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14

J-Newsletter 011-若說有我。即墮常見。若說無我。即墮斷見

《 阿含要略》 p.5-85 增上慧學 relate material.--就常見 斷見,相關資料比對參考如後附:

1. 印順導師《雜阿含經論會編(中)》:『相應部』(一二)「因緣相應」一五經」.

2. 印順導師中觀論誦講記:真正的聲聞學者,離欲得解脫,雖偏證我空,也不會執著諸法實有。但未離欲的,或者執著緣起法的一一實有,或者離緣起法而執著別有空寂。執有者起常見,執空者起斷見,都不能正見中道

假使執著諸法決「定有」實在的自性,就應該以為此法是始終如此的,以為是常住不變的。這樣,就必然執「著」他是「常」,而落於常見的過失了!假使執著諸法決「定」是實「無」性,那就抹殺因果緣起,相似相續。那必然要執「著」他是「斷」,而犯斷見的過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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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譯雜阿含經》卷10:「[6](一九五)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王舍城靈鷲山迦蘭陀竹林。彼時犢子梵志往詣佛所。問訊佛已在一面坐。白佛言。瞿曇。一切眾生。為有我不。佛默然不答。又問。為無我耶。佛亦不答。爾時犢子作是念。我曾數問沙門瞿曇如是之義。默不見答。爾時阿難侍如來側。以扇扇佛。彼時阿難聞其語已。即白佛言。世尊。何故犢子所問默然不答。若不答者。犢子當言。我問如來。都不見答。增邪見耶。佛告阿難。於先昔彼問一切諸法。若有我者。吾可答彼犢子所問。吾於昔時。寧可不於一切經說無我耶。以無我故。答彼所問。則違道理。所以者何。一切諸法。皆無我故。云何以我。而答於彼。若然者。將更增彼昔來愚惑。復次阿難。若說有我。即墮常見。若說無我。即墮斷見。如來說法。捨離二邊。會於中道。以此諸法壞故不常。續故不斷。不常不斷。因是有是。因是生故。彼則得生。若因不生。則彼不生。是故因於無明。則有行生。因行故有識。因識故有名色。因名色故有六入。因六入故有觸。因觸故有受。因受故有愛。因愛故有取。因取故有有。因有故有生。因生故有老死憂悲苦惱眾苦聚集因。是故有果滅。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名色滅則六入滅。六入滅則觸滅。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憂悲苦惱眾苦聚集滅盡。則大苦聚滅。佛說是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CBETA, T02, no. 100, p. 444, c1-28)

[6][No. 99(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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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經》卷12:(三○○)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拘留搜調牛聚落。

時。有異婆羅門來詣佛所。與世尊面相慶慰。慶慰已。退坐一面。白佛言。云何。瞿曇。為自作自覺耶。

佛告婆羅門。我說此是無記。自作自覺。此是無記。

云何。瞿曇。他作他覺耶。

佛告婆羅門。他作他覺。此是無記。

婆羅門白佛。云何。我問自作自覺。說言無記。他作他覺。說言無記。此義云何。

佛告婆羅門。自作自覺則墮常見。他作他覺則墮斷見。義說.法說。離此二邊。處於中道而說法。所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緣無明行。乃至純大苦聚集。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純大苦聚滅。

佛說此經已。彼婆羅門歡喜隨喜。從座起去。」(CBETA, T02, no. 99, p. 85, c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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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印順導師,《雜阿含經論會編(中)》:『相應部』(一二)「因緣相應」一五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拘留搜調牛聚落。時有異婆羅門,來詣佛所,與世尊面相慶慰,慶慰已,退坐一面。白佛言;「云何瞿曇!為自作自覺耶」?佛告婆羅門:「我說(此是無記),自作自覺此是無記」。「云何瞿曇!他作他覺耶」?佛告婆羅門:「他作他覺,此是無記」。婆羅門白佛:「云何我問自作自覺說言無記,他作他覺說言無記,此義云何」?佛告婆羅門:「自作自覺,則墮常見;他作他覺,則墮斷見。義說、法說,離此二邊,處於中道而說法,所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緣無明行乃至純大苦聚集。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純大苦聚滅」。佛說此經已,彼婆羅門歡喜隨喜,從座起去。」( Y 31p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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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觀論頌講記》

「緣起是因果性的普遍法則,一切的存在,是緣起的。這緣起的一切,廣泛的

說:大如世界,小如微塵,一花一草,無不是緣起。扼要的說:佛教的緣起論,

是以有情的生生不已之存在為中心的。佛說緣起,是說明生死緣起的十二鉤鎖。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即緣起的定義。「所

謂無明緣行,行緣識……純大苦聚集。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純大苦聚

滅」;這是緣起的內容。緣起是一切,而眾生對緣起的認識是否正確,可以分為

三類:一、凡夫身心的活動,一切的一切,無不是緣起,但日坐緣起中,受緣起

法的支配,而不能覺知是緣起;也就因此得不到解脫。二、聲聞,佛對他們說緣

起,他們急求自證,從緣起因果的正觀中,通達無我我所,離卻繫縛生死的煩惱

,獲得解脫。他們大都不在緣起中深見一切法的本性空寂,而從緣起無常,無常

故苦,苦故無我我所的觀慧中,證我空性,而自覺到「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

作已辦,不受後有」。他們從緣起的無常,離人我見,雖證入空性,見緣起不起

的寂滅,然不能深見緣起法無性,所以還不能算是圓滿見緣起正法。三、菩薩,

知緣起法的本性空,於空性中,不破壞緣起,能見緣起如幻,能洞達緣起性空的

無礙。真正的聲聞學者,離欲得解脫,雖偏證我空,也不會執著諸法實有。但未

離欲的,或者執著緣起法的一一實有,或者離緣起法而執著別有空寂。執有者起

常見,執空者起斷見,都不能正見中道。《般若經》說:「菩薩坐道場時,觀十

二因緣不生不滅,如虛空相不可盡,是為菩薩不共中道妙觀」。菩薩以此不共一

般聲聞的中道妙觀,勘破非性空的實有,非緣有的邪空,不落斷常,通達緣起的

實相。菩薩的緣起中道妙觀,就是本論所明的中觀。

有人說:緣起是佛教的核心,我們說明他就可以了,何必要大談其空呢?這

太把緣起看簡單了!《阿含經》說:「十二緣起,甚深甚深,難見難了,難可通

達」;而「緣起之寂滅性,更難了知,更難通達」!要知道,生死的流轉,涅槃

的還滅,都是依緣起的世間而開顯的。從緣起的生滅方面,說明世間集。「此有

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生死相續的因果,不外惑業苦的鉤鎖連環。生生不

已的存在,是雜染的流轉。從緣起的寂滅方面,說明世間滅。「此無故彼無」,

「此滅故彼滅」,生死狂流的寂然不生,體現了緣起的寂滅性,是清淨的還滅。

可以說:因為緣起,所以有生死;也就因為緣起,所以能解脫。緣起是此有故彼

有,也就此無故彼無。緣起,扼要而根本的啟示了這兩面。一般聲聞學者,把生

滅的有為,寂滅的無為,看成隔別的;所以也就把有為與無為(主要是擇滅無為

),生死與涅槃,世間與出世間,看成兩截。不知有為即無為,世間即出世間,

生死即涅槃。所以體悟緣起的自性,本來是空寂的,從一切法的本性空中,體悟

世間的空寂,涅槃的空寂。這世間與涅槃的實際,「無毫釐差別」。《般若經》

的「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也就是這個道理。緣起的自性空,是一切法本來如

是的,名為本性空。一切法是本性空寂的,因眾生的無始顛倒,成生死的戲論。

戲論息了,得證涅槃的寂滅,其實是還他個本來如此。緣起自性空,所以說緣起

的實性是空的,性空的妄相是緣起的。如果不談空,怎能開顯緣起的真相,怎能

從生滅與寂滅的無礙中,實現涅槃的寂滅?本論開顯八不的緣起,所以建立世俗

諦中唯假名,勝義諦中畢竟空。因此,龍樹學可以稱為性空唯名論。」( Y 5p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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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觀論頌講記》:斷常失

定有則著常    定無則著斷    是故有智者    不應著有無

若法有定性    非無則是常    先有而今無    是則為斷滅

本頌,總結有無二見的墮於斷常;這可說是不知緣起法的必然結論。假使

執著諸法決「定有」實在的自性,就應該以為此法是始終如此的,以為是常住

不變的。這樣,就必然執「著」他是「常」,而落於常見的過失了!假使執著

諸法決「定」是實「無」性,那就抹殺因果緣起,相似相續。那必然要執「著

」他是「斷」,而犯斷見的過失了!為什麼見斷見常都是過失呢?因為諸法是

常或斷,即違反緣起的相續,不知緣起正法了。所以,「有智」慧的多聞聖弟

子,「不應」執「著」諸法是實「有」或者實「無」。這約二人別執斷常而說

;也可以約一人前後別執說。假定諸「法有」決「定」的實自「性,非」是「

無」有,那就必然「是常」住,落於常見,像說一切有系,儘管他說諸法是無

常的,萬有是生滅的,但他主張三世實有,一切法本自成就,從未來至現在,

由現在入過去,雖有三世的變異,法體在三世中,始終是如此的。所以在性空

者看來,這還是常執。假定以為「先」前的諸法是實「有,而」現「今」才歸

於滅「無」,那又犯了「斷滅」的過失!拿煩惱說吧:實有自性者,說先有煩

惱,後來斷了煩惱,就可涅槃解脫了。大乘佛法說不斷煩惱,這就因為見到實

有者的先有現無,有斷滅過失,所以開顯煩惱的自性本空;假名斷而實無所斷

。否則,煩惱有實自性,就不可斷;不可斷而斷,就犯破壞法相的斷滅過了!」( Y 5p256~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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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nsen 潘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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