影響到心的本質,它依舊是離染的,所以解脫之時祇是使染污不再生起而已。南方佛學同於後一說法,主張從離染得解脫(見《論事》第三品三章)。他們根據這一看法解釋一切,乃至最重要的「滅諦」概念,也以為是後有愛的消滅,使後有不生(見《分別論》第四〈諦分別品〉,梁譯《解脫道論》卷十一〈五方便品〉釋四諦段也用此說)。
其次,佛道不共說和法藏部的主張相關。法藏部執佛和聲聞乘等同一解脫而不同一修道。聲聞系等的共同修道是什麼呢?依《長部》、《中部》的經文所說,這以四念住為重點,從一方面看,念住是一行道,也是一乘道,可以貫徹始終而達到究竟的〔由此,化地部系統都相信「道支皆是念住所攝」(見《異部宗輪論》)〕。但佛道在此以外,還有不共的施戒等十波羅密。南方經典《小部》(即「雜藏」)的最末一種《本行藏》就集錄了有關各類波羅密的本行事跡,具備了後世所謂「菩薩藏」的雛形,這可以證明南方佛學是怎樣地重視佛道(「雜藏」和「菩薩藏」都是法藏部獨有的經典體裁,見《四分律》卷五十四、《異部宗輪論述記》卷中)。至於佛道和聲聞等道所以截然兩途,在發端時即已有其根據,聲聞等始於厭離,佛始於悲,所以發展就各各不同了。南方《論事》第十八品三章,特別破斥北道派所主張佛無慈悲的異說(北道誤解悲和貪著為類,所以有那樣主張),用意即在這上面。
第四,南方佛學對於實踐方法有一套組織完備的說法,它的本典大概是種瑜伽類書。其先有優波底沙上座的註解,題名《解脫道論》,這在我國梁代僧伽婆羅便已翻譯了。其後覺音尊者到了錫蘭,重整理那部論書,並作了解說,就是現存的名著《清淨道論》。此論全用當時錫蘭大寺派的正宗學說,對於不同說法駁斥無遺,像上面提到的《解脫道論》,也在他所破之列。他組織的清淨道,大體依著戒定慧三學的次序,而以定學做中心。本來上座一系的學說最有精彩的部分就是定學。此學在北方發展為修行道地,最後組成了《瑜伽師地論》那樣的規模;而在南方呢?也由根本瑜伽論典逐漸結構為《解脫道論》、《清淨道論》。
從前玄奘去印度求法的時候,就很瞭解這一情況,他以為瑜伽學說有南北兩系是應該全部通達的。這在《慈恩傳》卷四裡曾一再提到。開頭說,是時聞海中有僧伽羅國(即錫蘭),有明上座部三藏及解瑜伽論者。繼而又對著僧伽羅的僧人說,承彼國(即錫蘭)大德等解上座部三藏及瑜伽論,今欲往彼參學。最後,經過玄奘摘引瑜伽要文大節徵問那些瞭解僧伽羅學說的僧人,也不能超出戒賢所解的範圍。這似乎在北方就可得著它的究竟了,但實際上南北瑜伽是有顯著的區別的。南方定學從十遍處特別是從地遍處入手,應用到地色的曼荼羅,保存了上座系裡化地立教的宗風(這在《大集經》卷二十二、《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六都提到)。這樣從十遍處修學,一一都能達到四種禪定的階段。並且在十遍處以外,還有十不淨觀、十隨念、四梵住、四無色、食厭觀和界差別觀,合成四十種「業處」。隨著學者性格不同,這些「業處」各有所適(像貪行的人適用十不淨觀和身至念,瞋行的人適用四梵住和四種色遍處等),並對欲界,色界定境也各有配合(像十遍處和安般念通於四禪,而除安般、身至以外的八隨念、食厭觀和界差別觀則限於欲界的外定階段等)。如此學法比較北方以遍處等作禪定的功德看待的(見《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三、《顯揚聖教論》卷四)就更覺具體且切實了。
另外,南方佛學關於瑜伽所依的心法生滅作用等解釋得也很透徹。在《解脫道論》和《清淨道論》裡都扼要地將平常心思的起伏經過歸納為十二種作用,而概括為九類。() 在平靜的狀態時稱為有分心。() 動念時生起警覺好像從睡眠醒來一般,這叫做轉向心。() 由此隨著五根有五類感覺作用,這都稱為見心。() 有了見便對境界感受苦樂,這名受持心。() 由此分別善惡,名為分別心。() 又安立了境界的相狀,叫做令起心。() 這樣決定發起作用,名叫連行心。() 假使境界強盛,便繼續引起反省或者熏習的作用,這名果報心。() 從這裡仍舊恢復到平靜狀態,所謂有分心。
在唐人的著述裡(如《唯識樞要》等)通稱以上所說為「九心輪」,形容它的周而復始地流轉不息。即以這九類心作基礎,再加以三界、三性、世出世等區分,便有八十九種差別。從這上面判明怎樣由散心到定心,又怎樣由染心到淨心,修道方法都應該順差別心的性類而行,所以詳細的分別是有其必要的。
(《呂澂佛學論著選集》(),頁2324-2332
(《印順.呂澂佛學辭典 中冊》p.1106 ~ p.1113)
十遍處
(das/a kr!tsna^yatana^ni,巴dasa kasin!a^yatana^ni,藏zad-par-gyi skye-mched bcu
禪定修持法之一,是一種可遠離三界煩惱的禪觀。即觀六大及四顯色各遍滿一切處而無間隙。又作十遍、十遍入、十遍處定、十一切入、十一切處。六大指地、水、火、風、空、識,四顯色即青、黃、赤、白。其中,觀「地大」周遍一切處無有間隙,稱為地遍處;觀「水大」周遍一切處無有間隙,稱為水遍處;準此而觀火、風,乃至空、識,稱為火遍處、風遍處乃至識遍處。
觀此十法,何以皆名遍處,箇中緣由,《大毗婆沙論》卷八十五認為有二︰()由無間,()由廣大。由無間者,謂「純青」等勝解作意不相間雜,故稱無間。由廣大者,謂緣「青」等勝解作意,境相無邊,故稱廣大。《俱舍論》卷二十九則云(大正29‧151c)︰「於一切處周遍觀察,無有間隙,故名遍處。」
此觀法是行者修八解脫、八勝處之後,於「色」等得淨相,於所觀之中轉變自在,但仍未周遍,故更修此定。《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十三云(大正31‧759b)︰「依解脫故造修,由勝處故起方便,由遍處故成滿,若於彼得成滿,即於解脫究竟。」《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二謂依此觀行能成五事︰
(1)由修習地遍處等乃至白遍處,便能引發化事、變事諸聖神通。
(2)由修習空無邊處一切處,便能引發往還無礙諸聖神通。
(3)由修習識無邊處一切處,便能引發無諍願智無礙解等諸勝功德。
(4)由識無邊處遍處成滿,便能成辦無所有處解脫及非想非非想處解脫。
(5)由此成滿因故,便能證入想受滅解脫最勝住所攝。
依上列《瑜伽師地論》所言,修此觀法便能引發諸聖神通,然《大智度論》卷二十八認為此「一切入」與神通有異。即謂「一切入」是神通初道,先修「一切入」、「背捨」、「勝處」柔伏其心,然後易入神通。又在「一切入」中,自身見地變為水,他人不見水;神通則不然,自見實是水,他人亦見實水;以「一切入」觀處廣,但能令一切是水相,而不能令實是水;神通不能遍一切,但能令地轉為水便是實水,故二者之間仍有差異。
此外,大小乘經論雖皆言及此十遍處,然其名稱或順序等並不一致。如《中阿含經》卷五十九〈第一得經〉所列的十遍處,順序同上所述,而名稱則為無量地處乃至無量識處。《大毗婆沙論》卷八十五、卷一四一所載者,係將青、黃、赤、白等四顯色列在六大之前,而名稱同上所列。《大般涅槃經》卷三十〈師子吼菩薩品〉中,則除去十遍處中的火遍處,加入無所有一切處三昧而成十遍處;因為宣說火一切處,則使事火婆羅門益增長其邪見,因此去除之,而無所有處雖非多識,亦非少識,為成十數而通說之為一切處。
另據南傳《清淨道論》所述,依十遍而修,皆各有成就。即︰
(1)依於地遍,能以一成為多等,或於空中、水中變化作地而以足行走或坐立其上,或以少及無量的方法而得勝處。
(2)依於水遍,能出沒于地中,降下雨水,變化江海等,或震動大地、山岳、樓閣等。
(3)依於火遍,能出煙及燃燒,能降炭雨,以火滅火,欲燃則燃,或作諸光明已天眼見東西。
(4)依於風遍,能速行如風,降風雨。
(5)依於青遍,能變化青色,作諸黑暗,或依於妙色及醜色的方法而得勝處、證淨解脫。
(6)依於黃遍,能變化黃色,點石成金,或依於妙色醜色的方法而得勝處、證淨解脫。
(7)依於赤遍,能變化赤色,並如上述證淨解脫。
(8)依於白遍,能變化白色,離諸惛沉睡眠,消滅黑暗,為以天眼看東西而作諸光明。
(9)依於光明遍,能變化輝煌之色,離諸惛沉,消滅黑暗,為以天眼見東西而作諸光明。
(10)依於虛空遍,能開顯於隱蔽,在大地中及山岳中亦能變化虛空,作諸威儀,可於墻垣上自由步行。
◎附︰《清淨道論》第四〈說地遍品〉 (摘錄)
〔地遍修習法〕 「學習地遍者,取於人為的或自然的地相,其地須有限而非無限的,有際而非無際的,有周而非無周的,有邊而非無邊的,如米篩或米升那樣大。彼即作善取,善憶持,善堅定於彼相。彼既作善取,善憶持,善堅定於彼相已,見於相之功德,作珍寶想,於心尊重。喜愛,集結其心於所緣之相︰『我今以此行道,誠將脫離老死。』於是彼離諸欲……具證初禪。」
〔自然之地〕 若人於過去世曾於佛教中或於出家的仙人處而出家,曾於地遍中生起四種與五種禪,像這樣具有宿世福因的人,則於自然之地──如耕地打穀場等處而得現起於相。猶如曼羅迦長老一樣。
據說︰尊者一天看見耕地,即現起與彼耕地一樣大的相。他增長了彼相,得五種禪,依於此禪而建立毗缽舍那(觀)證阿羅漢果。
(1)四遍過失(人為之地)︰若無如是過去世的經驗者,則不應違背於親近阿闍梨時所學習的業處的規定,應該除去四遍的過失而作遍。即以青、黃、赤、白的混合為四遍的過失。是故不宜取青等之色的土,應以恒河(河之通名,非專指印度之恒河)之泥及如黎明之色的土作遍。
(2)遍的作法︰不應在寺院的中央為沙彌等行走之處作遍。當在寺院的邊隅隱蔽之處,或山窟或茅庵中而可作移動的或固定的。
可移動的是在四根棒所組合的中間縛上一塊布片或皮革,或席片,再用除去草根石子沙粒而善加揉捏了的泥塗到那上面,當作如前所說的篩和升那樣大而圓形的。在其遍作(準備)之時,當放在地上觀看。
固定的是先打諸樁於地中,然後以蔓草標織起來,作成蓮蓬那樣的圓形。
如果適合作遍的泥土不夠,可於下面放一點別的泥,再於上面塗以極清淨的黎明色的泥,當作一張手又四指的直徑的圓形。這便是說關於米篩或米升那樣大的。
「有限而非無限」等是依遍的劃定而說的。如是依上面所說之量而劃定後,若以木掌拍之,則會現起異樣之色,故不宜取用,應以石掌磨之,作成鼓面一樣的平坦。
(3)修習法︰先將其處所掃除,然後去沐浴回來,在離遍的圓相(曼陀羅)二肘半以內之處,敷設一把高一張手又四指而有好墊子的椅子而坐。因為如果坐得過遠則遍不顯現,過近則知識其遍的過患之處。若坐得過高必須垂首而視,過低則未免膝痛。故依上述之法而坐,再依「欲味甚少」等句而觀察諸欲之過,對於離欲及超越一切苦的方便出要(禪)而生希求,隨念於佛法僧之德而生喜悅想︰「此乃一切諸佛、辟支佛、聲聞所實行的出要之道」,對此行道而生尊重想︰「誠然以此行道,我將享受遠離之樂」,發精進心,當開中庸之兩眼取相修習。若眼睛張得太大則未免疲勞,而且曼陀羅(圓相)過於明顯,則其相不能現起。如果開得太小,而曼陀羅不明瞭,心亦惛沉,如是則相亦難現起。是故如見鏡中的像,當開中庸的兩眼而取於相修習。不要觀察曼陀羅的色澤,亦勿於地的特相(堅硬)作意。但不離色而把依止的地與色作一起,更進而置心於地的假說法(概念)作意。於巴脫唯、摩希、墨地尼、婆彌、梵素曇、梵松達蘭等地的諸名之中,好樂那一個,當即順適而稱念之。然而「巴脫唯」是比較普通之名,故當取其普通︰「巴脫唯,巴脫唯(地、地)……」而修習。應當有時開眼而視,有時閉眼而置於心。直至取相未曾現起,則百度、千度,乃至更多,當以同樣的方法修習。
(4)二種相︰如是修習,直至閉眼而置於心,其相亦來現於心中猶如開眼之時相同,此時名為「取相」生起。
他的取相生起之後,則不必坐在彼處,可進入他自己的住處坐而修習。為了避免洗足等的麻煩,當如意預備他的一層底的鞋履及手杖。如果他的幼稚的定,因為某種不適合的原故而消逝了,當即穿鞋執其手杖,再去那裡(遍的地方)而取其相回來,安坐修習,數數專注思維。如是修習,諸蓋次第鎮伏,止息煩惱,以近行定等持於心,則「似相」生起。
前面的「取相」和這裡的「似相」的差別如次︰即於取相中得知遍的過失(如指印等)而似相則摧破取相而出,猶如從袋子裡面取出明鏡,如洗得很乾淨的貝殼,如出雲翳的滿月,如在烏雲面前的鶴,顯現得極其清淨,實百倍千倍於「取相」。那似相無色亦無形,如果有色有形,則為眼所識,粗而觸發於生住滅或無常苦無我三相。似相實不如是,只是一位得定者所顯現的行相,是從想而生的。自從似相生起之後,即鎮伏他的諸蓋及止息其煩惱,以近行定而等持其心。
(5)二種定︰二種定即近行定與安止定。以二種行相等持於心︰於近行地或於獲得地。這裡「於近行地」則以捨斷諸蓋而等持於心,「於獲得地」(安止地)則以諸支現前而等持於心。這二種定有如下的種種作用︰於近行定,諸支是不強固的,因為諸支未生強力之故。譬如幼孩,引他站立而屢屢跌倒在地,如是於近行生起時,他的心有時以相為所緣,有時墮於有分。於安止定則諸支強固,因為有強力之故。譬如有力之人,從坐而起,可以整天的站立,如安止定生起之時,則他的心一時斷絕有分,整夜整日亦可持續,因以善的速行次第(相續)作用。
(6)七種適不適︰與近行定共同生起的似相,他的生起是很困難的。若能於同一跏趺坐禪之時而增長(似)相得達於安止定,是很好的;如不可能,則他應以不放逸而護其相,猶如保護懷有轉輪王的母胎相似。即如這樣的說︰對於似相的守護者是不會退失已得的近行定的,若不這樣的守護,則失去他的所得。
這是守護的方法︰
住所、行境與談話,
人及食物並時節,
以及威儀有七種,
應避此等不適者。
應用適當的七種,
這樣的行道者,不久便得安止定。(中略)
(9)安止定的規定︰他這樣的意向於相而行道︰他想「我今將成安止定了」,便間斷了有分心,以念於「地、地」的勤修,以同樣的地遍為所緣,而生起意門轉向心。此後對於同樣的所緣境上,速行了四或五的速行心。在那些速行心的最後的一念為色界心;餘者都是欲界的,但有較強於自然心的尋、伺、喜、樂、心一境性的。又為安止的準備工作故亦名為遍作,譬如鄉村等的附近稱為近村或近城,正如這樣的近於安止或行近於安止,故亦稱為近行;又以前是隨順於遍作,以後則隨順於安止,故亦名為隨順。這裡的三或四的欲界心中的最後的一個,因為征服了小種姓(欲界的)而修習於大種姓(色界的),故又名為種姓。再敘述其不重複的(即不兼備眾名,而一念假定一名的);此中,第一為預作,第二為近行,第三為隨順,第四為種姓。或以第一為近行,第二為隨順,第三為種姓,第四或第五為安止心。即於第四或第五而入安止。這是依於速行的四心或五心的速通達與遲通達而言。此後則速行謝落,再成為有分的時間了。
阿毗達磨師(論師)喬達答長老說︰「前前諸善法為後後諸善法的習行緣,依據此種經中的習行緣來說,則後後諸善法的力量更強,所以在第六與第七的速行心也得有安止定的。」然而在《義疏》中卻排斥他說︰「這是長老一己的意見。」
其實只在第四和第五成安止定,此後的速行便成謝落了,因為他已近於有分之故。如果深思此說,實在無可否認。譬如有人奔向於峭壁,雖欲站住於峭壁之端,也不可能立止他的腳跟,必墮於懸崖了,如是在第六或第七的速行心,因近於有分,不可能成安止定。是故當知只有在第四或第五的速行心成為安止定。
其次,此安止定僅一剎那心而已。因為時間之長短限制,有七處不同︰即於最初的安止、世間的神通、四道、道以後的果、色無色有的有分禪(無想定及滅盡定)、為滅盡定之緣的非有想非無想處,以及出滅盡定者所證的果定。此中道之後的果是不會有三剎那心以上的。為滅盡定之緣的非有想非無想處是不會有二剎那心以上的。於色、無色界的有分(無想定及滅盡定)是沒有限量的。其餘諸處都只有一剎那心而已。在安止定僅一剎那之後,便落於有分了。自此又為觀察於禪的轉向心而斷絕了有分以後便成為禪的觀察。
〔參考資料〕 《發智論》卷十八;《集異門足論》卷十九;《解脫道論》卷四~卷六、卷九;《成實論》卷十三;《瑜伽師地論》卷十二;《顯揚聖教論》卷四;《順正理論》卷八十;《法華經玄義》卷四(上);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上卷〈印度の部〉第二編。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p.302.1)
大毗婆沙論(Abhidharma-maha^vibha^s!a^-s/a^stra
二百卷。北印度五百大阿羅漢等造,唐‧玄奘譯。或稱為《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或又簡稱為《婆沙》,收於《大正藏》第二十七冊。是小乘說一切有部所正依的論藏。此論廣明法義,備列眾說,為詳解迦多衍尼子的《阿毗達磨發智論》而造的釋論。
《阿毗達磨發智論》原是印度二十部派中說一切有部的根本論典,和《集異門足論》、《法蘊足論》、《施設足論》、《識身足論》、《品類足論》、《界身足論》合稱為有部重要的七論。據《俱舍論記》卷一載(大正41‧8c)︰「發智一論法門最廣,故後代論師說六(論)為足,發智為身。」即古來都以《發智論》為有部教義的代表作。在當時北印度思想界占主要地位的有部學人,對於此論曾競相鑽研,各宣勝義,廣事解說,而《大毗婆沙論》即為這些對《發智論》不同義解的廣大結集。其所以名為《大毗婆沙》,即是包含有廣說、勝說、異說三義。如《俱舍論記》卷一載︰(大正41‧11a)「謂彼論中分別義廣,故名廣說;說義勝故,名為勝說;五百阿羅漢各以異義解釋發智,名為異說。具此三義,故存梵音。」顯示此論為有部的廣大教藏。
關於此論結集的事緣,如唐‧玄奘《大唐西域記》卷三所說,佛滅度後四百年間,健馱羅國迦膩色迦王弘護佛教,鑒于當時的部執紛紜,人各異說,便請教於 脅尊者,在迦濕彌羅建立伽藍,召集了五百位有名的阿羅漢,並以世友尊者為上座,從事於結集三藏,先造《鄔波第鑠論》十萬頌以解釋經藏,次造《毗奈耶毗婆沙論》十萬頌以解釋律藏,後造《阿毗達磨毗婆沙論》十萬頌以解釋論藏,三藏結集完畢,用赤銅鍱鏤寫論文,藏於塔中,永傳後世。此中所說解釋論藏的《毗婆沙論》十萬頌,即是這《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而所解釋的論藏則是《阿毗達磨發智論》。又玄奘譯《大毗婆沙論》後跋語還說(大正27‧1004a)︰「佛涅槃後四百年,迦膩色迦王贍部,召集五百應真士,迦濕彌羅釋三藏,其中對法毗婆沙,具獲本文今譯訖。」多羅那他《印度佛教史》第十二章所述中國的藏地學者有關此事的傳說略同玄奘所說,並稱會眾中有五百羅漢,五百菩薩、五百班抵達相聚結集,而稱之為第三次結集云云。因而古來通稱此論是迦膩色迦王時世友等五百大阿羅漢在迦濕彌羅編纂之作。
但據現代學者考證,以為此論中有(大正27‧593a)「昔健馱羅國迦膩色迦王」時的故事(卷一一四),又有(大正27‧671b)「昔于此部有二論師︰一名時毗羅,二名瞿沙伐摩」的論說(卷一二九),以及脅、世友、法救、妙音、覺天等學說雖廣被引用或評述,似乎都未直接參與《婆沙》結集等情形,而認為此論的編纂,係在迦膩色迦王和世友尊者以後,即西元二世紀中以迦多衍尼子的徒眾為中心的有部學人的集體之作。這和《大智度論》卷二所說(大正25‧70a)︰「迦旃延婆羅門道人,(中略)作發智經八犍度,(中略)後諸弟子為後人不能盡解八犍度故,作鞞婆娑」之說也相符。又與舊譯《阿毗曇毗婆沙論》釋道挻序所說(大正28‧1a)︰「釋迦遷暉六百餘載,時北天竺有五百應真,(中略)造毗婆沙,抑止眾說」的記載也相共通。因而此論編纂的年代,似還有待於重加考訂。
但此論的造成,在印度的佛教界確曾起了巨大的推進作用,並提高了說一切有部在當時的地位,而其時的有部學者也因此而被稱為「毗婆沙師」,可以想見此論和有部關係的重大。由於對此論研究的熱潮,在當時遂出現了不少有關此論的著作和有名的學者,如東晉‧道安〈鞞婆沙序〉中,曾敘述有以往印度三位羅漢各抄《毗婆沙論》的記載說(大正55‧73b)︰「有三羅漢,一名尸陀槃尼,二名達悉,三名鞞羅尼,撰鞞婆沙,廣引聖證。(中略)達悉迷而近煩,鞞羅要而近略,尸陀最折中焉」(《出三藏記集》卷十)。此外,運用《婆沙》理論而製論的,有法勝的《阿毗曇心論》,法救的《雜阿毗曇心論》,又有受到此論學說影響而造的世親的《阿毗達磨俱舍論》,以及為發揮《婆沙》正義而作的眾賢的《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和《顯宗論》等,都是有關此論教義的現存的名著。
此論梵本十萬頌,係由唐‧玄奘全文漢譯。現今一般所指《大毗婆沙論》,即是指唐譯本論而言。但在唐以前,還有苻秦‧僧伽跋澄譯的節抄本和北涼‧浮陀跋摩、道泰譯的不完全本。
(1)苻秦譯本︰題名《鞞婆沙論》,十四卷,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八冊。係苻秦‧建元十九年(383),秦秘書郎趙正請罽賓(即迦濕彌羅)法師僧伽跋澄口誦該國羅漢尸陀槃尼節抄的《大毗婆沙論》加以翻譯,當時名德釋道安集眾參與譯事。跋澄口誦經本,外國沙門曇摩難提筆受寫成梵文,佛圖羅剎為之宣譯,苻秦沙門敏智筆受寫成漢文(《高僧傳》卷一〈僧伽跋澄傳〉),更由道安加以校對。據道安序說︰經本甚多,其人忘失,唯四十事是釋阿毗曇十門之本,而分十五事為小品迴著前,以二十五事為大品而著後,此大小二品全無所損,其後二處是忘失之遺者,令第而次之。以上四十事連最後拾遺二處,合成全論內容的四十二處,僅相當於唐譯《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中第二編結蘊的一部分。即其中所謂小品十五事,約當於唐譯本論第四十六至五十卷,即結蘊中第一〈不善納息〉的前半章;又所謂大品二十五事,相當於同論第七十一至八十六卷,即結蘊第四〈十門納息〉的前半章。可見這一譯本只是全部《大毗婆沙論》一小部分。這次翻譯的不能詳善,也如《高僧傳》〈僧伽提婆傳〉中所說︰跋澄所出毗曇廣說,屬慕容之難,戎敵紛擾,兼譯人造次,未善詳悉,義旨句味,往往不盡;俄而安公棄世,未及改正。
(2)北涼‧浮陀跋摩、道泰譯本︰題名《阿毗曇毗婆沙論》,六十卷,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八冊。它的梵文原本十萬頌,係由沙門道泰從西域齎來涼地。這時天竺沙門浮陀跋摩也來到涼城,涼主便請他二人於乙丑年(425)四月中旬在涼城閑豫宮寺開始傳譯,並請沙門智嵩、道朗等三百餘人考文詳義參與其事,至丁卯年(427)七月上旬譯畢。成一百卷。嗣因涼城兵亂散佚,又經寫出六十卷,傳到宋地流布。以上據《阿毗曇毗婆沙論》道挻序。另據《出三藏記集》卷二,稱此論是丁丑歲(即437年)四月開始傳譯,至己卯歲(即439年)七月譯訖,後來各家經錄都沿用此說。這就是現今傳存的六十卷本。其內容僅存(1)雜犍度、(2)使犍度、(3)智犍度三篇,僅相當於唐譯本論第一至一百零一卷的雜、結、智三蘊部分。譯文似較簡明暢達,而正確性不如唐譯,文義次序也有前後出入之處,但大體是一致的。
《大毗婆沙論》全文二百卷,至唐‧玄奘始完全譯出,這是此論最詳盡正確的漢文譯本,它的梵本十萬頌係由玄奘親從印度齎歸。玄奘於永徽年中(650655)翻譯了《婆沙》系統的《阿毗達磨顯宗論》、《順正理論》和與此有關的《俱舍論》後,即從顯慶元年(656)七月二十七日在長安大慈恩寺翻經院開始宣譯此論,沙門嘉尚、海藏、神昉、大乘光筆受,神察、辨通執筆,棲玄、靖邁、慧立、玄則綴文,明珠、惠貴、法祥、慧景、神泰、普賢、善樂證義,義褒、玄應正字,至顯慶四年七月三日於西明寺翻譯完畢,成二百卷,內分八蘊(舊譯犍度,即篇章之意),每蘊又有若干納息(舊譯跋渠,或譯云品)。這就是對於《發智》本論八篇四十三品的逐一廣釋,並備列眾說,顯示宗義,形成為說一切有部的教理淵海。而玄奘這一譯本也就是此論現存的唯一善本。
唐譯本論譯出後不久,此論的梵文原本在印度似即佚失,因而距離迦濕彌羅較近的中國藏族地區也未有譯本。西元1944年沙門法尊曾據唐‧玄奘譯本譯成藏文,於1948年全文翻畢。又日本‧木村泰賢、西義雄、阪本幸男三人也於1929年依據唐譯本共同加以日譯,現收於19291940年出版的日本《國譯一切經》中。以上藏、日兩譯所依的原本,只是漢文唐‧玄奘譯一本而已。至於以前秦、涼兩個片斷的譯本,只能供研究唐譯本論時之部分參考。
本論的內容篇章,依《發智論》大分八蘊,乃至若干納息,如本論序中所說(大正27‧1b)︰「造別納息,制總蘊名︰謂集種種異相論道,制為雜蘊;集結論道,制為結蘊;集智論道,制為智蘊;集業論道,制為業蘊;集大種論道,制為大種蘊;集根論道,制為根蘊;集定論道,制為定蘊;集見論道,制為見蘊。」就以上八蘊的論道,一一本著止他宗顯己義的原則,加以廣泛釋論。
在第一編雜蘊中,第一〈世第一法納息〉,即廣釋世第一法,乃至忍、頂、煖善根,以及順抉擇分、順解脫分、我見、其他諸見的性相關係。第二〈智納息〉,廣釋智和識,非我的行相、二心不俱起、心心所等無間緣、記憶和忘失、六根、六境、名句文身、六因、隨眠、斷惑等問題。第三〈補特伽羅納息〉,廣釋十二緣起的流轉和還滅等性相關係,出入息、持息念乃至斷、離、滅十六行相等問題。第四〈愛敬納息〉,廣釋愛和敬、供養恭敬、身力和身劣,佛的身力、十力、四無畏、大悲、三念住、七妙法、五聖智、三摩地等,擇滅、非擇滅,有餘涅槃、無餘涅槃,學、無學、非學非無學,無學五蘊,唯一究竟、離我語取,二遍知、三歸依處等問題。第五〈慚愧納息〉,廣釋無慚無愧和慚愧,以及增上善根和微俱行不善根、斷善根、續善根,心變壞,掉舉和惡作,惛沉和睡眠,夢中善惡和果報,五蓋和無明蓋等問題。第六〈相納息〉,廣釋生、住、老(異)、無常(滅)四相的性相關係以及有為、無為法等問題。第七〈無義納息〉,廣論苦行無義和趺坐的威儀,住對面念觀行,不淨觀,五現見等至,第六無相住(隨信行、隨法行)功德,化法調伏和法隨法行,多欲和不喜足,難滿和難養等問題。第八〈思納息〉,廣釋思和慮、聞思修三慧,尋和伺,掉舉和心亂,十大地法等諸心所分類,三摩地諸相,無相、不正知、妄語、憍和慢,增上慢所緣四諦情形,七種慢,三不善尋和三善尋,智和境及智和識、有漏行和無漏行、有為法和無為法等廣狹分別;行圓滿、護圓滿,異生性,邪見、邪思惟相應法等問題。
第二編結蘊中,第一〈不善納息〉,廣釋三結、三不善根、三漏、四瀑流、四取、四身繫、五蓋、五結、五順下、上分結、五見、六愛身、七隨眠、九結、九十八隨眠和它們的性相分齊關係一一分別等問題。第二〈一行納息〉,廣釋九結五事中的繫事一行,三結乃至九十八隨眠的攝持關係以及它們三有相續的分限乃至消滅諸結等的定,又諸結的已繫、當繫、今繫和退道時的結繫等問題;九遍知有關的諸問題等。第三〈有情納息〉,廣釋三界見、修所斷結的離、繫和頓、漸、異生、聖者離染和退的諸問題;諸結斷盡沙門果攝以及四沙門果相、學、無學轉根等問題;三有問題;中有各種問題等。第四〈十門納息〉,廣釋二十二根、十八界、十二處、五蘊、五取蘊、六界、有色無色法、有見無見法、有對無對法、有漏無漏法、有為無為法、三世、三性、三界繫、學無學非學非無學法、見斷修斷無斷法、四諦、四靜慮、四無量、四無色、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以及八智、三三摩地等乃至四十二章的隨眠隨增、所緣法、相應法、能緣、所緣、緣識、緣緣識、成就、不成就、五位分類等問題。
第三編智蘊中,第一〈學支納息〉,廣釋八學支的成就、四種通行、無學支的成就,見、智、慧的性相關係等分別;八道支和七覺支、三十七菩提分法、世俗正見和正智、無漏正見和正智等問題。第二〈五種納息〉,廣釋邪見邪智、正見正智、諸種左慧、學無學非學非無學的見、智、慧、梵天惡見,大天五事惡見等問題。第三〈他心智納息〉,廣釋他心智、宿住隨念智、本性念生智,時愛心解脫、不動心解脫以及和盡、無生智相應法關係,學無學的明和智、六通和明、諦現觀時所得的證淨、預流者斷四顛倒、成三摩地(三解脫門)等,以及三世諸道的習得、修得等問題。第四〈修智納息〉,廣釋八智的性相和它們的相攝、相互成就關係,異生和聖者的修得、相修和相緣、斷結力能、結滅作證,乃至無常想、七處善、三義觀等問題。第五〈七聖納息〉,廣釋七聖者八智的成就關係和七聖者三三摩地的成就關係,七聖者無漏根、覺支、道支現前時所現起的智數,八智相應法和五德的相應關係,三三摩地、三無漏根相應法和四德、三德的相應關係,四十四智、七十七智、一一智和在一一世成就的八智和三世成就等問題。
第四編業蘊中,第一〈惡行納息〉,廣釋三惡行、三不善根、三妙行、三善根、十不善業道、十善業道、三業、四業、三時業、三受業、三世業、三性業、三學業、三斷業、身受心受業、三障業、最大破僧罪、最大果報等問題。第二〈邪語納息〉,廣釋邪語邪命邪業和正語正命正業、十不善道由貪瞋癡生、律儀和不律儀、三惡行和三曲、穢、濁、發身語業的二種等起,三妙行和三清淨、三寂默、三惡行和非理所引的三業,三妙行和如理所引的三業,業感異熟界的三性、三世、愛非愛別和不相應行所感異熟果,三世業、三受業、三界業、善惡業、見修所斷業同一剎那受異熟果等問題。第三〈害生納息〉,廣釋害生命四種、無間業加行感地獄異熟等有關殺生諸問題,中有中所受無間業異熟和造作增長二業,五無間業、二種防護、四種律儀、別解脫律儀受得的範圍、身和身業的成就關係、異生命終時忍法捨、不捨、四生、身和身語意業的成就關係,業和異熟果的離染同、異時關係,業有無異熟分別和五果、善、不善業的顛倒不顛倒、三界繫不繫的相互成就和生處等問題。第四〈表無表納息〉,廣釋表、無表業、身表無表業、三世身語表無表業等成就關係,欲色無色不繫業和欲色無色不繫法,有漏無漏業和有漏無漏法,三學業和三學果,身、戒、心慧的修和不修,過現未戒類成就關係,七眾別解脫律儀的建立,近事和五學處、三歸、近住律儀等問題。第五〈自業納息〉,廣釋自業、業成就當不當受異熟分別、預流者不墮惡趣和所得智、諸學的謀害、留多壽行和捨壽行、心狂亂、不善的纏相應法、佛教和世間種種工巧業處、學無學非學非無學戒的成就關係等問題。
第五編大種蘊中,第一〈大種納息〉,廣釋大種所造色以及它的相和業,觸處實事十一種,大種所造處的有見無見、有對無對、有漏無漏、有為無為、三世、三性、三界繫、三學、三斷分別,大種和所造色、和善等造色、善不善無記等相互關係,四大種以及尋、伺、有對觸等依何定滅,住於何果等問題;四食和它的粗細、界、趣、生等分別乃至施食等問題。第二〈緣納息〉,廣釋大種蘊、大種各自相緣關係,和所造色、心心所法、十二處、二十二根的相緣關係以及它的不相應、增減、不相離性等問題,三世大種和所造色、欲色界繫大種和所造色、地等地界等、十二處能牽所牽等,大小三災、世界成住壞空等問題。第三〈具見納息〉,廣釋已具見諦的聖者所成身語業色的界繫大種所造問題,上界下生者初得諸根的大種為因問題,化身和化事,中有七門分別,世、劫和心起、住、滅分齊,有為法的時、色、名三分齊,四緣乃至二緣生法,因相應不相應、緣有緣無緣法等分別,內無色想觀外色法,除色想、四識住、七識住、九有情居等問題。第四〈執受納息〉,廣釋有執受無執受和大種及所造色的相互相緣,因相應不相應、有所緣無所緣乃至有為無為等法的相緣、諸種欲有色有諸根、大種和彼心心所法相緣、有執受無執受、順求順取、順結非順結、見處非見處等義,法內外和內外處攝分別,二受、三受乃至百八受相互相攝、十八意近行、三十六師句、證預流、一來,不還果時、證六通時過現未修十五門分別,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道支、四靜慮、四無色、四無量、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八智、三等持、四沙門果、五通等問題。
第六編根蘊中,第一〈根納息〉,廣釋二十二根和它的因緣、它的實體數、一一增上處等,建立勝義根的異說、女男二根、三無漏根、二十二根的學無學非學非無學、善不善無記、有無異熟、見修所斷、不斷乃至三界繫不繫、因相應等、緣有緣等分別和它們的意義;蘊、處、界所攝的根,根非根相緣相生、二十二根的相互因緣等問題。第二〈有納息〉,廣釋三界最初所生根數、三界繫法思惟和遍知關係,得四沙門果的根數、遍知根數、成就不成就、斷何界結、何果所攝,諸根無漏緣三界繫和法類智相應關係以及法類智的自性乃至所緣等分別,時心解脫和不動心解脫的學無學根分別,以無間道證四沙門果時相應等五門分別,證四沙門果時所永斷、滅、起的根數等問題。第三〈觸納息〉,廣釋十六觸的性相以及和根的相應關係,眼等五根和身根成就關係,天眼和天耳,地獄乃至俱解脫者成就的根數,眼等乃至慧根得遍知時,滅作證時的根數等問題。第四〈等心納息〉,廣釋心的等起等滅,壽的問題,無想定、滅盡定入出時滅起的根數和滅起的心心所界繫分別等各項問題,生無想天時以及無想有情的想和食等問題。二十二根、五力、七覺支、八道支、八智、三三摩地所攝的根數和相應的根數,三界死生時滅起的根數和滅起的心心所界繫分別、阿羅漢涅槃時最後滅的根數等問題。第五〈一心納息〉,廣釋諸法與心一起一住一滅和心的相應關係,六根的修不修,不成就學根得學根。捨無漏根得無漏根,諸未知當知根能否現觀四諦,以及盡智、無生智、無學正見等性、相、所緣、相應等問題。第六〈魚納息〉,廣釋二十二根隨一成就不成就等問題,善不善無讓諸根各以善不善無記根為因問題。第七〈因緣納息〉,廣釋根因緣和所緣緣的三世、三性乃至四諦斷、八智斷分別,以及根因緣和所緣緣的四諦斷、八智斷相互關係。
第七編定蘊中,第一〈得納息〉,廣釋得、非得的三世、三性、三界繫、三學、三斷分別等,見、修、無學道所起的得和四諦的得以及離繫得等問題,與三性心、三界心、三學心、三斷心俱起的三性、界繫、三學、三斷分別,染靜慮支、味相應靜慮入出等,入靜慮次第乃至不入彼靜慮而生其處、得下靜慮未得上靜慮生處、諸靜慮心捨、得和滅起等問題,四無量心和等無間緣的行相、無量、淨定、解脫、勝處、遍處、八智、三三摩地的斷結和受異熟果處等問題。第二〈緣納息〉,廣釋八等至和三等至、初靜慮乃至無所有處三等至的成、不成、得、捨、退、淨初靜慮四順分、諸種修法,淨初靜慮乃至第四靜慮的修無漏問題,味相應、淨、無漏靜慮和無色的相緣,定的順次順超、逆次逆超以及超定的加行和成滿等問題。第三〈攝納息〉,廣釋十想和它的界地、所依、行相乃至有為無為、自性斷所緣斷、轉隨轉等諸門分別,十想和四靜慮、四無量乃至八智、三三摩地的相攝、相應,成就初二三四靜慮者對於四靜慮乃至三三摩地等的成就數限分別,味相應、淨、無漏和四靜慮四無色相互成就不成就,得、捨、退等分別,六十五等至的緣處和在三乘中的成就,等至隨以八等至為因緣和等無間緣、所緣緣的關係以及為等無間緣和所緣緣的關係,味相應、淨、無漏八等至的頓得頓捨和漸得漸捨,身語表、無表、三惡行、三妙行、三善不善根、四聖非聖語、四生、四入胎、四識住五蘊、五取蘊、五趣、五妙欲、五學處、六內處、七識住、八世法、九有情居、十業道、四靜慮、四無量、四無色、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他心智、世俗智等滅所依的定等問題。第四〈不還納息〉,廣釋五種不還、七善士趣、雜修靜慮、五淨居天、學無學和為得未得而學不學分別,順流、逆流和自住義,得極禁和得極跡者的關係,菩薩相異熟業,三十二相和百福莊嚴,菩薩修經三祇九十一劫,菩薩修四波羅蜜和補處菩薩生睹史多天下生,慈氏受記當來作佛以及苾芻於現法當辦聖旨的智與智用,願智、無諍,佛弟子第一中因儒童婆呬迦等差別,四聖種、法隨法行、法輪自性、轉法輪、正法和它的住、滅等問題。第五〈一行納息〉,廣釋三三摩地成就有關諸問題,三三摩地相修和斷結、作意入正性離生等,盡智、無生智的念住、無漏初靜慮的樂和輕安等覺支的樂、有頂聖者依無所有處定得羅漢果,入定者不應聞聲,性定和不定、邪正性定不定三聚,覺支和正漏法的成就、得、捨、退、未斷已斷和未遍知已遍知,生盲生聾引發天眼天耳,異生聖者的退不退,上界下生時所得法的曾未曾得分別,五通的能限,金剛喻定時六智和它的所緣等問題。
第八編見蘊中,第一〈念住納息〉,廣釋三種四念住、念住的種類、斷惑數等有關四念住諸問題,聞思修所成念住、念住的加行和生起次第、佛三念住、一趣道、四念住的習修、得修和相修以及它的自性、地、相應、行相、所緣等分別,如實知三受以及它的身心受、有無昧受、耽嗜依、出離依受、有貪心乃至解脫心、五蓋、六結、七覺支等等的智,貪瞋癡增減的等隨觀、死邊際受、阿羅漢的般涅槃以及佛的般涅槃,四有、三有和行等問題。第二〈三有納息〉,廣釋諸有和五種相續、三有捨而相續、滅而法現前等問題,三界死生的捨、得、滅、起諸蘊,隨眠不於他界法隨增,三界的建立,十想的習修、得修和思惟所緣,起三善惡尋伺的思惟,諸法因、緣無明等問題。第三〈想納息〉,廣釋十想生法和十想是否相應及同一所緣問題,由心引起的身語業分位差別,所通達、所遍知、所斷、所修、所作證法、四有為相和見疑相應、或不相應的受的隨眠隨增,因、道、緣起等的界、處、蘊、所攝分別等問題。第四〈智納息〉,廣釋能通達、能遍知以及能厭、能離、修厭等問題,法與法作四緣或時不作的問題,意觸和三事與合觸,慢和自執與不寂靜,業和不律儀與律儀,不淨觀乃至無學道等的已未得成不成就等關係,除苦諦等和法處法的三科所攝分別,三科和五位分類與一切法關係等問題。第五〈見納息〉,廣釋無施與、無愛樂等各種邪見、常見、斷見、戒禁取見、見取見等和它們的對治道,九慢和七慢,我作、他作二種外道見,外道諸見的五種分類,六十二見,斷常二見分別等問題。
以上對於說一切有部根本經典《發智論》全面地(除〈伽他納息〉不需要解釋外)逐次加以解說,不僅是語義的註釋而已,而是以《發智論》為中心廣涉有部教義包羅萬象的集大成之作。同時不只顯示了正統有部的理論,並還列舉各種不同的異說,而出以破他顯自的態度,這也就是本論編集的宗旨。例如論中每段多以──問︰何故作此論﹖答︰為止他宗顯正理,或有說……等語開場,然後展開論說;其中所謂止他宗的對象,即外道方面如數論、勝論乃至聲論(文法聲)、明論(吠陀)、順世論、離繫論(耆那)等。佛教內部的異見如法密部、化地部、飲光部、犢子部、大眾部、分別論者、經部(即譬喻師)等,均在本論評破之列。甚而至於同一有部內的異說如所謂西方師、犍馱羅論師乃至所謂舊阿毗達磨師、舊外國師、舊迦濕彌羅師等,也都一一加以批駁,而確立所謂阿毗達磨師或迦濕彌羅師等在迦濕彌羅新進的迦多衍尼子徒眾顯揚《發智論》純有部的宗義。這在對《發智論》的一一解說中,往往列舉多說而後以自義評決。其中各契理的意見多是客觀地加以介紹,不加批論;至於不契理的或不盡契理的便加以評判,而出現有「如是說者」、「如實義者」、「應作是說」或「評曰」、「評應作是說」的語論并示以自義。又評論的情形也不一樣,乃至有互相辯論的,以大眾所一致通過的為如實義。即如所謂婆沙四大論師中世友、法救、覺天、妙音等尊者的見解也免不了受到批駁(見卷十六、卷三十四、卷七十四、卷一二七等),乃至有被附以「為遮是等故作此論」(見卷一五四)的判決。因而舊時有稱這是「諸師實判」,即顯示此論是出於當時眾多的有部學者而用民主的方式來編纂的。
至於此論內容的取材,不僅廣泛參考了迦多衍尼子以後學者所作的《發智論》諸註釋,而更糅取了《品類》、《施設》二論乃至《界身》、《識身》、《法蘊》、《集異門》等四論的教義,以彌補《發智論》的不足,使所顯的義理更為圓滿;後世所稱為「六足一身」,殆即是《婆沙》編纂形成的喻語。同時此論網羅了有部全部的教理,乃至《發智論》中所未有的若干問題一一加以論究,它的豐富的內容,龐大的組織,精嚴的界說,浩瀚的資料,在質和量的任何方面,均可使後世學者驚嘆而公認為在部派佛教中佔首要地位的說一切有部的傑作。
此論的唐譯本譯出以後,中國乃至朝鮮、日本的佛教學者對此曾不斷加以研究,據高麗‧義天於十一世紀間所編的《諸宗教藏總錄》中記載當時所見到有關此論的鈔述,有玄則著的《大毗婆沙論鈔》九卷,極太著的《大毗婆沙論鈔》十卷,本義著的《大毗婆沙論鈔》十一卷等。又日本學者關於此論的著述,現存有融道著的《大毗婆沙論條目》二卷(或一卷),連常著的《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通覽記》四卷等。(高觀如) ◎附︰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四講第一節(摘錄)
在部派佛學時期,有部分為東西兩派;以後東派得勢,曾總結其學說,編為《大毗婆沙論》,形成毗婆沙論師一派,頗得貴霜王朝的支持,遂取得代表整個有部的地位。
關於《大毗婆沙論》的編纂,有種種傳說。現存諸說中較早的為「智度論說」,它以為《大毗婆沙論》是迦旃延的弟子們所編,用以解釋《發智論》的。此事本很平常。其後真諦譯的《婆藪槃豆傳》中也言及此事,說迦旃延子的《發智論》是同五百羅漢一起搜集當時各地關於阿毗達磨的材料綜合而成,後來又同這些人對《發智論》作解釋,請馬鳴執筆記錄,前後經過十二年才寫定為《大毗婆沙論》,最後把它刻石,不許外傳,這已經把事情誇大了。玄奘到印度時又聽到另外的傳說(見《大唐西域記》卷三,迦濕彌羅國),說《大毗婆沙論》是在迦濕彌羅國所寫,由國王召集,極為鄭重,除編寫此論外,還編了關於經律的解釋,都有十萬頌,編成後,就鑄在銅上。這裏把事情就誇大得更厲害了。
實際上,《大智度論》的說法是比較合理可信的。《大毗婆沙論》的編纂,不過是迦旃延的弟子輩為了宣傳其師學說而作。一方面對《發智論》作解釋,一方面對異說,特別是當時流行的譬喻師、分別論師,加以徹底的破斥。這一點,從中國的譯經史上也可以得到證明。《大毗婆沙論》的全文,是玄奘譯出的,在此之前,曾經有過幾次翻譯,都不全。其中有個譯本是十四卷的《鞞婆沙》,據道安的〈序〉(見《出三藏記集》卷十)說,當時撰《鞞婆沙》的有三家,或詳或略,只有尸陀槃尼註的這十四卷本很適中,在印土也很盛行。道安所說的十四卷本,基本上同於後來玄奘所譯二百卷的《大毗婆沙論》;可以說,十四卷本是後來二百卷本的一個母本。由上述的漢譯歷史看,《大毗婆沙論》的編纂,既不是迦旃延子本人,也不是什麼馬鳴。漢譯的好幾種本子,都有編著者人名的,如十四卷本的作者是尸陀槃尼,二百卷本的作者是五百阿羅漢等。
〔參考資料〕 梁啟超《說大毗婆沙》;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木村泰賢全集》第四卷;河村孝照《阿毗達磨論書の資料的研究》;前田惠學《原始佛教聖典の成立史研究》。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p.708.2)
第八〈攝緣分別品〉,主要是說十二緣起及二十四緣。(1)說緣起法,即以三時、十二支、二十行相、三連結、四要略、三輪轉及二根本的七類來敘述十二支緣起。(2)說法趣法,先舉二十四緣的名稱,然後分為名為名緣、名為名色緣、名為色緣、色為名緣、施設與名色為名緣、名色為名色緣等六個題目而說明一切精神物質之間的關係如何,以及在二十四緣中具有那幾種緣。(3)說施設,在第一義存在的心、心所、色、涅槃之外,另立能施設(的假法)及所施設(的概念)二種世俗的假名。
第九〈攝業處分別品〉,說修定與修慧。
修定的名為止的業處,修慧的名為觀的業處。(1)止的業處︰第一把觀法的對象分為四十種業處。第二說修定者有貪行者、瞋行者、癡行者、信行者、覺行者、尋行者的六種不同根性,並且分析於四十業處中那些業處是適合於他們的修習。第三根據修定的淺深程度分為遍作、近行、安止三個階段,並且說明由那些業處而能成就那個階段的定。「遍作」是初學修定者的預備行為。「近行」是到達安止定以前的欲界定,約等於北傳的「近分定」。「安止」是屬於色、無色界的定,約等於北傳的「根本定」。第四說觀法的對象有粗有細而分為遍作相、取相及似相三種。第五說四無色定的程序。
第六關於不得安止定的業處。第七說怎樣顯現神通。(2)觀的業處︰第一說戒清淨、心清淨、見清淨、度疑清淨、道非道智見清淨、行道智見清淨及智見清淨等七種清淨(其實這七種清淨中的第一戒清淨是屬於修戒的,第二心清淨是屬於修定的,從第三見清淨至第七智見清淨論修慧的才是屬於觀業處的範圍)。第二說屬於慧方面的空、無相、無願的三解脫門。第三說由修慧而證出世間的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等四種聖人。第四說由聖人而得果定與滅盡定的差別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p.5974.1 ~ p.5974.2)
不淨觀(梵as/ubha^smr!ti,巴asubha^nupassin,藏mi-sdug-pa bsgom-pa
指觀想自他之色身不淨,以對治貪欲障的觀法。為五停心觀之一。又稱不淨想。《大般涅槃經》卷三十六云(大正12‧576c)︰「若知是人貪欲多者,即應為說不淨觀法。」《大毗婆沙論》卷四十云(大正27‧205a)︰「修觀行者,如是繫念在眉間等,觀察死屍青瘀等相即不淨觀。」又,《坐禪三昧經》卷上云(大正15‧271c)︰「淫欲多人習不淨觀,(觀)從足至髮不淨充滿。」
《禪法要解》卷上列舉兩種不淨觀法︰
(1)觀死屍臭爛不淨,我身不淨亦復如是,如是觀已,心生惡厭,取是相已,至閑靜處若樹下、若空舍,以所取相,自觀不淨,處處遍察,繫心身中不令外出,若心馳散,還攝緣中。
(2)眼雖不見死屍,但從師受法憶想分別,觀自身中三十六物不淨充滿。
《大毗婆沙論》卷四十載,隨觀行者的意樂,不淨觀可分為樂略、樂廣、樂廣略等三種。茲略述樂略觀之修法︰即行者先往塚間觀察死屍青瘀等相,善取相已,退坐一處,重觀彼相。若心散亂不明了者,復往塚間如前觀察,善取其相。若得明了,心不散亂,速還住處,洗足就座,結跏趺座,調適身心,令離諸蓋,憶念觀察先所取相,以勝解力移屬自身,始從青瘀乃至骨瑣。於骨瑣中依次觀足骨、踝骨、脛骨、膝骨、髀骨、髖骨、腰骨、脊骨、脅骨、膊骨、臂骨、肘骨、腕骨、手骨、肩骨、項骨、頷骨、齒骨、髑髏。彼勝解力觀察如是不淨相已,繫念眉間湛然而住。復轉此念入身念住,展轉乃至入法念住。
同書中又說此三種觀法各有初習業位、已熟修位、超作意位等三位,並說明其觀行次第。如前述之略觀中,先往塚間觀察死屍青瘀等相,復以勝解力移屬自身,觀自身青瘀乃至骨瑣諸相,此為初習業位;行骨瑣觀觀足骨乃至髑髏,復於其中略除一半僅觀一半,略除一分僅觀一分,此為已熟修位;以勝解力觀察如是不淨相已,乃至入法念住,此為超作意位。
此外,《禪法要解》卷上又謂不淨觀可對治六種欲,其文云(大正15‧286b)︰
「若淫欲多者應教觀不淨。不淨有二種︰一者惡厭不淨,二者非惡厭不淨。何以故﹖眾生有六種欲︰一者著色,二者著形容,三者著威儀,四者著言聲,五者著細滑,六者著人相。著五種欲者令觀惡厭不淨,著人相者令觀白骨人相。又觀死屍若壞若不壞,觀不壞斷二種欲︰威儀、言聲。觀已壞悉斷六種欲。」
《俱舍論》卷二十二謂,修此不淨觀可對治四貪,即顯色貪、形色貪、妙觸貪、供奉貪。其中,緣青瘀等相以觀不淨可治顯色貪,緣死屍為鳥獸所食等相以觀不淨可治形色貪,緣蟲蛆等相以觀不淨可治妙觸貪,緣死屍不動等相以觀不淨可治供奉貪。若緣骨瑣以觀不淨,骨瑣中無四貪境,故可通遍對治四貪。《大乘義章》卷十二載,愛自身以五不淨對治,愛他身以九相對治。
不淨觀與數息觀二者,被稱為「入道二甘露門」,其修法廣見於諸經論。不淨觀以無貪之善根為自性,在三界中緣欲、色二界,以欲界、中間靜慮、四靜慮、四近分等十地為依地,以欲界身為所依而起,與勝解作意相應,即為有漏觀,相當於四念住中的身念住位。在八解脫及八勝處中,不淨觀為初禪及二禪的觀法。
在南傳佛教中,不淨觀也是重要的禪修法門。依《清淨道論》所載,有所謂「不淨業處」者,又稱十不淨。是修不淨觀時所觀想的十種現象。此即觀察死屍自腐爛以至成為白骨的十種狀況,俾使行者心生厭惡、脫離貪愛執著。
依《清淨道論》第六章所載,不淨業處有十相︰膨脹相、青瘀相、膿爛相、斷壞相、食殘相、散亂相、斬斫離散相、血塗相、蟲聚相、骸骨相。此均為死屍之不淨。此十相略如下述︰
(1)膨脹相︰命終後屍體漸漸膨大,如吹滿風的皮囊。
(2)青瘀相︰屍體變色,肌肉隆起處呈暗紅色,膿所積聚處呈白色,其餘呈青紫色,如被青衣所纏。
(3)膿爛相︰血肉破壞之處流出膿來,令人心生嫌惡。
(4)斷壞相︰屍體從中央剖開,或肢解而尚未離開。
(5)食殘相︰屍體暴露荒郊野外,為野狗、野干、鷹鳥食啖。
(6)散亂相︰屍體肢解,一處是手,一處是腿,另一處是頭,四處散亂橫置。
(7)斬斫離散相︰屍體為刀所砍而肢節散亂橫置。
(8)血塗相︰屍體為血所塗污,或流出的血四處沾污。
(9)蟲聚相︰屍體腐爛為蛆蟲所附。
(10)骸骨相︰屍體已枯,只剩白骨。
〔參考資料〕 《中阿含》卷二〈漏盡經〉、卷二十八〈諸法本經〉;《增一阿含經》卷五;《廣義法門經》;《修行道地經》卷五〈神足品〉;《大品般若經》卷一;《菩薩地持經》卷三〈力種性品〉;《清淨道論》第六;《瑜伽師地論》卷三十。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p.877.2)
三學(戒、定、慧)之一。為梵語sama^dhi(三昧、三摩地)或dhya^na(禪那)的意譯。可分為二︰
(1)心所之一︰即令心專注於一對象而不散亂的精神作用,俱舍宗以之為十大地法之一,唯識宗以之為五別境之一。
(2)指由修行或由業報而得的定︰俱舍宗將此大別為「有心定」、「無心定」兩種。「無心定」又分為無想定及滅盡定。無想定,指凡夫及外道誤認無想狀態為真涅槃而修習之定;滅盡定,指聖者將定之境地作為無餘涅槃界之靜,而修習之定。
「有心定」則有四靜慮及四無色定等八定;各有生、定二種。「定」是因,「生」是
果。定之四靜慮、四無色是在欲界散地等次第斷下地煩惱而修得的定心,因之生色界四靜慮天、四無色天者,名為生靜慮。各定靜慮有其前方便的近分定,即近定的準備階段。相對於此,四靜慮、四無色定稱為根本定。近分定中,初靜慮的近分稱為未至定,故近分定有七。此外,初靜慮與第二靜慮的近分定中間之階段,稱中間靜慮或中間定;修習此定得生於大梵天。
以上八根本、七近分、未至、中間諸定,總為定之體。依其與尋(粗分別,即尋求推度,為粗雜的精神作用)、伺(細分別,即伺察思惟,為深細的精神作用)之相應情形而區分為三︰(1)未至定與初靜慮之有尋有伺三摩地,(2)中間定之無尋唯伺三摩地,(3)第二靜慮以上之無尋無伺三摩地。
由其性質,可分為味定、淨定、無漏定等三定。味定,與貪煩惱相應而起,愛著於定。淨定,與有漏的善心相應而起。無漏定,聖者依之而得無漏智。又味定無近分定、未至定,淨定有八根本、七近分、未至、中間諸定,無漏定有未至定、中間定、四本靜慮定、三無色定。
定之名稱種類極多,《俱舍論光記》卷六舉三摩地、三摩 缽底、三摩呬多等三名;《唯識了義燈》卷五(本)出七名︰(1)三摩呬多(sama^hita),譯為等引。(2)三摩地、三昧(sama^dhi),譯為等持。(3)三摩缽底(sama^patti),譯為等至。(4)馱那演那、禪那、禪(dhya^na),譯為靜慮。(5)質多翳迦阿羯羅多(cittaika^grata^),譯為心一境性。(6)奢摩他(s/amatha),譯為止。(7)現法樂住(dr!is!t!a-dharma-sukha-viha^ra)。
《法界次第》卷下載,禪有世間禪(有漏定)、出世間禪(無漏定)。世間禪,凡夫所行之禪,即根本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出世間禪復有二種︰
(1)出世間禪︰又名二乘共禪,指六妙門、十六特勝、通明、九想、十想、八背捨、八勝處、十一切處、練禪、十四變化、願智、頂禪、無諍三昧、三三昧、師子奮迅、超越三昧、三明、六通等。
(2)出世間上上禪︰又名不共禪;如自性等九種大禪,首楞嚴等百八三昧,諸佛、不動等百二十三昧等。
其他如佛陀說法之前,先行入定觀機觀法,此則為化他說法所入之定。至於禪宗的禪坐、天台宗的四種三昧、密宗之瑜伽觀行等,此均為為自己出離而修的定。又《瑜伽師地論》的九種五百靜慮,《清淨道論》的六十七種三摩跋提等亦皆屬於定。
關於修定,《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一載,入定之加行有九種︰(1)相應加行,(2)串習加行,(3)不緩加行,(4)無倒加行,(5)應時加行,(6)解了加行,(7)無厭足加行,(8)不捨軛加行,(9)正加行。修習九種加行,能令心速疾得定。若次第修習了相作意、勝解作意、加行究竟果作意等七種作意,得證入初靜慮地。在將證入前,身體可能會產生八種生理現象,即動、癢、輕、重、冷、暖、澀、滑等八觸,修行者不須驚恐。又修定者宜遠離(1)怯弱,(2)蓋覆,(3)尋思,(4)自舉等四種障。
◎附一︰水野弘元《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第七章(摘錄)
()定的語義與種類︰如果依戒來調整身心,接著就會產生統一心的定。為了得到定,而要調身、調息、調心,也就是調整身體、呼吸與精神,這可說是廣義的戒。
〔四禪定〕 原始經典中對定的定義說明,以及三學中的定學、八正道中的正定等內容,全部都是在說四禪定。因為它是定中最基本的部分。關於四禪定,自原始佛教以來,有一種定型的說明,現依巴利文表示如下︰
「(初禪)離諸欲,離諸不善法,有尋,有伺,離生喜樂,具足初禪。(第二禪)尋與伺皆止息,內心淨,心統一,無尋無伺,定生喜樂,具足二禪。(第三禪)捨離喜心,依捨而住,有念有正知,受身之樂,『有捨有念而樂往』具足第三禪。(第四禪)斷盡苦樂,已滅喜憂,故不苦不樂。依捨而念乃清淨,具足第四禪。」
〔種種定〕 所謂定是指精神的安靜統一,但心靜的方法有種種程度之不同,普通人日常心靜的欲界定,並不是真正的精神統一;真的精神統一稱為根本定,是屬於色界定及無色界定。四禪定是色界定的根本定;色界定若進而安靜、接近無念無想的狀態,則稱無色界
定。(中略)
〔四無色定〕 總之,色界、無色界是指禪定中之心的狀態,就如色界被區別為四禪,無色界也被區別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四階段,這是表示漸漸安靜的狀態。
〔表示禪定的用語〕 表示禪定的用語有如下種種︰
sama^dhi 定、定意、三昧、三摩地、等持、正受
dhya^na,jha^na 禪、禪那、靜慮、思惟修
sama^patti 定、三摩缽底、等至
s/amatha,samatha 止、奢摩他
cittaika^grata^,cittekaggata^ 心一境性
yoga 瑜伽
其中,sama^dhi是指一般最廣義的定,包含有漏世間定、無漏出世間定、有心定、無心定、三界諸定全部。dhya^na則只包含色界四禪定,不包含欲界、無色界的定,兼含有漏、無漏。sama^patti只包含根本定的色界、無色界定,不包含欲界定,兼含有漏、無漏。四禪四無色定(八定)及加上滅盡定的九次第定,都是sama^patti(等至)。
s/amatha常與vipas/yana^,vipassana^(觀、毗缽舍那)並用,常被稱為止觀。「止」是內心止寂的狀態,常含於無色界定;「觀」是指觀察的智慧,常見於欲界、色界。色界第四禪稱止觀均等,是指止與觀平均適度存在,並可得到悟、神通等智慧,為最理想的禪定。
cittaika^grata^是指心集中於一點,意指精神統一(concentration)。
yoga是佛教以前婆羅門教所說的精神統一,與佛教的禪定相同。原始佛教以來,此字即被視為禪定之意,後來使用更為頻繁,如稱瑜伽行、瑜伽師等。
除此之外,意指禪定的用語,尚有sama^hita(三摩呬多、等引、入定)、sama^panna
(三摩半那、根本定)、現法樂住(dr!s!t!adharma-sukhaviha^ra,dit!t!hadhamma-
sukhaviha^ra)等。
〔禪宗的禪〕 中國和日本禪宗的禪與印度的dhyana(禪那)不同,它不只是三學中的定學及波羅蜜中的禪波羅蜜,而是意指三學全體及六波羅蜜全體統合的內容。因為禪不只是指心的統一靜寂,而是會有開悟的智慧。禪的目的在於見性、心地開明,這也就表示禪是追求悟的智慧。禪宗的禪不是dhya^na。(中略)
()禪定修行的方法︰依據以上所說,可知禪與定,有種種不同的說法。關於禪定的修習法,原始經典中即有種種紀錄,到了部派佛教,整理得更為詳細。
〔四十業處〕 據巴利佛教所說,禪定時修習觀法的對象稱業處(kammat!t!ha^na),共有四十種業處。其中有很多都是原始經典所不提的,重點在順應禪定者的性格,選擇最適宜精神統一的對象,或依照禪定的進展而改變對象。總之,依此四十業處,則可以獲得四禪與四無色定。四十業處略如下列︰
十遍處(十一切入)︰地、水、火、風、青、黃、赤、白、光明、虛空。
十不淨想︰膨脹、青瘀、膿爛、斷壞、食殘、散亂、斬斫離散、血塗、蟲臭、骸骨。
十隨念︰佛、法、僧、戒、捨(施)、天、死、身、安般(出入息)、寂止。
四梵住(四無量心)︰慈、悲、喜、捨。
四無色︰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
食厭想、界差別。
〔業處與性格的關係〕 性格有(1)貪行(2)瞋行(3)癡行(4)尋行(散亂的)(5)信行(6)覺行(理性的)等六種區別。
貪行者……十不淨想、身念
 瞋行者……四梵住、四色遍處(青、黃、赤、白)
癡行者、尋行者……安般念(數息觀)
信行者……最初之六隨念(佛、法、僧、戒 、施、天)
覺行者……死念、寂止念、食厭想、界差別
一切性格者……六遍處、四無色
原始經典中亦提及業處與界地的關係,但此處暫不贅述。
〔五停心觀與五門禪〕 其次,說一有部整理禪定觀法的對象,依照每一個人的性格,提出五停心觀及五門禪的修行法。五停心觀略如下列︰
(1)不淨觀(十不淨觀)……貪行者
(2)慈悲觀(慈悲喜捨)……瞋行者
(3)因緣觀(十二緣起觀)…癡行者
(4)界差別觀(肉體構成四大觀)…我見者
(5)數息觀(出入息觀)……散亂心者
〔五門禪〕 是以念佛觀代替上列(4)界差別觀。所謂念佛觀,適合一切性格者,可使其心清淨。
〔二十五方便〕 在天台教學裏,依據止觀而提出二十五方便,為禪定修習的預備手段。二十五方便,即具五緣(具備持戒清淨、衣食具足、閑居靜處、息諸緣務、近善知識等五緣)、訶五欲(訶斥色、聲、香、味、觸五欲)、棄五蓋(捨棄妨礙禪定的貪欲、瞋恚、昏沈睡眠、掉悔、疑五蓋)、調五事(調節食、睡眠、身、息、心五事)、行五法(實踐欲、精進、念、巧慧、一心等五法)。
()禪定修習的目的︰為什麼要修習禪定呢﹖佛教以為是要使心統一,並能以明鏡止水般的心,觀察諸法實相,獲得正確的智慧;使心空明,俾得採取適切的判斷及迅速確實的處置。總之,禪定的目的在依定得慧,並且對「慧」加以活用。
關於定的功德,巴利佛教提出如下五種︰
(1)得現法樂住︰有助於身心的樂住健康。此即禪被視為安樂法門、健康法之原由。
(2)得觀(毗缽舍那)︰即得到悟的智慧(漏盡智)。
(3)得神通︰即得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天眼通(有情死生通)等五神通。
(4)生於勝有(殊勝幸福的色與無色界)︰此為外教之想法。
(5)得滅盡定(nirodha-sama^patti)︰這是唯有聖者才可得的清淨無心定,在非想非非想處定之上。其他還有種種功德,在此不贅述。較特別的有,《阿含經》中所提的慈悲觀功德。
〔慈悲觀的十一種功德〕(1)臥安,(2)覺安,(3)不見惡夢,(4)為人所愛,(5)為非人(鬼神畜類等)所愛,(6)眾神守護,(7)不為火、毒、刀所害,(8)迅速入定,(9)臉色明朗,(10)臨終不昏迷,(11)即使不開悟,至少可生於梵天界。
()由定入慧的修道法︰為了能由定入慧,《阿含經》中曾提到這兩方面的修道法,即五蘊觀、四諦觀、三三昧(空、無相、無願,亦稱三解脫門)、八解脫(八背捨)、八勝處(八除入)等。
◎附二︰印順《佛法概論》第十八章第二節
〔離欲與定〕 依戒生定,是在三業清淨的基礎,修得清淨的禪定(三昧、瑜伽等大同小異),為內心體驗必要的修養法。印度從奧義書以來,已極其流行。釋尊參學時,也曾學過。佛雖不滿於一般的禪,但從引發真慧來說,不能不說是方便;所以在佛法的德行中,還是有此一著。習定的方法,儘可不同,但大抵調身、調息、調心,使精神集中而歸於平靜。這有一重要事實,即修習禪定,必以離欲為先。如貪戀一般的現實生活,那是不能得定的。換言之,非鄙視──輕視現實生活,而傾向於內心──身心的理想生活不可。厭人間,欣天國;厭此間,慕他方,都可以得定的。禪定的本質,不外乎厭此欣彼,厭塵欲而欣心樂。由於禪定的離欲,所以初下手時,先「呵五欲」──對於微妙的色、聲、香、味、觸,認識他的過患而厭棄他,尤其是男女欲。三界中的欲界,側重於五欲及性欲,非離這物欲與性欲,即不能得定,不能生色界天,色界是沒有這些欲的。所以如不能依定發慧,那末厭離物欲,厭離男女欲,專心修定,即是外道的天行。印度一般的出家者,即是這樣的。佛法的出家生活,也即適應這一類根性。
禪定必須離欲,欲到底是什麼呢﹖微妙的五欲,不過是誘發情欲的因緣。內心一向受著環境的誘惑,所以呵責五欲。欲是習以成性,隨境染著的貪欲。所以說︰「欲我知汝本,意以思想生,若我不思汝,而汝則不生」(《法句經》)。《雜含經》(卷四十八‧一二八六經)說︰「非世間眾事,是則之為欲。心法馳覺想,是名士夫欲。」佛法的修定離欲,重於內心煩惱的調伏,並非拒絕世間一切。否則,守護根門,遠離五欲,會同於外道波羅奢那的堵塞聰明了(《雜含》卷十一‧二八二經)。
人類有眼等五根,即不能不受用五境;生存人間,即不能不衣食資生。所以佛法的離欲,不是拒絕這些,是淨化自心而適當的──合於社會情況,合於身心需要而受用這些,不為環境的愛著而牽轉。所以《雜含》(卷二十一‧五六四經)說「三斷」,有「以食斷食」;《中含》〈漏盡經〉說「七斷」,有「從用(資生具)斷」。特別是釋尊自身的生活,可作確切的證明。釋尊的生活,不但是糞掃衣,也有名貴的金縷衣;不但是粗食,也有百味食;不但樹下坐,也住高樓重閣;不但獨住山林,也常與四眾共住。佛雖如此,還是被稱為少欲、知足、無事、寂靜(《中含》〈箭毛經〉)。這可見問題在內心;不繫戀於環境,不追逐於塵欲,那末隨緣適量的享受,無不是少欲知足。反之,如貪欲熾盛,那即使遠離人間,粗衣惡食,也算不得少欲,離欲(參《雜含》卷十三‧三0九經)。同樣的,如說女人為男人的戒垢──男人為女人的戒垢,而戒垢實是內心的情欲。所以犯淫戒,也不像理學者那樣重視肉體的貞操。有比丘因淫欲心重,將生殖器割去。佛呵責他︰當斷的──貪欲不斷,不該斷的倒斷了!然而,人類生而有男女根,淫欲不是生死根本,佛法的出家眾,為什麼要嚴格禁絕,不像對於衣食資生的相對節制呢﹖這可以說︰衣食是無情的,雖與社會有關,但比較容易的自由控制。男女的牽制,繫縛力特別強;在男女相互佔有的社會結構中,苦痛是無法避免的,實是障道的因緣。在當時的社會中,適
應當時的出家制,所以徹底戒絕男女的淫欲。
如人間為北俱羅洲式的,依此而向出世,男女問題也許會像衣食一樣的解決了。大乘淨土中,有菩薩僧而沒有出家眾,即是這社會理想的實現!
一般的禪定,也有觀慧,如厭此欣彼的「六行觀」;又如四無色的「唯心觀」;「不淨觀」與「九想觀」等,都可從定中去修習,也可修此來得定,但這不一定能解脫。佛法常說依定發慧,所依的定不必是極深的,多少能集中精神就可以了。所以不得「根本定」的,或但得「未到定」的,但是一念相應「電光喻定」的,都可以引發勝義慧,離煩惱而得解脫。如「慧解脫阿羅漢」,不得禪定,但對於生死的解脫,已切實做到。否則,定心愈深,愈陶醉於深定的內樂中,即愈對佛法不相應。如因定而生最高或頂好的世界,也不能解脫,反而是「八難」的一難。佛法修定而不重定,是毫無疑問的。偏於禪定的,必厭離塵境而陶醉于內心。久而久之,生活必流於忽略世間的現實生活,思想必落於神我型的唯心論。佛法是緣起論,從現實經驗的有情著手。立足於心色依存的緣起論,有自他和樂的僧制,這不是傾向獨善,唯心者的境界。後期佛法的唯心論,與禪師瑜伽師結不解緣,這是有他發展的必然性的。禪定,要遠離物欲與男女欲,但不知定境也同樣的是貪欲。《中含》〈苦陰經〉中,論到「五欲」,主要的是物質佔有欲。論到「色」,即是男女互相佔有的淫欲。論到「覺」,即四禪定的定相應受。經中一一說明他的味著,過患與出離;禪定以離物欲及性欲為主,而不知禪定也還是無明貪欲的產物。這對於專談「受用」的學者,是怎樣適當的教授!
〔定與神通〕 佛教的聖者,如「慧解脫阿羅漢」,雖究竟解脫,還是沒有神通的。反之,外道得根本定的也有五通。依禪定而發神通,這是印度一般所公認的。神境通、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五通,是禪定所引發的,常人所不能的超常經驗。這究竟神奇到什麼程度,姑且不談;總之,精神集中的禪師,身心能有某些超常經驗,這是不成問題的。這不是佛法的特色,不能獲得正覺的解脫,是外道所共有的。古代宗教的神祕傳說,與有人利用這些神祕現象,號召人民作軍事的叛變,這都是事實。佛法所重的是漏盡通,即自覺煩惱的清淨。佛弟子能深入禪定的,即有此五通,佛也不許他們利用這些來傳佈佛法,更不許利用來招搖名利。非特殊情形,不能隨便表現。如有虛偽報道,為佛法的大妄語戒,敕令逐出僧團。神通,對於社會,對於自己的危險性,惟有釋尊才能深刻理會得。那些以神祕來號召傳佈佛法的,真是我佛罪人!
〔參考資料〕 印順《修定──修心與唯心、祕密乘》;覺音《清淨道論》;陳健民述‧無憂子譯《佛教禪定》(Buddhist Meditation)。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p.2739.1 ~ p.2743.2)
坐禪
以打坐來修習禪定的方法。略稱「打坐」。禪,具云禪那,本是梵語dhya^na的音
譯。意譯靜慮。本來,行、住、坐、臥皆可修禪,但在四者之中,以坐姿最為適宜,故多云坐禪。在印度,無論是外道或佛教,都非常重視禪定的修習。例如佛教的修行綱要,是戒定慧三學。戒清淨,始得禪定寂靜;禪定功夫到達一定水準,始得智慧明朗。因此,欲行佛道,不能不修禪定。佛經中,常可見佛陀及其弟子們重視修禪的記載,如《大般涅槃經》卷中云(大正1‧197c)︰「爾時有一滿羅仙人之子,(中略)忽於中路,而見如來坐息樹下,合掌問訊,卻坐一面,而白佛言︰夫出家法,坐禪之業最為第一。」
《分別功德論》卷二云(大正25‧34a)︰「阿難便般涅槃時,諸比丘各習坐禪,不復誦習。云佛有三業,坐禪第一。遂各廢諷誦,經十二年。」
印度佛教的禪法,種類甚多,有數息、不淨、慈心、因緣、念佛、四無量心、般舟三昧、首楞嚴三昧等,大體可分為大小乘二大部類。
禪法流傳入中國之後,也頗為盛行。隋代的天台智顗大事弘揚止觀法門,是為中國禪師對印度禪法的集大成。其後禪宗興盛,中國式的獨特禪法乃告廣行於世。
關於坐禪的方法,《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上云(大正24‧917a)︰
「欲坐禪復有五事︰一者當隨時,二者當得安床,三者當得軟座,四者當得閑處,五者當得善知識。復有五事︰一者當得好善檀越,二者當有善意,三者當有善藥,四者當能服藥,五者當得善助。爾乃得猗。隨時者,謂四時。
安床者,謂繩床。軟座者,謂毛座。閑處者,謂山中樹下;亦謂私寺中不與人共。善知識者,謂同居。善檀越者,謂令人無所求。善意者,謂能觀善。善藥者,謂能伏意。能服藥者,謂不念萬物。善助者,謂禪帶。」
此外,智顗在《修習止觀坐禪法要》、《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等書中,對坐禪方法也頗多論述。日本、朝鮮佛教界,對於坐禪也都甚為弘揚。
在禪宗史乘中可以發現,禪宗對於坐禪方法與時間等相關事項,也有甚多規定。如《敕修百丈清規》卷五〈大眾章〉坐禪儀條即對坐禪方法記載甚詳。在坐禪時間方面,依《永平清規》〈辨道法〉所載,有「四時坐禪」之說。此四時是黃昏、後夜、早晨、晡時。此中,黃昏坐禪是日沒後二刻半,聞昏鐘,搭袈裟,入雲堂坐禪。後夜坐禪是四更三點的坐禪,此時不搭袈裟。早晨坐禪,是晨朝粥座終後小頃,維那於僧堂前搭坐禪牌。其次,鳴板,首座大眾即搭袈裟入堂,面壁坐禪。晡時坐禪,是大眾午齋終了時,收蒲團出堂,在眾寮歇息至晡時,再入雲堂坐禪。
又,禪林中,上堂以前於僧堂坐禪少時,稱之為坐堂。小參之前及每日晚參之前,於僧堂坐禪少時,稱之為坐參。定式坐禪之後再坐者,稱之為再請禪。得法之住持,為勉勵大眾而伴隨大眾的坐禪,稱之為伴禪或陪禪。
附一︰關田一喜著‧曾桂美譯《坐禪的理論與實踐》第一篇第一章(摘錄)
()用具
預備一大一小兩個墊子。大墊,一般家庭所用者即可,小墊是圓形的,需厚五、六公分,直徑約四十公分。打坐時,墊在臀下,避免大腿根(譯按,即「股骨溝」)受壓迫。
使用小墊的目的是︰提高腰部位置,使兩膝著地,下肢前傾,並使體重集中於此。藉它使膝蓋兩點和臀部呈堅牢的梯形,使身體處於安定的狀態。
()姿勢
〔結跏趺坐〕 坐在座墊之上,左右雙腿擱置在反方向的大腿上。一般是先將右腳放在左腿之上,再將左腳放在右腿之上。順序相反也無妨。雙腿膝蓋要確實落於地面(或落於鋪在地面的墊子上)。下腹往前挺伸,身體重心集中至下腹。臍下數公分之處稱為丹田。廣義而言,可將下腹部全體視為丹田。
使上身保持筆直,筆直得如由額頭中央(即眉間)引一垂直線貫穿鼻、口、臍而下的姿勢;此垂直線稱為正中線。讀者不妨坐在鏡前,將繩子由鏡框中央下垂,對齊本身的正中線。可能的話,以裸露上身進行試驗。繩子上也可附一輕鉛墜。依此可測出姿勢的左右平衡程度。(中略)
其次,使「臀部往後,腹部朝前」。將下腹往前傾同時使臀部朝後挺。只要將骨盆上端朝前傾,臀部自然會往後挺。請注意!這並不是指讓身體往前傾。如此,力量會集中於下腹部。
如此一來,下腹往前挺伸,上身會如反射作用般的呈筆直狀。力量集中於下腹時,軀體的基礎部會處於更加安定的狀態,上身不會往前傾後縮,可形成輕鬆、筆直的姿勢。
「臀部往後」──換言之,將骨盆上端往腹部傾斜。如此促使腰部肌肉緊張,不得不往前挺伸。將腰部往前挺伸以及使臀部往後挺出,是同一肌肉群的同一運動。大人常會告誡小孩要保持︰挺腹姿勢。照此法將腹部挺伸,依上面的要領使臀部朝後挺出,能更進一步體驗到力量集中於下腹部的感覺。
有些人們安心於採用類似盤腿的坐法,讓他們試做「臀部往後」,他們會頓悟此種坐法的要領。
右手手掌朝上放在膝蓋上,左手手掌也向上,重疊於右手掌之上,雙手大拇指彼此互相支撐,做出寶珠形狀。大拇指尖端應沿著正中線靠近肚臍附近。注意需使雙手手腕保持水平。如此一來,肩膀也呈水平並下垂,胸廓也會因而下垂。(中略)
其次,避免全身產生微動。首先,收下巴,使頸子筆直保持固定不動。避免全身產生任何微動時,全身會出現同等的肌肉收縮。(中略)
如同前述,肌肉收縮分為等張力收縮和等尺性收縮。同時也談及蚊子停駐於手腕時賦予等尺性收縮,致使蚊子飛不走的情況。坐禪時雖然不致於產生如此強烈的收縮,但是致力於避免身體產生微動時,全身會產生一適度的收縮。如同下述,這跟禪定有密切的關係。(中略)
進入禪定時,上臂、前臂、臉部、頸子、肩、胸等,會產生異於尋常的感受──一種深入的寂靜感。這種感覺與中庸度的等尺性收縮逐漸遍及全身同時產生。
肌肉隨時都處於某種程度的緊張狀態或者局部性的緊張,將這種緊張化為中庸度的全身均等程度時,如同前述,全身會產生平常無法體驗得到,一種寂靜的感覺。
感覺是依刺激的變化發生,因此避免讓身體產生微動,將此變化化為無,會產生一種寂靜。此時,滲透而入的寂靜感,即是入禪定的開端。
〔半跏趺坐〕 將一邊的腳(左右均可)擱在地面。另一隻腳放在反方向的大腿或腿肚上。這比上一種坐法的坐姿輕鬆。長時間打坐膝蓋疼痛時可換腳。
這種坐法的缺點是︰一邊的膝蓋負荷過重,另一邊過於閒散。另一方面,位於下方的腳為了不重疊於另一隻腿之下,得擱在前方或往內縮。但是即使這麼小心,要將二邊的膝蓋以同等壓力擱在地面,並不是件容易的事。因此,以膝蓋兩點和臀部構成的基礎,其一角會處於不安定狀態,上身不能達到左右均衡。為了補助這種缺失,腰部、腹部、肩、背等的肌肉不知不覺產生偏頗的緊張,甚至連身體上意想不到的局部,都容易產生彎曲,進而頸部、肩、背部產生僵硬。諸如連續七日的接心會等,是造成坐禪者疲勞困憊的原因之一,許多人為求方便採取此半跏趺坐,但這只能暫時採用,最好儘早回到第一種的姿勢。
〔第三種坐法〕 肥胖的人,或者是無法做到第一種姿勢的人,可以採取第三種坐法。即將左或右腳放在反方向的腿肚上。此時任何一邊都可往下垂,左右腳的高度可以保持大約同等的平衡。
這種坐法,在左右腳將膝蓋往下壓的壓力這一點,雖然不及第一種坐法,但可視為次一等的坐法。
〔第四種坐法〕 是將兩足平置於坐墊上,類似盤坐的姿勢。但是須注意︰進行此坐法時,要充分做到「臀部往後」,才不會產生像盤坐那樣腰部呈圓形、下腹凹進的現象。要充分做到「臀部往後」,需將臀部置於較厚的坐墊上,腰部位置高過膝蓋;否則,如果坐墊較低,腰部下垂,需加上另一份力量使臀部往後挺伸,長坐時,一旦鬆弛就形成類似盤坐姿勢。
這種坐法比第一種來得緩和、輕鬆,筆者有一段時間相當偏好這種坐法。筆者曾聽說有一位可以說是天生即適合修禪的禪師,亦使用此種坐法。據稱該禪師屬於肥胖型,也許因為如此,此種坐法才為他所接納。年輕時的坐禪必須相當嚴謹。筆者目前已不採用此種坐法。
附二︰日種讓山著‧芝峰譯《禪學講話》〈前編〉第三章第四節(摘錄)
坐禪的使命
坐禪與公案,是禪門修行的根本兩輪,缺其一,就不能見性成佛;故坐禪是直透佛心的三昧。道元禪師稱之為︰「諸佛所證三昧,保持佛法之根本行持。」又謂︰「表佛印於三業,三昧端坐時,諸佛法界皆證。」聖一國師示云︰「夫云坐禪宗門者,大解脫之道也。諸法皆依此門流出,萬行皆依此道通達;智慧神通妙用,亦皆依此中生,人天性命,亦皆依此中發。」
這樣看來,一切功德,都包含在坐禪中。蓋禪之可尊者,以得法之要道,全在實修、實證、真參、真究故也。所以古來稱之為「坐禪辦道」,以坐禪為究盡諸佛無上妙道的方法。
中國禪宗分五家七派,日本則有曹洞與臨濟兩派,對於坐禪的見解,不無多少相異,但以坐禪為佛道修行的要道,自無不同。現在舉出一二則古人對於坐禪的說法︰「夫截斷生死大事,無過坐禪要徑。」(大智《假名法語》)「若欲免生死輪迴之苦,應盡情識;欲盡情識,則應悟心;若欲悟心,則應坐禪。」(拔隊《假名法語》)
因此,也得知坐禪重要之所以。然坐,是四威儀之一;禪,是所修之法。四威儀中,坐是最為穩健中正,姿勢亦最正,於修禪是最適當的方法;所以古來稱坐為修禪,這是一般的見解。然六祖大師說︰「外於一切善惡之境不起心念名坐;內見自性不動為禪。」這是即以三昧的當下直名之為坐禪。然而永嘉大師說︰「行亦禪,坐亦禪,語默動靜體安然。」也有人說「豈拘坐臥乎」的話。這樣來看;在自性現前的當體,行住坐臥動靜,莫非是禪,不一定要坐纔是禪;可是這是照理想方面說的,至於實修的方法,還是以坐為第一要道。
坐禪三法
坐禪,是有調身、調息、調心的三法。三法不備,真禪不會現前,所以這三法是必要的。
第一所謂調身法者︰是關於坐禪身體的調整。先於坐處厚敷坐具,坐法有兩種︰一結跏趺坐,就是將右足安於左■上,將左足安於右■上。另一種坐法,叫半跏趺坐,就是只將左足安右■上。古來別此為「降魔坐」與「吉祥坐」;禪宗沒有這種區別,唯以坐久疲勞時,左右上下隨便的坐著都可,但總得半跏趺坐為宜。關於手掌、身體、嘴、眼方面、也有如下的方法︰右手安於左足上,左掌安於右掌上,兩手的大拇指互相拄著,照印相上說,這是名叫「法界定相」。身體,須正身端坐,不可側左傾右俯前仰後,耳與肩並,鼻臍相對。舌頂上顎,唇齒相著,目須細開。次說到衣食住方面︰坐宜靜室,在修業已純熟的人雖不必靜室,但未純熟者須選靜室,避開鬧巿或喧擾的地方。光線亦須選適當,過明過暗,都非所宜。又不可坐在極寒或極熱或迎風的地點。飲食,須守節度,飽食催睡,饑生困態,尤宜注意衛生。坐禪時,亦應取適度的飲食。次則衣帶勿使過緊。過緊,身體窄逼,氣息亦不易調;過鬆時,易生頹惰,以鬆緊適度為要。衣食住似乎和坐禪無關,實則不然︰住處影響於心,飲食影響於身,衣帶疏忽,影響於調息;所以這三種事不宜輕忽。
第二調息法︰即調呼吸。我們平常的呼吸,大概正確,倘一旦四大不調,脈搏就會變動,呼吸也變成不規則,這是各人都有經驗的。現在坐禪的時候,調身已畢,次則調息。呼吸不調,心自然也因之不調,如在定相中的身體浮動,或身體像飛揚空中似的種種魔境生起,都是呼吸不調的變態現象。所以稍覺浮動,須首先把心安於氣海丹田;氣海丹田者,即臍下兩三寸的地方。就是把心鎮靜下來,將下腹部徐徐地用力,使之稍稍向前似地,精神安著,呼吸自然調順。若說個中消息,就是「鼻息微通,身相既調,出氣一息,左右搖振,兀兀地坐。」呼吸勿使出入於口而行於鼻息,緩急以中。身體既調,吐出呼氣,將身向左右動搖,恰如木樁打入大地,一坐定時,縱千山崩壞,大海橫決,亦不動搖,須用這樣的氣概來坐禪。又若從坐起時,相反地徐徐搖身,好像從大地上拔木似的心境,決不可卒暴。
須具上面的樣子,纔全成了坐禪的狀態。 第三調心法︰這是有關於坐禪的根本要諦。調身、調息、僅是調心的手段而已。調心法,曹洞臨濟兩派,見解不同。臨濟為見性的調心,曹洞為坐禪的調心。臨濟見解,在後說到無佛性的話頭時,自然明白,姑置不談,今唯述曹洞的見解如下。就是說︰「思量箇不思量底,不思量底如何思量﹖非思量即坐禪之要術也。」思量,是有心;不思量,是無心。偏於一方時,有心既成病,無心也成病。現在,不涉於有心思量,也不沉於無心不思量,以超脫了散亂與昏沉的當體,名曰「思量不思量底」,用最適切的話來說,即非思量是。坐禪的當體,既離造作之念,又非無心不思的狀態,是思量而不思量,不思量而思量。所以這非思量的「非」,不是否定意,是指坐禪上的正念,就是非思慮的意義,非思慮便是解脫。以此為坐禪上的正念,正思惟。說到「非思量底思量」時,便是脫體現成地離迷悟,越凡聖,念念悉正,心心皆非染污之心行;所以道元禪師的《坐禪用心記》說︰「直須破斷煩惱,而可
親證菩提。」在《坐禪儀》中述著︰「若得此意,則如龍得水,似虎靠山,當知正法自現前,昏散先撲落。」於是,在這裏發生坐禪與悟有如何關係的問題來︰在曹洞宗說,「正傳之坐禪,不可求悟於坐禪之外」,緣坐禪的真境界,是在於不思量的正念,若正念相續,雖行住坐臥,動止威儀亦不暫離,即可說是大悟底人。道元謂︰「非可測知。以坐禪是悟門之事。悟者,只管打坐。」故正傳之坐禪,不是待悟的坐禪,為坐禪的當體即是作佛、行佛受用三昧;坐禪的當體,就是坐佛、作佛。故說坐禪之外無悟,這是曹洞宗的立場。
附三︰葉均〈略談南傳佛教修定的方法〉
南傳上座部佛教很重視禪定修養,緬甸、泰國等的教徒設有許多禪定中心的組織,專門從事研究和修習。(中略)
先談初步的修心法。第一是調身。選擇一個比較安靜的地方,敷設一個柔軟舒適的座位,然後坐下。坐的方法,一般是「結跏趺坐」,就是平常說的盤腿而坐。有雙盤腿和單盤腿兩種。雙盤腿是先把左腳壓在右腿上,再把右腳壓在左腿上,兩腳足心向上。單盤腿是先屈右腳放在座位上,足心向上,再把左腳壓在右腿上,坐好以後,把兩手重疊放在盤腿上面,手心向上,左手掌在下,右手掌在上。但有人腿子硬,不能結跏趺坐,也可用別的方法,如交腿而坐,或把兩足放在地上端正而坐,把兩手放在膝蓋上,手背向上亦可。要以身體舒適為主。但身子不前傾,不後仰,要正直自然。此時,把左右肩稍微搖動幾下,以通血脈,再把視線收到眼前最近之處,眼看自己的鼻端,不完全閉眼(因閉眼容易昏沉睡眠),然後放鬆全身。
第二調息。先呼出一口濁氣,然後以舌尖抵上顎,閉上嘴,用鼻子呼吸。呼吸有三種︰如果出入息急促粗重而可聞聲者為聲,粗者為氣,微細緩慢者為息。修定的人不取聲,不取氣,而取微細的息進行呼吸。為了使散亂的心漸漸地靜止下來,此時可以應用一點數息觀,即每一次出入息默數一下,在出息時數或入息時數都可以,但數出便不數入,數入便不數出,數息時置心於鼻端的出入之門,如是從一數到十,不停止在五數以下,亦不超越十數以上,如欲再數,也是從一數到十。由於數的力量,而心得以專注。此後還可做一段隨念出入息,即出息時思想隨念於出息,入息時思想隨念於入息,出息時長時知我出息長,出息短時知我出息短,入息長時知我入息長,入息短時知我入息短。念息時思維集中於出入息的始終,即出息時從臍至鼻端,入息時從鼻端至肚臍。 第三是調心。即設法使全部精神意志集中於一個對象上,即所謂置心於一處。經過調息之後,注意力已漸集中,便可進一步思維「四大皆空」,使意志集中專注於空。其思維的方法是︰佛教把物質的基本元素歸納為地、水、火、風四大種,一切堅硬性的屬於地(固體),濕性的屬於水(液體),暖性的屬於火(溫度),動性的屬於風(比氣體範圍廣些)。人們把自己的身體叫內世界,賴以生活的房屋、田地、資具、器皿等叫外世界,這兩種世界都是由四大元素和合而成的,人們執此內界以為我,執外界以為我所。修定者先觀察分析自己的內身世界為無我,即思維我曾執此由地、水、火、風四大元素組合而成的色身為我;可是我只有一個。如果地大是我,其他水、火、風就不是我;若水大是我,地、火、風就不是我;若火大是我,則風、地、水就不是我;若風大是我,則地、水、火就不是我。既然在四大中找不到有我,故知此內身世界的本性是空的;內界是空,則外界也是空的;內外世界都是空的,我何必執它們以為我與我所﹖如是思維,便放棄對自身的內界和依存的外界的執著,即所謂「內無根身,外無器界」,把注意力高度集中於空上。就是說修定者的思想在這個時候除了空之外,沒有別的執著和雜念,持續地不間斷地維持這樣的境界。可是心猿意馬,長時維持境界不易,如果此時又起了別的雜念怎麼辦﹖應該立即思維這一念,不是無緣無故單獨從自己生起的,也不是從外界單獨生起的,如果是從外界生起,則與我無關;既非自己生,又非外界生,則亦不能是共同而生,如一粒沙榨不出油,二粒沙共同也榨不出油來,更不是無因而生的。由此可知這一雜念的本性也是空的,即所謂「不自生,不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如是思維,覺知這一念是虛妄的,便拋棄了這雜念的繼續,又把注意力集中在完全是空的境界上。如果長時維持這樣的寂靜境界,若再起雜念,就再覺察,再消滅,再使精神集中專注於一境,這叫做「念起即覺」、「置心一處」。
上面所談最簡單的一般修心法,是一些禪師根據經論的說法和他們自己的經驗綜合起來教導初學入門的方便之道。如果經常按照這種方法修習,就可以排除散亂的雜念、斷除煩惱、獲得智慧。對於治療神經衰弱等慢性病也有幫助。
然而針對各類不同性格的人,為了使修定向更高的境界發展,南傳上座部佛教有一套傳統的很具體的專門修定法。他們把定境分為十遍處、十不淨、十隨念、四無量、一想、一差別、四無色等七類四十種,叫四十業處。就是地遍、水遍、火遍、風遍、青遍、黃遍、赤遍、白遍、虛空遍、光明遍,名為十遍處。膨脹相、青瘀相、膿爛相、斷壞相、食殘相、散亂相、斬斫離散相、血塗相、蟲聚相、骸骨相,名為十不淨。佛隨念、法隨念、僧隨念、戒隨念、捨隨念、天隨念、寂止隨念、死隨念、身至念、安般(出入息)念,名為十隨念。慈、悲、喜、捨,名為四無量(又名四梵住)。食厭想,名為一想。四界差別,名為一差別。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名為四無色。
各種不同性格的人分為六類,即貪行者、瞋行者、癡行者、尋行者、信行者、覺行者。這六類不同根性的人於四十業處中修習那些業處比較適合呢﹖即貪行者適合於修習十種不淨及身至念。瞋行者宜修四無量及青、黃、赤、白四遍。癡行者及尋行者宜修安般念(隨念出入息)。信行者宜修佛隨念、法隨念、僧隨念、戒隨念、捨隨念、天隨念。覺行者宜修死隨念、寂止隨念、食厭想、四界差別。其餘的地遍、水遍、火遍、風遍、虛空遍、光明遍及四無色十種業處,則適合一切行者。
◎附四︰〈韓國圓佛教的坐禪法〉(譯自《圓佛教教典》〈修行編〉第四章)
()坐禪之要旨
大體而言,坐禪是穩定心中妄念、顯露真性的修行法;也是降體內火氣、提昇水氣的方法。妄念若停止水氣則上升,水氣若上升妄念則停止,心身一如,精神與氣自然清爽。
妄念不斷的話,火氣常上升烤焦全身水氣,使精神隱晦不明。身體的運轉恰如機械,假如不依靠水火之力,即使是指頭也不能動。人體六根的機關都在頭部,若運用六根去見聞、思考,身體內的火氣即集中頭部,烤焦身中水氣;如同點燈火,油逐漸燃盡一般。因此,我們在心焦、持續思考時,持續在微細物上使用視力時,持續用力講話時,一定會臉紅口渴。
這就是火氣上升的現象。即使是不得已、理所當然的事,在運用六根時猶須有所節制,何況對無謂的妄念,怎可讓頭火晝夜不停的燃燒呢!因此,坐禪是完全祛除妄念、顯現真如本性、降低一切火氣、增添清淨水氣的修行法。
()坐禪的方法
坐禪方法極其簡單,任何人皆可修持。
(1)舒適地盤坐在坐墊上,保持頭部腰部自然挺直,姿勢端正。
(2)將全身之氣凝住於丹田,一念也不執著,只管將氣停住在丹田。由於心若放寬,氣也將趨緩,因此,不要忘記須再重新住氣。
(3)調整呼吸,吸氣稍長且強,呼氣稍短且弱。
(4)眼睛微張雖是驅散睡魔的良方,但是如果心清氣爽,閉目也不必擔心被睡魔干擾時,偶爾也可以閉目。
(5)口常閉、長時間修行而產生水昇火降的調和時,會有潔淨、濕潤的唾液自舌腺、齒間分泌出。此時可將唾液積存口中,偶爾嚥下。
(6)精神應常維持寂寂中惺惺,惺惺中寂寂的狀態。精神朦朧昏沈時應該換氣,生起妄想時應恢復正念,使此心住於無為自然的本來面目。
(7)初坐禪的人偶有腳痛、受妄想干擾之苦。此時可暫換腳,妄念來襲時只要知道這是妄念,妄念自然會消失,千萬別起厭惡的念頭,使氣散失。
(8)初坐禪者偶有如同螞蟻在臉部及身體爬行的感覺,這是血脈貫通的現象,切勿胡亂地搔、摸。
(9)坐禪時千萬不可企求感應或神祕的奇蹟。即使偶有該現象顯現,也應以平常心視之,不起善惡念頭,不可執取。
若經常遵守以上諸項而持續坐禪的話,則可逐漸忘卻物、我之別。對時間、場所也會逐漸忘卻,而安住在無分別的圓靜的真境裏,享有無上之心樂。
()禪的功德
若持續坐禪而得心力的話,將有如次十種功德。
(1)輕舉妄動的舉止會逐漸減少及至消失殆盡。
(2)六根運作得宜。
(3)病苦減低,氣色紅潤。
(4)記憶力增長。
(5)忍耐力增生。
(6)無執著心。
(7)邪心改變成正心。
(8)自性智慧之光明顯現。
(9)受用極樂。
(10)可自由出入生死。
()安住丹田之必要
大體而言,坐禪是將心安住於某一境地以袪除雜念。因此,按照各自的主張及方便而有非常多的「安心」修法,然若將心安住於頭部或外界,則思緒紛亂,氣上昇,不得安靜。若將心安住丹田的話,思緒便不致於那麼紛亂,氣也平靜,心自然可獲寧靜。
又,安住丹田不只是坐禪,也是衛生保健方面極重要的方法。禪坐時將心安住於丹田,從玉池(唾腺)會有津液分泌出,若吞下此津液,可使水火調和,病苦減少,臉色紅潤,元氣充實,健康長壽。此法在禪定或衛生方面,實是一舉兩得的良方。
雖然在主張看話禪的人看來,「丹田住法」是無記的死禪,但是看話禪僅限於某些特別根機的人,一般人並不易行。如果只是長期持續念公案,會使氣提升,易得病,而不能由公案產生疑問的人,對禪自然無法培養興趣。所以,坐禪時間及磨練疑團的時間應各自決定。修禪時專注修禪,研究時專注研究,定慧皆成。如果按照上面所說的去做,即可不陷於空寂,不受分別之境所束縛,而體得真正超越動靜的真如實性。
附五︰〈泰國佛教的坐禪方法〉(摘錄自《道果》)
引言
道果必須由己親證。能否成就,在於肯否發心修持;若肯發心修持,誰都可以成功。因為在人類的色身中,無論男女,在色身內的中間,都有顆圓珠,與蛋黃般地大小,琉璃明澈,晶瑩潔淨而無瑕疵;該顆圓珠名叫法緣。若能發願,休心息慮,專注止定於身內中間觀照,沒有妄念;止於身內法緣光球越久越大,臻於無上無著,完成道果可期;否則係不正定故,是故正定才是成功的根本。
關於心的不能正定的問題,也許犯了下列弊端;這會影響到道果的完成,是(1)懷疑。(2)忽視,不注意。(3)怠惰、昏鈍。(4)恐懼。(5)欣喜(興奮)。(6)身體不安靜。(7)執著過度。(8)散亂。(9)渴望。(10)當禪定時,生雜念;如各種往事與記憶都浮現起來。(11)固執相與兆光不放。
當各種不淨根,任何一項發生時,禪定則受到影響;因此在修持的時候,要恆心,要忍耐。這兩項極為重要;同時應該留意地控制著精神,用智慧(般若)觀照,以何種方法,能使斷除不淨根,覺得方便,就採取那種方法,使心地保持著中庸狀態,勿偏差。無論如何,應盡力地以戒、定、慧三學斷除貪、瞋、癡三毒,使心地靜如止水,心清意快,以符合禪定。
常常專心一志,注視著色身內中間的兆光越多(即法緣光)無論在行、住、坐、臥之時,繼往下去,鍥而不捨,毌餒氣懈志,如獅子奮迅,不容置疑,有一天,總會有成果,如何的成果呢﹖將來由自己去證得。
至於修持方面,請君把握著因,觀察著緣;忍耐著吧,偉甚!此乃無上善業,成道證果,涅槃之路。縱未得成,乘願再來,而得圓滿。希望行者堅忍地,精進不懈,而證道果,此係自修自悟自證之學,勿猶疑不決。(中略)
趺坐方法
趺坐方法,結單盤跏趺坐,使身體端正,以右腿放在左腿上,手向上翻,以右手的背置放在左掌上,使兩手拇指間隔著兩指節,即左手大指與右手食指輕微相拄,然後安放在右腿上,微閉雙目,坐正姿勢,使脊骨勿曲勿挺,頭頸端正。要明白坐的姿勢是否正直,或是傾斜,可用線量︰以一端放在右腳中指,一端放在膝蓋骨間。量後以該闊度,一端放在下頦處,垂直至離右踝骨間約三指節處,成為直線。該兩方距離相等,等於姿勢正直。總之,勿使傾斜。勿曲勿挺,以「安詳」為原則。坐時應先呼出胸中之碳氣,徐徐吸入。
當結跏趺坐時,勿散亂昏沉,勿生雜念,繫心於一處,把心念收回,把眼光收回,返觀內照。保持著理智的狀態,專注於身內中間,肚臍上面兩指節寬高處(即中指的二指節,不在體外,而在體內),該處係四大所居之地,中間為空大,與識大。
持念與觀想時,應該相隨聯繫著,不可分隔,此係能否成功之祕訣。當持念與觀想時,應心念著︰「三藐阿羅漢(SAMMA-ARAHAM)」直至心光發現,有顆琉璃圓珠,或如星之大小,或如月輪之大小,顯現在眼前,或在身內,肚臍上兩指節寬高處之中間亦可,通身明澈。若顯現在眼前,應依後述之層次圖、繫心法依循漸入,直至人身中間。此係一種觀想,與心念時應聯繫著,無論在行、住、坐、臥時。
在靜坐時,把妄念放下,諸緣不染,正定於身內中間,止之又止。初學時並無異狀,除了紛亂的幻相外,看不見什麼。因為人的心,祇向外馳求。受、想、行、識成為心,制心於一處,才能歇,使心正定;有了正定,才能見到果。要預聞「阿羅漢」的境界。要從此中間去。要從中間去,要觀想該琉璃珠,名初向光球,亦名法念處。要得初向光球,要有三摩地,要從正定,要從止中得。
若觀想該初向光球發生,應停止心念,集中於該初向光球中間,正定再正定於該光球中間核點,止之又止。使更加明亮透澈,越久直徑越大,越正定越明亮。若該初向光球不明澈,不穩定,應連續心念著︰「三藐阿羅漢。」直至明澈穩定為止。
若不見初向光,乃係不正定故,也勿灰心,仍需勤加練習。事實上也非一蹴而成,如果能成功了,就顯現了前所未見的境界。一切善業也由此生,布施功德,造寺度僧,自不能相比喻。換句話說︰明心見性,煩惱不待斷而自斷,業障不待除而自除。到此境地,即是本來的真面目。
說明
第一級︰鼻端正中,男從右入,女從左入,勿使越入,勿使傾斜出來。
第二級︰眼眶正中,男右女左,內呼吸孔內。(以下男女相同)
第三級︰腦正中間,與眼眶成水平線。
第四級︰口齶部份,食物進咽喉處。
第五級︰咽喉部份(內部正中間)。
第六級︰肚臍部份(在身內中間,深呼吸時最盡頭處)。
第七級︰肚臍上部份,(由肚臍部份向上兩指節寬高)。
按︰若在身中間觀見初向光,可免依循此層次而入。
以色身肚臍上兩指節寬高作為圓週出發點,向右邊轉至後面作為右半徑;左邊轉至後面作為左半徑;譬如將人身分截為兩半,左右中間交加點為中心點,成十字形,也即係身內正中間──空點,識藏所居之地,初向光球在正中間。(中略)
導引初向光球入身內法(又名法念處)
當觀想到一顆琉璃圓球後,依照著層次,導引進入身內中間;男從右入,女從左入。每進入一級,應心念著︰「三藐阿羅漢」三次,依循次第進入至第七層。至第三層時,當要引導該球進入腦中間的時候,應該睨視向內,情形似乎要入睡的時候;但要循乎自然,為此乃係使受、想、行、識──即心──向內,因為要用肉眼去觀照。
當該初向光球進入第七層的時候,專注於該光球核中間,繼續心念「三藐阿羅漢」。若能記得進入各層次,下次靜坐時,也可直接專注第七層。第七層係六大處;前面屬水,右邊屬地,後面屬火,左邊屬風,中間屬空,在空中間屬識。有生時也具備著,投生時也具備著。無識大也無初向光球,無初向光球,也不能明心見性,成道證果,涅槃之路也無從去,因此應該先照見初向光球。(下略)
〔參考資料〕 《清淨道論》;《坐禪三昧經》;《五門禪經要用法》;劉銳之《西藏密宗靜坐法詳解》;陳健民著‧無憂子譯《佛教禪定》;P. Kapleau著‧顧法嚴譯《禪門三柱》;洪啟嵩《坐禪之道》;蔣維喬《因是子靜坐法》、《因是子靜坐衛生實驗談》;《袁
了凡靜坐要訣》;古田紹欽《坐禪の精神》;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p.2471.1)
在兩千多年前的佛教初創時期,諸比丘尼(比丘亦然)是如何修持、證羅漢、入涅槃的呢﹖這五二一首伽陀作了生動而具體的講述。結合上述實例對五二一首長老尼伽陀作一綜合分析,我們可以找出諸尼修道的共同規律︰
(1)聽師說法︰即聽佛陀本尊或長老尼大德說法開示,這在皈依、剃髮、解脫、證果等各個環節都起著關鍵的作用。說法的內容多為四聖諦、八正道、七覺支、三十七道品,蘊、處、界等諸法。在這五二一首伽陀中,有一部分就是佛陀的說教。往往是佛說剛一結束,聽者便徹底醒悟,頓成羅漢。然後又以歡喜心情重複佛說,所以也都歸入了該尼的作品。
(2)修定斷欲︰這是一切諸尼修證羅漢果位的必由之路。此路長短不一,是一個由痛苦到安樂的過程。伽陀中常提到修禪者受到摩羅的干擾破壞,筆者以為這摩羅便是貪、瞋、癡及各種煩惱。如不克服、戰敗、斷除它們,就不可能得到身心的清淨,就不可能得到智慧,也就無法擺脫生死輪迴、證得羅漢。得利卡長老尼將此比為「爐烤青葉」,可謂生動貼切,入木三分。你看那青葉之中,充滿了水分、營養和生機,裏面的葉綠素具有極其強烈的生欲,所以才有這樣繁茂、紛亂的植物世界。當爐火把青葉烤乾之後,便斷除了那一切的生機。葉子雖然忍受了一時的痛苦,卻得到了徹底、永遠的清涼自在。諸尼修禪時多作「不淨觀」、「無相觀」,修業處、火遍等,破除欲、有、見、無明「四瑜伽」;結跏趺坐,專注一境,由定生慧。這裏說的「無相觀」(AnimittaVidarsana^)即觀想諸行無常;無相即涅槃。我國禪宗也以「無相」為教義的重要內容。《壇經》說︰「我此法門」,先立「無相為體」。
(3)得啟頓悟︰諸尼在修習過程中,因為心中所思維的是修證,並已學會以佛教觀點觀察周圍環境,所以看到某種現象便會受到啟發,使其豁然開朗。可謂「千里行路,一步到家。」和我國禪宗中的「頓悟」頗為相似。
(4)得羅漢果︰長老尼(長老亦然)修行的最高目標或最終目的是證得羅漢果位。從《長老尼伽陀》看來,這並非高不可攀。在《長部》〈大涅槃經〉中有︰「比丘若依法修持,羅漢應不絕於世。」在《如是語》中佛陀也說過︰「比丘,若能獨居一處,以平靜之心坐禪修觀,並習業處,當世可得羅漢果位。在煩惱未盡之前,亦可先證不還。」當然,這樣高的境界,不可能一蹴而就,往往要經過預流、一來、不還幾個階段。上文講到的蘇帕長老尼為降服惡少,做出了「摳出眼珠」的壯舉。但她當時還未達到羅漢果位,當時她已經得到的是「阿那含果」。「阿那含」是巴利語「Ana^ga^mi」一詞的音譯,意譯「不還」,即在證得羅漢果位的路上勇往直前,義無反顧之意。所以她臨危不懼,沒有退縮,沒有為惡少的挑逗撩撥所動。為了擺脫他的糾纏,為了說明人體不過「四大」合成,對它毫無眷戀的教理,她摳出自己一隻眼睛交給惡少。如果這惡少不是一個頑固不化之徒,面對蘇帕此舉,他的心靈也應該得到淨化。在這七十三位長老尼中,有的在正式出家受戒之前便得到了羅漢果位。這時,她們已不宜再居家中,都立即從師披剃,脫離世俗。《中部》註釋中說︰「在家之身,不足以載羅漢之果。故證成羅漢之後,或即披剃,或即入涅槃。」
()業報思想
《長老尼伽陀》除講述了修證過程之外,還表現了因果報應思想。這一思想在伊悉達西長老尼的四十八首伽陀(三九九~四四六首)中反映得最為明顯。這四十八首伽陀便是伊悉達西的一部自傳。伽陀開始說,伊悉達西長老尼在證成羅漢時還很年輕,尼友菩提問她出家緣由,她便用三十首伽陀(四0四~四三三首)把她出嫁之後如何屢遭遺棄的經歷訴說了一遍。她出家剛剛七日便修得「三明」(指宿命明、天眼明、漏盡明),得知過去諸世苦樂之事。接著便用十三首伽陀(四三四~四四六首)講述了她過去七世的經歷。現將其中幾首伽陀摘譯於下︰
我本艾城富金匠,
青春淫邪姦人妻。(434
死入地獄長受苦,
又投母猴胎中去。(435
出生剛剛滿七日,
猴王閹我生殖器。
為何遭此惡業報,
只緣前世姦人妻。(436
死後又投母羊胎,
母羊眼瞎背彎曲。(437
小羊再次受閹割,
背馱羊恙陰生蛆。
苦難深重十二載,
只緣前世姦人妻。(348
一世造下惡業,七世還報未了。那些偷情通姦,甚至淫人妻女的人讀了這段伽陀,或許能改惡從善,以免除今後累世受苦。業報思想如能被人接受,足可提高人們的道德修養,改變某些腐敗的社會風氣。佛教在社會道德功能方面可以發揮積極作用。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p.3117.2 ~ p.3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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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Jens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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