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14

J-Newsletter-16 三十七菩提分法與阿含道特性


  1. 回頭又看到《阿含要略p.0-19. 其中老師說明的四部阿含閱讀自修依序為雜、中、長、增一阿含經。再參考p.0-7參考印順導師看四部阿含經的特色說明如下:

  2. 阿含要略p.0-22,五根…cf 646《雜阿含經》卷26:「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根。何等為五。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信根者。當知是四不壞淨。精進根者。當知是四正斷。念根者。當知是四念處。定根者。當知是四禪。慧根者。當知是四聖諦。」(CBETA, T02, no. 99, p. 182, b17-21)

  3. 阿含要略p.0-22, 656: 《雜阿含經》卷26:「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根。何等為五。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若聖弟子成就慧根者。能修信根。依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是名信根成就。信根成就。即是慧根。如信根。如是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亦如是說。是故就此五根。慧根為其首。以攝持故。譬如堂閣。棟為其首。眾材所依。以攝持故。如是五根。慧為其首。以攝持故。」(CBETA, T02, no. 99, p. 183, c5-13)

p.0-22開始的阿含道許多的特性…應該是跨越到許多後面的章節內容,也許讀過的朋友可以告訴大家要cf到哪裡去?感謝

  1. 阿含要略p.0-23, 有關三十七菩提分法..除之前有總表解彙整,另地毯式收集導師有關的文字說明包括華雨集第一集、印度佛教思想史、《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寶積經講記》(本書特別有許多說明!)

  2. 阿含要略p.0-25 有關法性…法爾如是 其法自然~『但法自然,持戒者便得不悔』,法華經稱為 法住性法定性法位性…參考增上慧學p.5-80之法住性 法定性 此緣性以及如性 不違如性 不異如性之說明。

  3. 阿含要略p.0-27關於對治性,因依性…有「示教照喜」,經查中華佛教百科全書說明如後,其意同「示教利喜」…佛陀教化眾生的四種方式。即示、教、利、喜的併稱。又稱示教讚喜,或示教照喜

  4. 阿含要略p.0-27 相須性... 若比丘觀已。則知我得內止。不得最上慧觀法者。彼比丘得內止已。當求最上慧觀法。彼於後時得內止。亦得最上慧觀法…(這裡有些看不懂,轉來轉去…有空再看!! ),原文如後之《中阿含經》卷275 林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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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導師的《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三節 一切聖典概觀

原始佛教聖典──經與律,與一般公認的「三藏」,在聲聞弟子的傳授宏通中,並非聖典的

全部,而只是初期集成傳誦的,聖典集成史的一大段落。佛教聖典的原始部分,有時、有地、有

人、有事,充滿現實感。離佛的時代漸遠,聖典的現實性漸淡,而理想的成分漸濃。佛法的開展

,在印度文化的領域中,有印度宗教的特性。以佛法來說,是具體的,活躍的,在不同地區,不

同文化,不同時代的適應中,進行覺化,淨化大業的宗教。卓越的聖者們,經內心的體證而流露

出來,集成定形文句而傳誦於佛教界,就是聖典。佛教每一階段的聖典,都是代表著時代佛教,

成為時代佛教的指導方針。佛教聖典,不是別的,是佛法在活躍的進行中,適應人類,而迸出智

慧的光明,留下了時代佛教的遺跡。

原始佛教聖典,是佛法進展中的一大段落,以後又怎樣呢!在適應廣大人心的機宜中,又不

斷的傳誦出聖典。不過,佛法的化導世間,是有原則的;雖多姿多釆,而有一貫方針的。試論佛

教聖典開展中,每一階段的特性,也可說是一種教判,一種史觀。

「佛法」,佛陀初期的教化,是正法中心的。到後來,為了「依法攝僧」,而逐漸成立僧伽

制度(律),而樹立「導之以法,齊之以律」的佛法。繼承這一趨勢而開展的原始佛教,法與律

並重。等到部派分立,上座們有了偏重律制的傾向。律──毘尼「是世間中實」▼ 103.001,有時地的適

應性。時代變了,區域文化也不同了,為律制所局限的佛法,難以適應,而有偏重形跡,忽視根

本的情況。一分重法者,適應佛教的時代要求,而展開了正法中心,復歸於佛陀的運動:這就是

「大乘佛法」。原始佛教傳下來的經與律的數量,約為四與一之比。而「大乘佛法」中,部類龐

大,可說沒有律部。即使附帶的有一部分,與大乘的「契經」,不成比例,百分不及一,千分也

不及一。「大乘佛法」是重法的,是不容懷疑的事實。從佛陀化世的根本原則說,這都是各得佛

法的一體。

以「法」來說,原始結集只是「四部阿含」,而這又源於「相應阿含」。「相應阿含」的根

本,是「修多羅」,甚深法義的結晶。通過一般民間的神教意識,成立「祇夜」。分別抉擇「修

多羅」與「祇夜」的「弟子所說」,普化社會的「如來所說」,就是「記說」。這三部的總合,

稱為「相應阿含」。依這三部分而開展集成的,為「中」、「長」、「增一」,共為「四部」。

依古人的傳承解說:以「修多羅」根本部分為主的『相應部』,是「顯揚真義」──「第一義悉

檀」。以分別抉擇為主的「中部」,是「破斥猶疑」──「對治悉檀」。以教化弟子啟發世出世

善的,是「滿足希求」──「為人(生善)悉檀」。以佛陀超越天魔梵為主的,是「吉祥悅意

」──「世間悉檀」。這是佛法適應世間,化導世間的四大宗趣,也是學者所能得的,或淺或深

的四類利益。佛法的四大宗趣,從「四部」聖典的特性中表現出來。

「佛法」──「根本佛教」、「原始佛教」、「部派佛教」的次第開展,又次第有「大乘佛

法」、「秘密大乘佛法」的流行。從長期發展的觀點來看,每一階段聖典的特色,是:一、以『

相應部』為主的「四部阿含」,是「佛法」的「第一義悉檀」。無邊的甚深法義,都從此根源而

流衍出來。二、「大乘佛法」初期的「大乘空相應教」,以遣除一切情執,契入無我空性為主,

重在「對治悉檀」。三、「大乘佛法」後期,為真常不空的如來藏(佛性)教,點出眾生心自性

清淨,而為生善解脫成佛的本因,重在為人生善悉檀(心性本淨,見於『增支部』)。接著,「

秘密大乘佛教」流行,「劣慧諸眾生,以癡愛自蔽,唯依於有著……為度彼等故,隨順說是法」

103.002。這是重在「世間悉檀」。佛法一切聖典的集成,只是四大宗趣的重點開展。在不同適應的

底裏,直接於佛陀自證的真實。佛教聖典的不斷傳出,一直就是這樣的。所以佛教聖典,不應該

有真偽問題,而只是了義與不了義,方便與真實的問題。

南本『大般涅槃經』,有一譬喻,如卷九(大正一二‧六六三上)說:

「如牧牛女,為欲賣乳,貪多利故,加二分水,轉賣與餘牧牛女人。彼女得已,復加二分

,轉復賣與近城女人。彼女得已,復加二分,轉復賣與城中女人。彼女得已,復加二分,

詣市賣之。……取已還家,煮用作糜,無復乳味,雖無乳味,於苦味中猶勝千倍」。

活用這一譬喻,來說明佛法的長期流傳,集成不同聖典,倒是非常適合的。佛法,如牛乳一

樣。為了多多利益眾生,不能不求適應,不能沒有方便,如想多賣幾個錢,而加上水一樣。這樣

的不斷適應,不斷的安立方便,四階段的集成聖典,如四度加水去賣一樣。終於佛法的真味淡了

,印度的佛教也不見了!雖然這樣,佛法的「世間悉檀」,還是勝於世間的神教,因為這還有傾

向於解脫的成分。佛法在流傳中,一直不斷的集成聖典,一切都是適應眾生的佛法。

103.001『大智度論』卷二(大正二五‧六六上)。

103.002『大毘盧遮那成佛神變加持經』卷一(大正一八‧五上)。」( Y 35p876~8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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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華雨集第一冊》:(5)隨念

隨念謂修道,為除諸垢故,於前所見義,菩提分所攝。

進一步,是『隨念』的修道位。有的說:證到了,一了百了,什麼都沒有

事了。然依楞伽經,或中觀與唯識論,都不是如此。證是頓證,通達無二法性

,是沒有次第可說的,但證了以後,還要進修。菩薩在定中,通達真如,親切

體驗到法性,但從定出來,能取、所取,能詮、所詮,一切又都起來了。雖現

起一切,但與沒有體證的人是不同的。證悟了的,是真能知道這一切相是虛妄

如幻的。證悟,斷了見道所斷的煩惱,但還有修道所斷的煩惱;有的煩惱雖斷

,還留有習氣,所以證悟以後,正好修行。證悟以後的,名為真修,這就是隨

念。什麼叫隨念?隨是隨順,念是繫念,隨念是隨順那體驗過的,見到證到的

境界,繫念觀察,以此觀察當前的身心世界,不斷的隨念觀察。禪宗說悟了以

後,隨時照顧這一悟境,不時的提起來,不斷的進步,意義有點相近。所以「

隨念」是證後起修,是「修道」位,是初地真見道以後,從初地、二地,到十

地菩薩後心,共經二大阿僧祇劫。

隨念是修道,所以證後要起修,「為除諸垢故」。生死眾生是雜染的,無

論是煩惱雜染,業雜染,或報得身心的生雜染,都是不清淨的垢染。其中主要

的是煩惱,除去煩惱,要在認識的心境上,除去執著為實有性的計執相,才能

漸除煩惱而到達清淨。

「於前所見義」:前是真見道,前所見到的義,是見道的證境,不斷的隨

順見道的證境去修。眾生的煩惱,有二大類:一為見解的,思想的錯誤,如我

我所見等,名見所斷煩惱。這些煩惱,是見解的、思想的錯誤,所以一旦見道

──體證真如,這些煩惱就解決了。另一類是在生活行為中,屬於情意的,如

愛、慢等。眾生無始來這種種的煩惱,不是一悟所可解決的,不過有了正見,

屬於情意的,有關生活行為的煩惱,可以正見去觀察而漸漸消除的。見道以後

,應時時將體見的境地,在一切事上去體驗。一方面,深修定慧,定中證到真

見道的境界,一切相又不現了。等到從定起來,一切相又現了,把那個體驗到

的境界,了解一切如幻如化,隨時在平常日用中去體會,一切修道所斷的煩惱

,漸漸的消除。

這裏舉一譬喻:如天上月,有時見月跑得很快,這是錯亂、虛妄、顛倒的

。經慢慢的觀察,集中眼光去看,久而久之了解了,原來是烏雲在動而月沒動

,這是見解的正確。雖知道了雲動而月不動的真相,但如果不經意的以眼望去

,月亮還是在動的。要經過不斷的訓練,久而久之,才能一望而知,月並沒有

動。這可以譬說,能取、所取,能詮、所詮,虛妄分別相現,真見道時一切不

現前了。雖體證了,但一出真見道,一切相又現,雖能知一切如幻如化,與從

前的認識不完全相同,但到底還要現起妄相。這如心裏明知月沒有動,可是眼

見月在動一樣。這必須把那證悟到的,畢竟空的境地,在平常日用中去,見到

的,聽到的,想到的種種境界上去歷練,到了念念常證真理,幻空不二,斷盡

一切煩惱,那就成佛了。從前達摩所開示的,『一、理入;二、行入』,理入

是證入法性;證悟後,要在一切行為中去修,就是行入。西藏所傳的大手印,

我見到的,也是先發悟,悟入了法性後,說明遇到苦怎麼樣?遇到樂,又怎樣

?病時怎麼樣?甚至死時怎麼樣?得意和失意時怎麼樣?總之,在人生一切經

驗中,處處以此悟入的境地去歷練。所以見道以後的修行是隨念前所行境,就

是修道。修道位的修,要數數修,不斷的修習,以到達究竟。

修道位所修的,「菩提分所攝」。菩提分,是三十七菩提分。菩提譯義為

覺,分是條件,就是因素。要成就大覺,就要具備這些支分。菩提分是:四念

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八正道分,這都是完成大覺所

要修的事。三十七菩提分是通於小乘的,大乘法也有三十七菩提分,主要是六

或十波羅蜜多,種種三摩地,陀羅尼,一切修行法門;為了圓滿究竟的大菩提

,所以這所修的,都是菩提分所攝的。十地經等說『十地菩薩修十波羅蜜多』

,就是此義。在還沒證悟以前,也是修菩提分的。依大乘經說:證悟以後,才

是真正的波羅蜜多;證悟以前,叫遠波羅蜜多,相似波羅蜜多,因為都是有漏

的,還不能與法性相應的。證悟以後,無漏的,與法性相應的行,才是真正的

菩提分所攝。依上來所說,可說依處是資糧位,抉擇是加行位,觸證是見道位

,隨念是修道位。」( Y 25p262~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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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佛教思想史》:「中道行,是正見samyag-dṛṣṭi為先導的聖道āryamārga的實踐。聖道的內容,釋尊

隨機說法,有種種組合,主要的有七類,總名為三十七菩提分法saptatriṃśad-bodhipākṣikā-dharma

。其中根本的,是八正道āryâṣṭâṅgika-mārga:正見,正思惟samyak-saṃkalpa

,正語samyagvāc,正業samyak-karmānta,正命samyag-ājīva,正精進

samyagvyāyāma,正念samyak-smṛti,正定samyak-samādhi。正見是正確的知見;正思惟是

正確的思考,引發出離的意願;正語是正當的語文(及書寫文字);正業是正當的身體行為;正

命是正當的經濟生活;正精進是離惡行善的正當努力;正念是純正的專心一意;正定是純正的禪

定。聖道是以正見為先的,這是說:人生世間的無限苦逼,相對的改善或徹底解脫,惟有從正確

的理解問題去解決,不是憑傳統信仰,想像,或某些神秘經驗所能達成的。我們的身心自體,釋

尊分別為:重於心理分別的是五蘊pañca-skandha;重於生理分別的是六處ṣaḍ-āyatana

;重於物理分別的是六界ṣaḍ-dhātava。身心自體,不外乎蘊、界、處。身心的活動情形,是

現實的存在,需要有所了解。身心的或苦或樂,不是神所規定的,不是宿世命定的,也不是偶然

的,一切都是依於因緣nidāna而如此的。論到這些問題,釋尊曾這樣說:「苦樂(苦樂是當

前的感受,也是現生的苦樂報體)從緣起生」;「我論因說因」▼ 3.012。現實身心充滿了無限的苦惱

,這是由於處身現實人間,受到身心變化──「生」、「老」、「病」、「死」;自他聚散──

「愛別離」,「怨憎會」;物我關係不協調──「求不得」而來的。進一步說,現實的身心活動

──內在的知、情、意作用,表現於外的身、語行為,相互影響而有苦有樂的。生死邊事,釋尊

大分為三類:「煩惱」是知情意的惑亂;「業」是行為與行為的潛力;「苦」duḥkha是身心

自體。生死苦迫,以煩惱的無明avidyā、愛tṛṣṇā為先,而實一切都是依於因緣的。釋尊

沒有提出什麼形而上的實體,或第一因來說明眾生世間的開展,而只是從因緣關係去理解問題,

也就依因緣去解決問題。這就是不共世間的中道,如『雜阿含經』卷一二(大正二‧八五下)說:

「義說、法說,離此二邊,處於中道而說法。所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緣無明行,

乃至(緣行識,緣識名色,緣名色六入[],緣六入觸,緣觸受,緣受愛,緣愛取,緣取有

,緣有生,緣生老死憂悲惱苦,如是)純大苦聚集。(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無明

滅則行滅,及至純大苦聚滅」▼ 3.013

這是著名的中道緣起pratītya-samutpāda說。 有──存在的,生起的,世間的一切,都

依於因緣──種種關係,條件、因素而有而生的。依因緣有而有的,也就依因緣無而無,依此而

確知生死解脫的可能性。有、無、生、滅──一切都依因緣而如此的,就是不落二邊,恰到好處

的中道。這是緣起說的基本法則:」( Y 34p2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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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三項 阿毘達磨論初型

先說「問分」與「非問分」:除隨類纂集的六品外,共有十五品,大抵為依經而立論。雖有

問與非問的差別,實同為「分別解說」而先後集成。這十五品,與銅鍱部所傳的『分別論』,說

一切有部所傳的『法蘊論』,論題非常相近,實為同一古型阿毘達磨,而部派的所傳不同。『分

別論』共十八品。十六「智分別」,十七「小事分別」,性質為隨類纂集,與「非問分」的「智

品」、「煩惱品」相當。十八「法心分別」,以蘊處界等十二門,作論門(論母)分別;其中附

論到出生、壽量等,體例與前十五品完全不同。除了「智分別」、「小事分別」、「法心分別」

──三品,共十五品;與『法蘊論』二十一品,本論十五品,對列如下:

從三本的比對中,可見共同論題,達十二項目。這就是以三十七菩提分──聖道為中心,及

蘊、界、處、四諦、十二緣起等所集成。被稱為摩呾理迦的阿毘達磨,早在『中阿含經』成立以

前,就以「論阿毘達磨論」的姿態而展開。至於三本都沒有五根與五力,那是因為五根(五力的

法數相同)在二十二根中已說過了。本論與『法蘊論』,沒有八聖道,因為在四聖諦的道諦中,

已說到了八聖道。」( Y 36p6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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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積經講記》:己二 七菩提行

以四念處,治諸依倚身、受、心、法:行者觀身,順身相觀,不墮我見。順受相

觀,不墮我見。順心相觀,不墮我見。順法相觀,不墮我見。是四念處,能厭一

切身、受、心、法,開涅槃門。以四正勤,能斷已生諸不善法,及不起未生諸不

善法;未生善法悉能令生,已生善法能令增長。取要言之,能斷一切諸不善法,

成就一切諸善之法。以四如意足,治身心重。壞身一相,令得如意自在神通。以

五根,治無信、懈怠、失念、亂心、無慧眾生。以五力,治諸煩惱力。以七覺分

,治諸法中疑悔錯謬。以八正道,治墮邪道一切眾生。

再來說切近的法藥──七菩提行。菩提,義譯為覺。達成正覺的條件,因

素,名為菩提分,或菩提支,菩提品。總括佛說的菩提分,主要的有三十七類

,名為三十七菩提分。這是可以分為七大類: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

根、五力、七菩提分、八正道分。這七大類,就是現在所要說的七菩提行。以

下分別來解說。

一、「四念處」:這是被稱為『一乘道』,能滅憂苦的重要法門,菩薩就

以此來救治眾生。四念處是:身念處、受念處、心念處、法念處。菩薩以身、

受、心、法為繫念處,心住於此而正觀察,所以名身念處(或譯念住)……法

念處。以念得名,而實體是念相應的智慧。四念處有二:()、別相念處:觀身

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總相念處:觀身為不淨、苦、無

常、無我;……觀法也是不淨、苦、無常、無我。本經所說的,也是總相念處

,但歸結於無我。因無常、苦、不淨等正觀,最後都是為了引發無我正見,這

才是四念處法門的宗要。眾生對於身、受、心、法,總是有所取著,起常、樂

、我、淨四倒。所以佛說四念處,對治顛倒,不再取著,所以說:「治諸依倚

身、受、心、法」;依倚,就是依之而生取著的意思。分別來說:身念處是:

修「行者,觀身」──自身、他身、自他的色身,隨「順身相觀」察。如觀身

是種種不淨,三十六物所成等,就可以治滅執淨的顛倒。如隨順這身的實相─

空無我性來觀察,就不再依著身而起我執,就能「不墮我見」了。身體,確

是最容易引起我執的,所以如來說法,每每是先說身念處。受念處是:修行者

,隨「順受」──苦受、樂受、捨受的實「相」來觀察。受,一切都離不了苦

,所以觀受是苦,能不著受而治樂顛倒。如觀受的實相,從因緣所起,了無自

性可得,那就不會計著受而「不墮我見」了。心念處是:眾生的顛倒,莫過於

執著心識為常住不變的。這雖是婆羅門教以來的老執著,也實是眾生的通病。

所以修行者,隨「順心相」,觀心識如流水、燈燄,剎那生滅無常。『無常是

空初門』,從生滅無常中,得空無我正見,就能除常倒而「不墮我見」了。法

念處是:一切法中,除了色(身)法,及心法中的受與識,其他如想、思等一

切心相應行,心不相應行──有為法;還有無為法。這些,就是法念處觀察的

對象。修行者,隨「順法相」而起正觀,沒有一法是可取可著的;也就是沒有

一法是可以安立為我的(如著法是有,這就是執我的所在),因而能「不墮我

見」。「是四念處」,如能修習觀察,都能不起我見,就「能厭一切──身、

受、心、法」,也就是能厭離生死流轉,心向涅槃。所以說能「開涅槃門」,

而有了進入涅槃的可能!

二、「四正勤」:這是四種能斷除懈怠、放逸,勇於為善的精進,所以也

名四正斷。勤與精進,佛法中都是指向上向善的努力來說。那四種呢?()、由

於精進,「能斷」過去「已生諸不善法」──煩惱。已生的已經過去了,但過

去了的煩惱,還能影響自己身心,束縛自己,這要以精進來斷除他。如曾經加

入了社會的不良組織,雖然好久沒有活動了,但還受他的控制。必須以最大的

勇氣,割斷過去的關係,才能重新做人。()、以精進來達成「不」再生「起未

生諸不善法」。未生的煩惱,還沒有生起,那不是沒有嗎?不能說沒有,只是

潛在而沒有發現出來罷了。這必須精進對治,使善法增長,智慧增長,才能使

未生的煩惱,再沒有生起的機會。()、「未生」起的「善法」,要以精進力,

「能令生」起。這如潛在的財富,生得的智力,要努力使他充分發揮出來一樣

()、對「已生」起的「善法」,要常生歡喜心;加以不斷的熏修,「能令」

他一天天「增長」廣大起來。這四種正勤,扼「要」的說一句,這是「能斷一

切不善法,成就一切諸善」「法」的精進。沒有精進,是不能達成這一目標。

依大乘法說:『修空名為不放逸』。了達一切法性空,才能痛惜眾生,於沒有

生死中造成生死,沒有苦痛中自招苦痛;才能勇於自利利他,不著一切法,而

努力於斷一切惡,集一切善的進修。

三、「四如意足」:如意,是神通自在。神通自在,依禪定而引發。禪定

有欲(希願)增上,勤增上,心(止的別名)增上,觀增上,依這四法而修成

定,為神通所依止(如足一樣)。所以欲、勤、心、觀所成定,名為四如意足

,也叫四神足,這是得定發通的重要行門。但為什麼會發神通呢?如他心通能

知他人的心念;神境通能入地、履水、升空,那怕千里萬里,一念間就能到達

,這怎麼會可能呢?要知身心、世界,都是因緣和合的幻相,沒有自性可得。

而眾生無始妄執,卻取著『一合相』,想像為一一個體的實在。由於實執的熏

習,身心世界,一一固體化,麤重化,自成障礙,如因誤會而弄到情意不通一

樣。這才自他不能相通,大小不能相容,遠近不能無礙。修發神通,不過部分

或徹底的,恢復虛通無礙的諸法本相而已。如修世間禪定,那是修得離去我們

這個欲界繫的身心世界,也就是最實體化,粗重化的身心世界。從根本禪──

色界繫法中,修發得神通自在。但這只是心色比較微妙輕靈,還只是有限度的

虛通無礙。如修大乘出世禪定,那是觀一切法如幻性空,也就得一切法無礙(

論說:『以無所得,得無所礙』)。所以能對「治身心」的個體化,麤「重」

化,破「壞身」心的「一」合「相」,而得心意相通,法法無礙,「得如意自

在神通」。

四、「五根」:根是根基深固的意思。修信根,能對「治」不信三寶四諦

的「無信」。修精進根,如四正勤,能對治懶於為善,勇於作惡的「懈怠」。

修念根,如四念處,能繫心念處,對治「失念」──正念的忘失。修定根,如

四禪,能對治散「亂心」。修慧根,如四諦、二諦、一實諦的正知,能對治「

無慧」的「眾生」。眾生二字,應通前四根。五法具足,善法才堅固,所以叫

五根。

五、「五力」:五力的內容,還是上面說的信、勤、念、定、慧。但由於

五根的善力增強,進而有破「治」不信等「諸煩惱」的「力」量,所以又名為

五力。

六、「七覺分」:也名七菩提分。()、擇法覺支(支就是分):擇是簡擇

、抉擇,為觀慧的別名;法是智慧簡擇的正法。這是七覺分中的主體,餘六是

助成。()、喜覺支:喜是喜受,因為深嘗法味,遠離憂苦而得悅樂。()、精進

覺支,即依擇法而向寂滅的精進。()、念覺支,即正念相續。()、輕安覺支,

是因得定而起的身心輕安。()、定覺支,即與慧相應的正定。()、捨覺支,這

不是捨受,而是行蘊中的捨心所,住心平等而不取不著。以擇法為中心的七覺

分,能達成正法的覺證。如能現覺正法,知法入法,就能對「治」於「諸法中

」所有的「疑悔錯謬」。在迷不覺的眾生,在人生旅程中,不是面臨歧途,躊

躇不決──疑;就是走上錯路,盲目前進而死路一條──錯謬。錯誤與疑惑,

到頭來是徬徨、空虛、憂悔。正覺的聖者,主要為斷除三結──我見、戒禁取

、疑。我見是理的迷謬;戒禁取是行為的錯謬;而疑是對三寶四諦──真理與

道德的懷疑。如真正的覺悟了,這一切煩惱都不再存在,因而是真知灼見,心

安理得,充滿了正法的喜樂,而沒有憂悔(這名為『於法無畏』)。在一切菩

提分中,這是極重要的一項。

七、「八正道」:這是如來說法,最先揭示的道品,為離邪向正,轉迷啟

悟的修持軌範。()、正見:於四諦、二諦、一實諦的深徹知見,為八正道的主

導者。()、正思惟:對於正見的內容,深思而求其實現。這二者,屬於慧學。

()、正業:為遠離殺、盜、淫的身惡行,而有身正業。()、正語:為遠離妄語

、兩舌、惡口、綺語,而有正語。()、正命:是如法得財,如法使用,所有的

正常經濟生活。這三者屬於戒學。()、正精進:即斷惡修善,為助成一切道品

(三學)的精勤。()、正念:於正見、正思所得的正法,繫念現前,不忘不失

()、正定:因繫心一處,到達禪定的成就。這二者是定學。八正道,以無漏

的戒定慧為體。這不但是聖者的,『八正道行入涅槃』,也是凡夫邪道的徹底

對治者,所以說能對「治墮邪道」的「一切眾生」。墮邪道,即邪定聚眾生。

邪道,是八邪道──邪見、邪思惟、邪業、邪語、邪命、邪精進、邪念、邪定」( Y 2p158~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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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示教利喜

佛陀教化眾生的四種方式。即示、教、利、喜的併稱。又稱示教讚喜,或示教照喜。《長阿含經》卷二〈遊行經〉云(大正114b)︰「時菴婆婆梨女,取一小床於佛前坐。佛漸為說法,示教利喜。施論、戒論、生天之論。」《雜阿含經》卷四云(大正224a)︰「爾時世尊為憍慢婆羅門種種說法,示教照喜如佛世尊次第說法。」《菩薩地持經》卷二云(大正30898b)︰「教誡眾生所謂示教讚喜。令修善法捨不善法。」此謂示教利喜是表示佛說法教化的次第。巴利經典之中似未有一定的成語,而漢譯阿含中則常常提到這一詞彙。

又,《中阿含》卷二〈七車經〉所載「勸發渴仰成就歡喜」,以及《佛本行集經》卷五十五所載(大正3906b)︰「時,世尊方便教化輸頭檀王,說法顯示,令其解悟,令歎喜已,從座而起,還於本處。」亦皆與此同義。

《大智度論》卷五十四釋其義云(大正25‧445a)︰ 「示者,示人好醜、善不善、應行不應行,生死為醜,涅槃安隱為好,分別三乘分別六波羅蜜,如是等名示。教者,教言汝捨惡行善是名教。利者,未得善法味故心則退沒,為說法引導令出。汝莫於因時求果,汝今雖勤苦,果報出時大得利益,令其心利故名利。喜者,隨其所行而讚歎之,令其心喜。若樂布施者讚布施則喜故名喜。以此四事莊嚴說法。」

淨影《大乘起信論疏》卷下(上),將之配於四諦三轉法輪,即示轉配於示,勸轉配於教,證轉配於利喜;或示苦配於示,令斷集配於教,令修道配於利,令證滅配於喜。

此外,《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下(本)謂示者,示其義;教者,教其行;利者,使得義利;喜者,行成而喜。《大乘起信論疏筆削記》卷五則謂示教在能化,利喜在所化;示其義故能得義利,教其行故依行而喜。

〔參考資料〕 《長阿含》卷一〈大本經〉、卷二〈遊行經〉、卷十七〈沙門果經〉;《法華義記》卷七;《法華經文句》卷七(下)。(《中華佛教百科全書()p.18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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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阿含經》卷275 林品〉:(一○九)[5]中阿含林品[6]自觀心[7]經第三[8](第二小土城誦)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有比丘不能善觀於他心者。當自善觀察於己心。應學如是。云何比丘善自觀心。比丘者。若有此觀。必多所饒益。我為得內止。不得最上慧觀法耶。我為得最上慧觀法。不得內止耶。我為不得內止。亦不得最上慧觀法耶。我為得內止。亦得最上慧觀法耶。

若比丘觀已。則知我得內止。不得最上慧觀法者。彼比丘得內止已。當求最上慧觀法。彼於後時得內止。亦得最上慧觀法。若比丘觀已。則知我得最上慧觀法。不得內止者。彼比丘住最上慧觀法已。當求內止。彼於後時得最上慧觀法。亦得內止。若比丘觀已。則知我不得內止。亦不得最上慧觀法者。如是比丘不得此善法。為欲得故。便以速求方便。學極精勤。正念正智。忍不令退。猶人為火燒頭.燒衣。急求方便救頭.救衣。如是。比丘不得此善法。為欲得故。便以速求方便。學極精勤。正念正智。忍不令退。彼於後時即得內止。亦得最上慧觀法。若比丘觀已。則知我得內止。亦得最上慧觀法。彼比丘住此善法已。當求漏盡智通作證。所以者何。我說不得畜一切衣。亦說得畜一切衣。

云何衣我說不得畜。若畜衣便增長惡不善法.衰退善法者。如是衣我說不得畜。云何衣我說得畜。若畜衣便增長善法.衰退惡不善法者。如是衣我說得畜。如衣.飲食.床榻村邑亦復如是。我說不得狎習一切人。亦說得狎習一切人。云何人我說不得狎習。若狎習人便增長惡不善法.衰退善法者。如是人我說不得狎習。云何人我說得與狎習。若狎習人便增長善法.衰退惡不善法者。如是人我說得與狎習。

彼可習法知如真.不可習法亦知如真。彼可習法.不可習法知如真已。不可習法便不習。可習法便習。彼不可[9]習不習。可習法習已。便增長善法。衰退惡不善法。是謂比丘善自觀心。善自知心。善取善捨。

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10]自觀心經第三竟[11](六百三十五字)。」(CBETA, T01, no. 26, p. 598, b7-c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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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Jensen 潘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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